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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决定来给李美美当模特时,我特意穿上了水华姐送给我的那身衣裳。那是一套非常漂亮的衣服,我对它爱不释手。然而,由于不确定在这里会停留多少天,我还特意准备了一身换洗的衣裳。
这一身换洗的衣裳,正是我在饭馆里工作时所穿的工作服。它是用蓝底白花儿的蜡染印花布制成的大襟袄,搭配着一条黑色的绸裙子。虽然这套工作服相对朴素,但它却有着独特的韵味,让我心生喜爱。
大襟袄的设计简洁大方,蓝色的底布上印着白色的花朵图案,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感觉。黑色的绸裙子则显得庄重而典雅,与大襟袄相得益彰。整体搭配起来,既不过于张扬,又能展现出我的个性和风格。
每次穿上这套工作服,我都会感到一种亲切和自在。它不仅是我工作时的装扮,更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喜欢它的朴素和实用,也喜欢它所带来的那种踏实感。
于是我满心欢喜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轻轻推开房门,走进这个属于我的小天地。房间里的布置简单而温馨,我走到床边,打开了那个随身携带的小包。
小包里装着我精心准备的一件大襟袄,上面绣着精美的图案。我小心翼翼地将大襟袄拿出来,感受着它柔软的质地和细腻的触感。
我迫不及待地把大襟袄套在身上,然后一颗一颗地扣好扣子。扣好后,我站在穿衣镜前,仔细端详着自己的模样。
镜子里的我,头上梳着一个整齐的纂,纂上还插着一支漂亮的簪,与大襟袄相互映衬,显得格外端庄。上身穿着这件大红色的大襟衣服,衣服的剪裁合身,线条流畅,更衬托出我的身材。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看到了一个农村的新媳妇,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喜悦。这种感觉既陌生又熟悉,让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对新娘子的憧憬和向往。
我兴奋地走出房间,来到客厅,看到李美美正坐在沙上看电视。我快步走到她面前,满脸笑容地问道:“美美姐,你看我现在的穿着像不像一个新娘子?”
李美美看了看说,“瑞华,可惜你穿的不是红色,新娘子应该穿红色的衣服,我看你穿上这件衣裳不像是新娘子,倒像是一个俊俏的农村新媳妇。”
我回答,“美美姐,既然你说我像个农村人的媳妇,那今天我就当一回农村媳妇了。”
我顺手就抱起了那只沙皮狗样式的枕头:“好孩子,别哭了,妈妈给你喂奶啊。”
我解开了怀,学着妇女给孩子喂奶的样子,把假乳的奶头塞进了沙皮狗的嘴里。在我们那里,生了孩子的女人脸皮就厚了,就是在大街上也敢解开怀给孩子喂奶,这种情况我在村里的时候经常看到。
我的动作把美美姐给逗的笑弯了腰,连眼泪都出来了。“哈哈,瑞华,你不愧是个唱戏的旦角演员,你演的还真像。”
她说完后我在想,当了这么多的旦角演员,我演过丫鬟、小姐,还在古戏中演过娘娘,我的模仿能力就是强。当初在学戏的时候,我比师兄弟们学的都要快,所以师父才那样的喜欢我。
我说,“美美姐,我从五岁就开始跟着师傅学戏,因我从小被家里当做女娃娃养,师傅让我学习旦角,我十二岁就登台扮演了主角,在我们家周围很有名声。”
李美美看了看我又说,“瑞华,依你现在的形象,如果给你裹个小脚就更像农村的新娘子。现在也没有事,不如我给你想办法裹个小脚吧?像你这种打扮应该是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才更合适啊!”
我听了后说,“我不裹,把脚裹得那么小,我该穿不了高跟鞋了!”
美美姐一提起小脚来,我立刻就想起了奶奶。奶奶是从小裹的小脚,可是没有几年就解放了,后来奶奶就把脚放开了,就是一双半大不小的“解放脚”。听他老人家说,在过去女人都是小脚,只有小脚才美,不裹脚的女人是嫁不出去的。
我们唱戏演旦角的原来时兴踩跷,就是为了演古代三寸金莲的女子,在自己的脚上绑上一双木头小脚,也挺美的,在舞台上,年轻的旦角都是踩跷,只有丑婆子才是大脚片子呢。可是,这种踩跷的艺术到了解放后就不时兴了,所以我也就没有学过。
李美美听我说的话,“你到想裹成三寸金莲呢,裹得了吗?过去女孩儿都是五六岁就开始裹脚,那也需要好几年才能把脚裹好呢。你都这么大了,早就裹不了了,我说给你裹小脚,也就是闲着没事儿,玩玩儿而已。你不是说要享受到女人的一切幸福吗?这裹小脚就是过去女人最流行的一种美容的方式啊,我只给你照葫芦画瓢的裹一下而已,像不像,三分样,是想叫你尝一下那种滋味儿罢了。”
我听了后心里面想,我做了二十年女孩子了,在过几年就该恢复我的男人身份,这次来做模特,已经将女孩子的衣裙全穿了,连衣裙、套裙、旗袍经常的穿,既然她想给我裹脚,就让她给我裹,让我也体会一下小脚女人。“美美姐,那好吧,你给我里吧,让我也体会一下小脚女人的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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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到沙上,美美姐拿来了两卷绷带,把我的除了大脚趾之外的四个脚趾尽量的往回弯,然后用绷带缠紧。只是把大脚趾露在了外面。这样一来,我的两只脚还真变尖了,成为了一双“六寸金莲”。
我坐在沙上任凭她的摆弄,她坐在我的旁边,把我的一只脚放在她的膝盖上,用手捏着,弄得我的两只脚呼呼的直冒火。“瑞华,你看过《镜花缘》吗?”
我说,“看过啊,不就是李汝诊写的那个小说吗?”
她说,“现在我就是书里面那个女儿国的国王,你就是我的贵妃林之洋。你说像不像?”
我回忆起了书中描写的场景,唐朝的时候,林之洋到女儿国去做生意,路过女儿国,那里的风俗是将男作女,将女作男。林之洋被国王纳为了贵妃,给她全部的女装打扮,扎了耳朵眼儿,裹了小脚。
美美姐现在就是在学着女儿国国王的样子,玩弄着“贵妃”的小脚。我好像和林之洋差不多,也是男扮女装,同样也裹了脚,也同样被别人“玩弄”着。不同的是,我可不是三寸金莲,而是“六寸金莲”。
裹上了脚我就无法穿鞋下地了,只好坐在沙上,装作产妇的样子,抱着自己的“孩子”,给它“喂奶”。
玩了一会儿,我想下地去解手,可是下地之后觉得走路很别扭,趿拉着拖鞋,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险些摔倒。美美姐连忙上前来把我扶住,她搀着我往卫生间走。“小姐,你刚裹了脚,慢一点儿啊,别摔了。”
从卫生间里回来之后,我把绷带解开了。不好玩儿,我不这么玩儿了。
不论是裹脚的,还是不裹脚的模样,美美姐都给我拍照了好几张像。然后她自己坐在梳妆台前,也梳了一个髻。她的头可比我的短多了,梳起来也容易一些,不大的功夫就梳好了。
吃完了中午饭之后,美美姐说要带着我出去一趟,因为她的胶卷都已经用完了,明天就没的用了,要去再买上几个,顺便把那几个照好了的胶卷冲洗一下,把照得好的洗几张照片。
她没有中式服装,就学着电视剧里宋氏姐妹的样子,穿了一件旗袍,我觉得也挺好看的。
从照相馆出来,我们俩在街上逛了一会儿。因为今天我是梳的髻,穿的中式大襟袄,黑绸裙子,再穿高跟鞋就不相配了,所以我就穿的一双绣花的布鞋,完全是一个二三十年代俊俏的小媳妇模样。别看穿的衣服不时髦,但是却与众不同,另有一种典雅的美感,走在大街上不但一点儿也不显得土气,而且还别有风韵,也挺好看的。
“李姐,出来买东西啊?你今天的打扮可真新鲜,怎么梳纂了?”这个时候一个认识李美美的女人在问。
李美美笑着说,“怎么?不好看吗?”
那个女人说,“好看啊,我觉得很挺新鲜的。”
美美姐得意的笑了笑。
这个女人又问,“你身边这位姑娘是谁啊?”
李美美说,“噢,这是我的表妹,她在北京电影制片厂工作,这几天她休假,到咱们这儿来玩两天,过几天就要到南方拍片子去了。”她又对别人说了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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