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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林早打算用猪大骨,也就是猪筒骨。
傅骋同样提前把骨头剁成几段,但上面还连着肉。
林早把贴骨肉剔下来,放在一边。
骨头冷水下锅,加拍扁的姜块,焯水去腥。
等水开了,就撇掉浮沫,把骨头捞起来。
筒骨里有骨髓,这一步要特别小心。
其实……其实也不用特别小心!
因为他和小饱都不爱吃骨髓,白花花的、软软的,像肥肉一样。
只有傅骋爱吃,但是林早已经决定,不给傅骋吃了!
林早把焯过骨头的水倒掉,洗了锅,重新接上干净的水。
骨头再次下锅,盖上锅盖,慢慢炖煮。
炖上半个多小时,把骨头的香气都炖出来,再加白萝卜。
不然萝卜炖太久,会直接化开,散在汤里。
趁着这个时间,林早把剔下来的贴骨肉加盐、蚝油和蒜末腌一腌。
腌好了也放到锅上去蒸,算是一道菜,再快速炒一个素菜就好了。
同一时间——
林早在楼上准备午饭。
傅骋就在楼下,踩着他的不锈钢床铺,站在窗口边,把下巴搁在窗台上,稍稍抬起头,聚精会神。
在杂物间里住了这么久,小早不来看他,他一个丧尸也很无聊。
这是他新发现的、打发时间的办法——
偷听小早在干什么。
客厅和厨房离得不远,丧尸的听觉嗅觉又很灵敏。
傅骋闻到带血生肉的香气,听到锅碗瓢盆的声响。
好香,好听。
看来今天中午又是一顿丰盛的午饭。
不知道小早是不是还在生气,中午还会不会给他送饭。
实在不行,他就再从窗洞出去,去外面加点餐。
不行,他不能吃其他人。
身上都是其他人的血,小早会嫌弃他的。
傅骋就这样站在窗边,安静听着林早做饭的声音。
直到他听见熟悉的声音——
“咔哒”一声,饭盒盖子被打开的声音。
傅骋眼睛一亮,不由地翘起嘴角。
小早没有生气!小早还会给他送饭!
小早还是惦记着他的!
小早喜欢他!
傅骋发自内心地笑起来,他跳下床,拿起林早放在床头的黑色背心。
怕手指把衣服划破,他特意收起爪子,握着拳头,把衣服提起来。
穿件衣服,更像人一点。
他还记得小早跟他说,要做一个体面的丧尸。
傅骋四肢僵硬,又控制不好力道,怕把衣服扯坏。
他干脆不去动衣服,他动自己。
傅骋掰了掰关节,把自己的胳膊掰开,从袖口里塞进去,穿好了衣服,再把关节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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