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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薄家修罗场(第2页)

“他是什麽人?”我问。

“你干爹真名叫薄雨苇,是婆太和一个白佬保镖的私生子,在我们那一辈排行老五,因为婆太要嫁进王室,留不得他,便把他逐出了薄家乃至婆罗西亚,导致他成了流落街头的丧家之犬,多年後他在外自立门户,一心要回来报复婆太,夺回落到了我哥手里的薄家産业,所以想法设法控制了他的枕边人,也就是你阿爸,之後推了我上位,但我也只是一个台前傀儡,公司每年的盈利,几乎一半都通过境外空壳公司流进了他的口袋,也是他,逼死了你阿爸。”

薄隆盛这话是不是真的有待验证,我忍住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冲动,这时候追问并不合适,不论这话是真是假,他把自己刨出事外,与我讲这种话的目的,都显然易见——他想要拉拢我。

为什麽?那当然是因为他对干爹起了异心,而且这异心可能不是一朝一夕,他是不是其实觊觎着ZOO的头把交椅很久了?薄隆盛想要得到我利用我,兴许,我可以反向利用这一点。

他和干爹鹬蚌相争,是再好不过的局面。无论最後他们哪一个败了死了,或者两败俱伤,于我而言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心头一念闪过,我手上就卸了力,任由他掐住我的脖子将我制在了怀里,扭头对他低语:“盛叔,我信你。其实从知道你的身份那一刻,我就怀疑当年那件事是我干爹指使的了。如果你愿意帮我报仇,我当然也愿意跟你,做你的小夜莺,替阿爸陪你後半辈子。”

耳畔他呼吸一重。当着斗兽场周围看台上所有的观衆还有干爹的面,他不敢作出什麽亲密的举动,但我仍能感到他的翡翠扳指飞快刮过了我的颈侧,冰凉凉的,像一条蛇,然後他将我松了开来。

我回眸看向他的眼睛,他盯着我的脖子,眼底的渴望昭然若揭——除了嘴唇与耳朵,我的肩颈线条也与阿爸非常相似。

“你打算怎麽做?”我问。

“在你和他的婚礼上动手,不过在那之前,我还需要做一些准备。”

打算制造一场血色婚礼吗?

我扬起眉梢:“需要我帮忙吗?”

他笑了下:“当然。”

突然背後一声棕熊暴吼响起,铁栅栏传来了被猛烈撞击的动静,我扭头一看,就看见了一个硕大的熊头,棕熊粗重喘息着,背上赫然嵌着三根钢箭,身旁几步开外闪过喇嘛拿着反曲弓翻滚站起的矫健身影,他避开了棕熊这次扑袭,动作敏捷地闪到了它背後,目光与我对上,他似乎怔了怔,继而一边後退躲避着棕熊,一边扔掉了手里的反曲弓,抽出小臂上的廓尔喀弯刀挽了记炫丽的刀花,引来全场喝彩。

这炫技炫的,简直像是孔雀开屏。

心里不禁冒出这个念头,我扯了扯嘴角,很给面子的冲喇嘛竖了个大拇指,见旁边看台上放了梯子下来,便随薄隆盛上去了。

干爹赞许地看着我,在帐篷包厢里冲我们招了招手。

“Doll,你的表现让我很满意。我对喇嘛的训练要比对你更加严苛,没想到你竟然能打败他,还差点与Leon打成平手,真令我惊喜。”

“干爹过奖了,都是禁果的功劳。”我看向斗兽场里在跟大黑天周旋的身影,“干爹,喇嘛真的和我一样也注射过禁果吗?”

干爹笑着摇了摇头:“当然没有,他只是身体素质天然卓越而已,不过,等改良型禁果的试剂出来後,我会赐给他成为实验体的机会,毕竟这是他自己之前向我提出来的请求,我会满足他的。”

我喝了一口佣人端来的鸡骨草酒:“他不怕死吗?”

“怕死,他就不会成为我最锋利的那把刀。”干爹语速慢悠悠的,“喇嘛是个非常要强的人,对于他而言,如果有成为超人类的机会却不能一试,那比死还难受。你看他,现在把输给你的火气全撒在大黑天头上呢。”

要强?

我心里咯噔一下,回想刚才电光火石的那一瞬。我的判断绝不会错,论身手论力量,喇嘛的实力都在我之上,他一定故意对我放了水。要强?要强他还故意输给我,这其中肯定有什麽特殊原因。

不可能是他对我一见钟情了吧?我有那麽大魅力吗?

此时周围又爆发出阵阵惊呼,我望向斗兽场内,只见大黑天又咆哮着朝喇嘛猛冲了过去,速度与攻势不亚于一辆卡车,喇嘛闪电一般脚蹬铁栅栏跃起,熊掌险险擦着他的脚板扫过,廓尔喀弯刀凌空劈下,直接刺中大黑天的後颈,而他整个人一个旋转挂在了熊背上。

大黑天的吼叫声震耳欲聋,整个斗兽场的地面似乎都在颤抖,因为剧痛它的身体近乎直立起来,前掌凌空挥舞,企图将背後的人类抓拍下来,但无论它怎样甩身挥爪,挂在它背後的喇嘛都非常稳当,他的双脚像长了爪子一样牢牢蹬在大黑天的腰部,双手持着插入熊颈的廓尔喀弯刀,借着棕熊挣扎的巨大力量将熊背缓缓剖开,漆黑的皮毛上像绽开了一道血盆大口,血雾喷涌,喷得他满头满脸都是熊血,这血腥刺激的画面令看台上许多观衆都站了起来,手舞足蹈,振翅大呼。

“他是个天生的高山族战士,为了杀戮而生的。当年我捡到他的时候,他刚从一头母熊的掌下死里逃生,咽喉都被抓烂了,我都几乎要放弃他了,没想到,他竟然顽强地挺过来了,是不是很不可思议?”

“真厉害......”我盯着那个手起刀落挑断了棕熊脊椎神经,跳下熊背爬上梯子朝包厢走来的身影,情不自禁地喃喃。能杀死一头棕熊的力量身手,如果火力全开,就算是薄翊川,恐怕也不见得能打赢他吧?

这念头闪过脑海,我连忙甩了甩脑袋,要命,怎麽突然想起他了?

难道是因为......喇嘛的样子和眼神,都和他有几分相似吗?

失神的几秒,喇嘛已走到了包厢前方。

浓烈的血腥味被凛冽寒风一吹,扑面而来,充斥在包厢里面,被炉火一灼,就更加生猛。带着满头满身的熊血,他半跪了下来,将手里的熊掌呈给了干爹:“干爹,很抱歉杀了您的爱宠。”

“没关系,它和你奉献了一场精彩的表演,我很满意。”干爹拿起熊掌,一捏,断口处淋漓的熊血就淌进了我们面前的鸡骨草酒里。

“来,品尝你的战利品。”

“谢谢干爹。”喇嘛笑了一下,站起身,拿起那杯鸡骨酒仰脖痛饮。

我情不自禁地盯着他横亘着三道爪印上下耸动的喉结看,刚才的疑问盘桓在心头挥之不去。为什麽?为什麽要故意对我放水?

这麽思索着,我拿起自己面前的杯子喝了口酒,嘴巴里却突然多了一个硬物。将它吐出来一看,那竟然是一枚镶嵌着蓝宝石的戒指。我愣了愣,便见干爹将戒指拾起来,握住了我的右手。这一刻迟早要来,我反应过来,顺从地展开了五指,微笑着看向他。

蓝眸凝视着我,将戒指套上了我戴着战术手套的中指:“我很高兴,你在薄翊川和我之间,选择了我,明白谁才是你终身的靠山。”

我心下冷笑。可惜了,他们俩谁都不是我的靠山,我的靠山从来只有我自己。这麽想着,我嘴上却从善如流,伸手端详着中指上的蓝宝石:“是我明白得太晚了,能嫁给干爹是我的荣幸。”

“Cheers.”干爹显然被我取悦了,举起了酒杯。

“Cheers.”我立刻举起酒杯,与他碰了一碰,帐篷门口的佣人与雇佣兵们都不约而同鼓起掌来,喝酒时侧脸灼灼刺刺的,我扫了一眼,就发现果然帐篷包厢里其他两个男人都在举杯同贺的间隙盯着我看,薄隆盛倒在我意料之中,但喇嘛借着酒杯的遮掩,眼底汹涌的暗流比薄隆盛更难以掩饰,说是虎视眈眈都不为过,就实在很奇怪了。

薄翊川盯着离自己一步之遥却坐在别的男人怀中丶戴着别人给他的求婚戒指的心上人,百爪挠心,如鲠在喉,偏偏他此刻戴着假面,除了忍耐,什麽也做不了,还得对着自己的情敌——那与他未曾谋面只有照片留在薄家老相册里的五叔卑躬屈膝毕恭毕敬,且令他感到有危机感的是这位五叔看起来非常年轻,至多不过四十,脸上一点皱纹也没有,拥有十分优越的混血五官,长得不比他差。

而不知是不是察觉了什麽,薄知惑在瞥了他一眼之後,就对薄雨苇更加亲热了,他环住薄雨苇的脖子,主动诱对方喝了交杯酒,从薄知惑卸下僞装後他就再没见他这种姿态了,活脱脱就是只狐仙,连薄雨苇这种看起来比不急色沉得住气的人,都被撩得把持不住,眼神宠溺地看着薄知惑,酒喝了一杯又一杯,更别提一旁的薄隆盛,一双眼睛就粘在薄知惑脸上没下来过,眼神又灼又冷,半是情欲,半是杀机。

——包括他自己,薄家几个男人全被薄知惑迷得神魂颠倒,也注定了,迟早有一天要为他杀得头破血流。

瞧见薄雨苇攥住薄知惑的手,吻了吻他的手背,薄翊川胸口鬼火烧心,杀意随着逆流的血液直往天灵盖窜,额角突突直跳,咽下一口酒,心火不消反旺,他深吸了一口气,在一旁坐下来,紧握住腰间的廓尔喀军刀,刀刃切进手心,借疼痛使自己保持清醒冷静。

小不忍则乱大谋。

薄知惑最後只会是他一个人的,他会回到他身边的,肯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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