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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之后,苏锦书立马停止,她在期待周凌霄对自己做什么吗?
不不不,苏锦书摇摇头,让自己清醒一点,不要再沉迷美色了。
【距离离婚还剩66天,坚定打工信念,获取最终胜利,不能再三心二意了!】
考虑到他们最近总是钻一个被窝,苏锦书觉得笔记本放在枕头底下已经不安全了,得另外找地方放好。
趁着周凌霄在隔壁冲凉水,苏锦书在屋里找了一圈,发现厨房墙角有一个洞,估计是之前老鼠打的,现在被两块砖堵着。苏锦书把砖取下来,笔记本放进洞里,再把砖放回去。
还是要有自己的房子呀,苏锦书拍拍手上的灰起身,有自己的房子,就不用像这样藏秘密。
苏锦书出身在山村多子女家庭,从小就跟兄弟姐妹挤一间房。六岁的时候山里发洪水,房子被冲垮了,只有苏锦书一个人被救了出来。
她被送到福利院之后,跟小伙伴们处得很开心,却依旧没有自己的房间,福利院是上下铺。
因此,苏锦书大学毕业后,一直为拥有自己的房间奋斗。直到三十岁,她在首都买下了一个小房子结果来到这里,一切重新开始。
虽然小房子没了,但苏锦书拥有了打三个月工就能获得一套四合院、十万块钱的机会。除此之外,这是一个充满机遇、号称猪都能起飞的时代,一切都得欣欣向荣的。
周凌霄冲完凉,重新回到炕上,规规矩矩地躺下。
“你怎么穿上衣服,不热了?”苏锦书有理由怀疑刚刚周凌霄是故意不穿衣服诱惑她。
周凌霄偏头,满脸无辜,“热,但我怕你把持不住。”
苏锦书一噎,说得她好像什么色中饿鬼。
不过,苏锦书窝在周凌霄怀里,手不自觉地摸上他的腰,感受到手上硬邦邦的质感,配合脑海中周凌霄冷白色的肌肤,心里痒痒的,想亲。
“别摸了。”周凌霄按住她在腰间作乱的手。
苏锦书仰起头,杏眼亮晶晶的,“是谁把持不住?”
“我。”周凌霄勾唇,无奈回答。
***
西厢房耳房,黄飞抓耳挠腮,好不容易等到夜里十一点,迫不及待地出了门。
他对公园的芦苇荡并不熟悉,摸黑找到芦苇荡后,听见里边暧昧的女生,喜滋滋地就想钻进去。
手刚扒开芦苇荡,黄飞又听到里面传来男人的声音,顿时大为不解。
等再听了几秒钟后,哪还有不明白的,这是一对野鸳鸯,已经在芦苇荡里边成其好事。
黄飞怒从心起,恨不得立即冲进去把这对狗男女砍了。
林惠美平日不搭理他就算了,今日却这般羞辱自己,黄飞无论如何咽不下这口气。
是的,因为是林惠美约他晚上来芦苇荡,黄飞下意识地认为,芦苇荡里边的是林惠美和另外一个男人。她之所以约自己过来,就是想让自己看到这个场景,好知难而退。
黄飞死死地克制住想要进去的冲动,他不能就便宜了这对狗男女,他要让大院、胡同里的人都知道这对狗男女晚上不睡觉,在公园的芦苇荡偷情。
想象他们的奸.情曝光在众人面前时的样子,黄飞冷静下来,甚至隐隐带着点激动,脑袋飞速运转着。
三分钟后,黄飞打定主意,绕到芦苇荡的后面,算着时间和距离,放上一根点燃的烟。
不久之后,这根烟就会点燃芦苇,将这片芦苇荡烧起来。
黄飞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四合院,为了能及时召集到人,他从家里拿了一面锣出来敲,“大家快出来!快出来!”
“纺织厂之前来了个偷东西的小贼,刚刚来了咱们院里,大家快检查有没有丢东西,再来一伙人跟我一起去抓贼啊!”
他一边敲锣一边喊,院里的几户人家最先出来,聚集在院子中间,纷纷问贼去哪了。
“我看见他往附近的公园里跑了。”黄飞是纺织厂保卫科的,他说有贼,院里的人都相信,纷纷拿上棍子什么的,要跟他一起去抓贼。
这种危害到身家财产的小贼,非得抓起来才放心。
何书嘉是警察,首当其冲,来不及去屋里拿武器就要跟上去。
“带上枪,公园里那个不是善茬。”周凌霄伸手拦住他,神情严肃,“最好再带上两个人。”
电光火石之间,何书嘉明白了要抓的这个人是谁。
虽然不知道周哥是怎么做到的,但何书嘉相信周凌霄的本事,立马拿上枪去最近的派出所喊人。
眼看着附近几个院子里的人也加入了抓贼的战斗中,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公园方向走去,苏锦书就想跟在人群后面去看看。
“别去,有危险。”周凌霄抓住她的手。
苏锦书一看,今晚的事有周凌霄的手笔,那肯定有大瓜吃,她心里痒痒的。
“周凌霄,我想去看热闹,你让我去嘛,大不了,你跟我一起去,保护我。”苏锦书握着他的手臂摇晃撒娇,“我真的很想去。”
周凌霄轻轻叹了一口气,最终还是陪着她一起往公园走去。
院子里没有跟随大部队出动的有两家,李家和吕家。
李双龙和李瑞安都已经从院子里搬出去,王娥只剩下李长山一个儿子,家里现在也只剩下王娥和李长山两个人。
李长山的媳妇带着女儿回了娘家,一直不愿意回来。
“长山,抓贼太危险了,咱们就守在家里。”已经失去两个儿子的王娥更加宝贝李长山,生怕这个唯一的儿子有什么意外。
李长山不耐烦地说:“知道了。”
吕家,林惠美正在焦急地劝说刘大娘和吕大勇,“妈,大勇,咱们跟着一起去抓贼吧,不然,以后家里丢东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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