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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馆里见到你们的那一刻就预料到了会有麻烦,但怎么也没想到来得这么快。”昏暗的审讯室里,老弗莱把头上的警帽往桌上一扔,露出了鸡窝似的头发,没好气地问道,“姓名?”
“卡洛斯*德*贝格里斯。”
长桌的对面,卡洛斯坐在属于被审人的位置上,双手自然地放在桌面上,手指放松地交叉在一起,双腿也有样学样,脚踝随意地搭在一处,大腿和小腿形成了利落又漂亮的直角。仅仅只是坐在这里,他就让因墙皮脱落而坑坑洼洼的房间熠熠生辉了起来。
几乎是一听到这个名字,老弗莱的眼神就警惕了起来。
与因承担“枢纽”功能而独善其身的明克兰不同,大陆上的城邦大多有着强烈的地缘特征,用人话来说,就是“谁离得近就信谁”。毕竟邪神的字典里没有“通情达理”,在这个神明行于地上的世界,“不识相”真的跟“死”划等号。
这也注定了,为了更好的扩展信仰势力,除了几个爱好独特的奇行种和受环境限制的倒霉蛋,邪神都喜欢往人多的地方跑。
俗称,扎堆。
而比起地广人稀还气候寒冷的北方,人口更为密集的中部和南方明显更受神明的青睐,特别是文化、经济都高度发达的南方沿海,更是一个一出门就能跟三个邪神贴贴的“天堂”。
在如此“得天独厚”的环境下,面对如过江之鲫一般的邪神,人类的求生欲得到了空前的爆发。为了不让自己的统治名存实亡,贵族们破天荒地将封地统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国,并让封地最大的贵族成为了公国的大公。
于是,为一个渔村的信仰归属都能大打出手的邪神们懵逼地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怪圈:
想要巩固自己的地盘就要确立自己为官方信仰,想要确立为官方信仰就要去蛊惑大公,蛊惑大公就要被另外101个同样这么想的神明暴打,想要打赢祂们就要抢更多的地盘获得更多的信仰,抢新的地盘还是要被101个神明暴打。
在几个不信邪的蠢蛋暴毙之后,纷纷改信邪的邪神们选择了偃旗息鼓。而贵族们也见好就收,除了宣布境内所有信仰皆合法外,他们甚至邀请各教派大主祭组成神前议会一同治理国家。
话虽如此,但因人数过多,议会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争吵谁才是“唯一真神”这件大事上。
无论如何,一个岌岌可危又牢不可破的平衡在南方公国内诞生了,而贝格里斯,就是南方公国的首都,也是大公的封地。
它还有一个响亮的别名——众神之城。
“贵族少爷……”老弗莱撇了撇嘴,“别告诉我,那位裴南德斯大公是你爸爸。”
“那样的话我应该姓菲迪克斯,而不是贝格里斯。”卡洛斯耸了一下肩,“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误解,但贝格里斯城其实是裴南德斯大公妻子的嫁妆,而那位夫人出身于荣耀的十三家族之一……”
“行了!打住!”见状,老弗莱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赶忙换了话题,“直接说正题!你为什么来明克兰?洛丽丝太太为什么会昏倒在客厅的沙发上?”
面对他连珠炮般的提问,卡洛斯的目光穿过警探,停留在了墙壁上的挂钟上。
他说道:“一分钟。”
“什么?”老弗莱错愕道。
“在您上门前,我订了一束花。”卡洛斯答道,“为洛丽丝太太联系医生花了15分钟,从本格莱大街23号到警局花了10分钟,审讯花了3分钟,而我订花的花店距离目的地只有25分钟车程,所以我猜,在一分钟前,这束花已经送到了。”
“这是什么意思——”
老弗莱的话没能说完,因为被摆放在桌子另一头的电话突然铃声大作。
卡洛斯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警探将信将疑地拿起话筒,然后他的脸上就上演了一出精彩的彩虹变色秀。等到橙红绿青蓝紫都定格到了赤上,他才粗鲁地一把扯过电话线,将话筒怼到了卡洛斯的下巴前。
后者接过话筒放到耳畔,就迎来了一串“热情”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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