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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宋黎任由两条不听话的腿把自己带到了对面。
“老板,来两碗羊汤!”
……
吃过饭,宋黎没再回去摆摊,她先一个人去粮铺买了五百斤白米偷偷存空间。
——这世道不友善,她还是多存点物资的好。
买完米,带着宋小小到一家成衣铺。
时值深秋,天气愈来愈冷,她们身上穿的还是那日从何氏衣箱里翻出的旧衣,不大合身,但宋黎不会女红,原身也没学过,所以只能买现成的。
老板娘很热情,“过来看,新到的厚棉袄便宜卖,五十文一件!”
古代衣服贵,没钱花时用衣服就能直接交易,硬通属性可见一斑。
新麻布二十文一尺,棉花五十文一斤,再算上针线和缝制的成本,一件棉衣少说也要一百文。
五十文确实便宜。
宋黎走过去瞅了瞅。
只见衣服布料半新,针脚细密,棉花塞的厚实,的确物美价廉。
只是,半旧衣服上都有破洞,打着簇新的补丁,显然是後补上去的。
“这是?”
宋黎翻开衣服反面,看着那些洞皱眉。
这破洞布是普通的破口,是被箭矢射出来的。
她见过赵有常的箭矢,前世也玩过射击,所以认得。
“是死人衣。”老板娘倒也没忌讳,直截了当地说。
“北疆还在打仗哩,不然朝廷这些年一直征兵作甚?这些都是从被流箭射死的难民身上扒下来的,我在北边有关系,所以抢到了这些。”
宋黎拿衣服的手一顿,顿时头皮发麻。
老板娘却以为她嫌弃是死人衣服,于是指着旁边一个货架,呵呵笑道:“我这里还有活人衣,是趁人咽气前扒下来的,一点都不晦气,不过价钱翻倍,你和妹妹一人来一件?”
“……”
北疆旷野,凛冽寒风如尖刀般割地人脸上生疼,鹅毛大雪更是迷得人睁不开眼睛。
一名少女踩着齐膝高的积雪艰难逃命。
她的阿爹阿娘丶阿弟阿妹,全死在了侵略他们镇的鞑靼兵刀下,唯有她一人侥幸逃出来。
少女不顾严寒,冒雪逃命。
突然,身後一阵破空声传来,一支鞑靼兵专用的血羽箭射来,“噗嗤”一声穿透了少女单薄的身体。
少女的身体猛地一僵,向前扑倒在雪地里,当场气绝。
半个时辰後,前来镇上打扫战场的大虞军小兵发现了少女,看着她已然青白的脸,摇头喟叹:“这麽漂亮,可惜。”
旁边另一个小兵也叹:“可不是,这仗都打了十馀年了,没完没了,什麽时候才是个头啊。”
又有人问:“明明前阵子说休战和谈的,怎麽又打起来了?”
“和谈的条件是与鞑靼人交换质子,可咱们朝的太子不讲信义,在为质期间逃跑,这才惹怒了鞑靼人。”
小兵们不由得怨声载道:“太子怎麽这样啊?难不成就他怕死,就他的命是命,我们小老百姓就该替他去死吗?”
正抱怨着,头顶忽然炸响都头大人的厉喝,“都活腻歪了?敢这麽口不择言?”
衆人立刻闭嘴。
太子并非圣上亲生,而是圣上当年篡皇兄位後,大意没除掉的皇兄馀孽。
明眼人都知道,圣上面上对这个侄儿和善,实际却巴不得斩草除根,这次送太子去鞑靼做质子就是想借刀杀人。
但这种事岂是他们能置喙的?
小兵们默默打扫战场。
其中一个趁别人不注意,偷偷从那些尸体上扒棉衣——逼他背井离乡冒险来前线打仗,逼他闭嘴不非议朝政,但他用自己的路子赚点外快总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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