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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破落庙拜失迹神 言朝一路南行边(第2页)

遥旭这才反应过来,道:“好啊好啊!原来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啊!一撮毛要是知道肯定会伤心的!还有,我可是很贵的!”

自从上次在夜兹赢了选拔,他就自擡身价,不轻易展示手艺。但实际上,除了他自己,吃过他做饭的就只有莲溪而已,这个身价在莲溪这不成立,所以擡了等于没擡。

“是这样吗。”言朝一脸惋惜,道:“那真是太可惜了。上次你做的那道菜,我回去复刻了一下,虽然不及你的水平,但也是好评一片,都说研究这菜的人水平极高。我还想着这次再跟你学几道,但你既然这麽说,那就没有办法喽。”

说罢,言朝就转身往庙里走。

遥旭连忙追上前去,边追边喊道:“哎不是,别走啊!我说着玩的!”有人认可他的厨艺,他高兴还来不及,好不容易来了新人,可不能给弄丢了。

莲溪跟在最後,无奈地笑了几声。

三人进到庙中,庙中四壁斑驳,残香冷盘,所供神像如今只剩下了下半身,若不是他脚边盘绕着一株石花,谁又能想到,这是那位如春雨润万物一般的神明呢。

言朝看那香坛上只有一坛子的香灰,所幸在香案下找到一支断香,便插进香坛中点燃,又从包里掏出几块杏子干放到供盘上,对着神像拜了三拜。

言朝转身时,发现他们二人也同她一道参拜,便问道:“你们为何也拜?”

莲溪道:“心中敬重便拜了。”

言朝道:“你们知道他是谁?”

遥旭道:“他是受世人敬仰的春神,亦是曾经的天稷四子之一。只可惜......”

“只可惜,那位曾经受人敬仰的春神,早就像这破败的庙一样,物是人非了。”

言朝转身望向神像,眼底一片落寞。

莲溪冷笑一声,道:“世人所信仰的并非是成为神明的那个人,而是那个位置罢了。如今这世上还有香火供奉的旧神庙,应是所剩无几了。”

这位春神出身普通,但本事不小。

天稷四子,不是太子,就是侠客,而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种花匠。他容貌丰神如玉,待人春风和气,但实则是一把温柔刀。

他熟悉世间花草,善用其制药,与其他三子探案时,常用他所做的药救治了很多人,亦甄别了很多稀有的毒药。

但他最擅长的还是种花。

昔年适约大雪频频,终日无春,以致大地寸草不生,百姓苦不堪言。那时,他培育出一种具有极强生命力的花,可在寒冰冻土中盛开。此花根茎粗长,花朵圆润,成螺旋状盘绕向上生长,如同坚韧向上的生命,他为此花取名“寄春朝”。

怎料此花一出,风雪尽退,他因此飞升春神。

按照上面的规矩,季节神的飞升须得对应所在季节。春为四季之首,他飞升时其他三位仍是空缺,本该相继飞升,但因他法力强劲,一人可抵四季,便以春神之名统掌四季,这也是史无前例的。

世人感念其贡献,在他退隐不知所踪後,人间仍有供奉他的宫观庙宇,即便後来新的春神即位,他的名望始终不减。

世事易变,几百年过去了,如今的人们早已不知那陈年旧事,他的宫观也就随着世人的遗忘而渐渐没落。

没有了信徒的信仰,虽然他的境界已至福生相,但法力仍会大打折扣,与散仙无异。他已渐渐淡忘于世人的眼中,待到魂销命陨时,他将被彻底遗忘。

莲溪道:“桃花,你又因何而拜?”

言朝侧身一笑,道:“春神象征着新生与希望,人生在世,靠的不就是这点希望吗。我心中有所望之事,自然要拜希望之神。”

遥旭道:“对了桃花,刚才外面那人是怎麽回事?”

言朝道:“他大概是脑子被砸坏了吧。嘴里一直念叨着‘成神了’丶‘神落了’,我猜,脑子坏了的应该不止他一个吧。”

莲溪挑眉,道:“坏不坏的,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三人离开春神庙,又走了一炷香的时间,红日将落,行至一个镇子,名为“胜春”。

名字听着喜气,本以为会是一片花团锦簇丶其乐融融的景象,事实上,说是死气沉沉丶群魔乱舞也不为过。

刚踏进胜春镇的地界,明明是秋高气爽的午後,却恍如一脚迈入黑夜,吹着一股森冷阴寒的邪风,吹得人心里直发毛。

沿途草木枯败,毫无生气。道路两侧,十步一旗帜,那旗帜黑底白纹,正中画着一个暗红的,头戴羽冠,手握太阳,张着血盆大口喷火的人,风吹幡动,空气中弥漫着若有若无的金属腥气。

这人物竟是用人血画的!

而这样的旗帜竟有尽百面!

莲溪摘下一面旗帜,冷笑一声,道:“看来你说对了,脑子坏了的不止一个。”

两人上前一看,那旗帜的白纹上绣的可不是什麽祥云吉祥纹,而是以吉祥纹为底的绣字——授天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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