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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他解开姜潮的安全带,像搂着一个孩子一样抱着姜潮,“可以修好。”
昆兰在忙忙碌碌修车,姜潮失魂落魄地坐在栏杆上。
雪越下越大,黑色的柏油马路完全被遮盖,一眼看去,天地一色,人世渺小,他们的车是雪光中唯一的黑色,像翻腾的白色波浪中的扁舟。
姜潮还是一动不动,帽子上睫毛上落满雪。
昆兰耐心地为他拂去,没有催促他,而是学着他的样子坐下了,将姜潮两只又红又肿的手包住,轻轻搓了搓回暖。
“这是什麽?”昆兰发现他的右手一直攥成拳,好像握着什麽东西。
姜潮沉默了一会儿,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手,缓慢摊开,两只素圈的铂金戒指静静躺在发白的手心。
昆兰愣了一下,黑暗中,他银蓝色的眼睛像受了刺激的动物一样一下子睁得圆圆的。
姜潮不自在地准备收回戒指,昆兰突然将左手递了过来。
“不为我戴上吗?”
姜潮吸了口气,十分郑重地用托着他的手,满脸严肃地取出一枚,缓慢地戴在昆兰无名指上,尺寸刚刚好,戴上容易,取下来就很难了。
昆兰两手捧着姜潮的手塞在怀里暖了暖,才取过另一枚戒指,郑重其事地为姜潮戴上。
两个人在冰天雪地里无声地完成了一场短暂的严肃的婚礼,为彼此交换了戒指。
看得姜潮哽咽,问他:“你喜欢吗?”
昆兰拥抱着姜潮,语气隐藏不住的愉悦:“喜欢,不论戒指还是人。”
半血的体温确实很高,他贴过来,姜潮立刻感觉到一股热意,冻僵的身体慢慢恢复。
姜潮扭头不敢看昆兰,眼眶还是红的,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消散了,虚弱得连一个表情都不想做,只是一脸麻木:“我们回去吧。”
当他决定逃跑时,他背叛了伊娃和费特;但他忍受不了良心的折磨,决定回去时,他又抛弃了昆兰。好像怎麽选择都不能让人如意,他是彻头彻尾的混蛋。
昆兰似乎早已经料到,又或者不论姜潮做了什麽决定,他都会顺从,平静地答应:“好。”
车开了一半就没油了,此时纽约州下了罕见的暴雪,积雪几乎淹没膝盖,每一步都像在泥里跋涉。
昆兰牵着姜潮,避免他滑倒,两人互相搀扶着,走了两个小时,姜潮走不动了,脚下一软滑跪在地上。
他这几天都没有吃东西,焦虑得整晚整晚睡不着,白天还要强打精神,若无其事地对待费特他们,非常耗费心力。
此时跪坐在冰冷的积雪中,姜潮苦笑,觉得自己真是自讨苦吃,还连累了昆兰。
但是昆兰不这样想,他弯下腰,直接把姜潮背起,背着一个一百多斤的成年人,他像背着一个轻飘飘的包,脚步稳健。
姜潮猝不及防,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趴在昆兰背上了,他想下来:“你……我还能走!”
“不要逞强。”昆兰停下脚步,将人往上托了托。姜潮的鞋子防水,但是裤子不防水,膝盖以下已经湿透了。
这段路程无疑是难熬的,末日之後基础设施就停摆了。四面漆黑,既没有灯光,也没有月光。昆兰有夜视能力,走得又稳又快,每一步都是同样时间,同样速度,靴子踩在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要是姜潮大概走一步就要摔一下。
姜潮乖乖趴在昆兰背上,替他拂去头顶和肩膀的雪,心里突然矫情又心酸的想到:假如能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也不错。
姜潮的眼泪一下子流下来,侧着头咬住手掌,怕昆兰察觉。
其实昆兰早知道了,有冰冷的液体浸湿了他的衣服,可是姜潮不提,他就假装不知道。
他就这样,背着姜潮一步步朝既定的命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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