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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三章:绯衣二如果不是她杀的人,……
它又来了,苍瞳想。
不,它其实一直都在。
苍瞳笑了一下,面具下的笑容十分嘲讽。她朝着元夕的方向伸出手,元夕牵住她,不愿多看,与阿布一起跟着她走出这座院落。
两人牵着手,沐浴着阳光走到大街上,与周围热烈分享城主府八卦的人格格不入。
元夕垂眸,独自一人在思索。
苍瞳一路都没有听到她说话,只好开口道:“难道阿姐不想出来吗?还是想接这个符玉令,抓住姜宛童,交给道盟处置?”
元夕回答:“自然不是。就好像是你问出来的结果那样,那一院子死去的人,都有该死的理由。”
元夕很聪明,也很善良,但却不是迂腐之人。
她想了想,继续说:“妖王银月与道盟曾签订盟约,若是妖魔在凡人城池杀了身上有命案的修士,道盟是不可以处置的。相反,还是无罪的。”
所以大多数时候,一些想要报仇却无法报仇的凡人,往往会求救于妖魔,哪怕献出自己的生命。
“只是……”
元夕停顿了一下,眉头微皱:“按理说,以往的道盟考虑到盟约一事,都不会发布追杀令。如今连元凶都还未确认是不是姜宛童,就广发追杀令,实在有失偏颇。”
“这有什麽好奇怪呢,道盟修士与妖魔向来不对头。况且,以前的修士大多不会遵从《东山律》上的律条,为了修炼屠杀妖魔乃是家常便饭。”
苍瞳笑了笑,语气有些散漫:“银月妖王破碎虚空之前,尚能管束妖魔衆人,威慑道盟。自它前往归墟神域後,罗刹王并不能震慑衆人,道盟自然有胆气了。”
总的来说,就是罗刹王赢勾没有妖王银月厉害。
元夕点点头,她少时在岛上,看了无数书籍,其中就有晋江书院出版的《妖王轶事》。
这位妖王十分厉害,它成名于五百年前。
一出世,便抢足了风头。力压凤麟洲的应龙一族称王,在北海毕方神鸟一族的帮助下,于北海玄洲统一妖族。
妖王统一妖族时,手段十分血腥,连斩了五个大乘期以上的妖族首领。
彼时道盟欲坐山观虎斗,一边觉着妖族内斗是件好事,一边又担忧这位妖王真的统一妖族。
当时的道盟首领正一门决议扶持相柳一族,与妖王争斗,遂派遣门下精英弟子,奇袭毕方山,险些将毕方灭族。
妖王大怒,先是将相柳一族金丹期以上所有的大妖屠杀,而後只身前往玄洲人族,一夜之间屠尽四十九城。
听说那一夜人族的血,顺着江水流入北海,将海面都染红了。
天道贵生,似这般手染无数鲜血的妖魔,是很难飞升的。
因此在妖王逼迫道盟签订盟约後,迎来了第一场破碎虚空的雷劫。
据书上记载,寻常人破碎虚空的雷劫,最多千道。可妖王银月的雷劫,却因为杀戮过重,足足九千道。
雷霆劈了七天七夜,十洲的修士都以为这位叱咤风云的妖王被劈死了,结果雷劫过後,它竟然还能从雷霆中走出来。
道盟与妖族的大能趁机屠魔,结果被它一掌拍得粉碎。在这之後,这位妖王稳坐十洲第一人的位置。
接下来的几百年,它陆续九十八次渡过破碎虚空的雷劫。
直到九十九次时,雷霆终于劈净了她身上的罪孽,妖王总算前往归墟神域了。
因为妖王人也杀,妖也杀,两方都讨不到好处。之前五百年里,海内十洲的所有修士与妖魔全都笼罩在妖王的威压下。
直至它飞升後,道盟才战战兢兢地挺起腰杆,和妖族打起了擂台。
而颁布罗刹妖魔姜宛童的追杀令,可以看作是道盟的转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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