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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红梅一放学,直接就往于大姑家跑,冬天的冷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生疼生疼的,可她心里却像是烧着一团火,热得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只要这事儿成了,她就再也不用过这种苦哈哈的日子了,以后她就是人人羡慕的领导家的儿媳妇!
她也能穿上城里姑娘才有的新袄子,新棉鞋,再也不用穿着带补丁的旧衣服被人瞧不起了。
“大姑,大姑,我来了!”
人还没到大门,声音就先传院子里去。
吱呀一声,院门开了。
于大姑探出头来,一看到侄女脸上那藏不住的喜色,就知道事情八九不离十了。
那张布满了岁月痕迹的老脸顿时笑成了一朵菊花,褶子深得能夹死苍蝇。
“哎哟,我的好侄女,快进来,外边冷!”
于大姑一把将于红梅拉进院里,迫不及待地关上门,带进堂屋里,才压低声音问,“怎么样了?那姑娘这周末来吗?”
“她答应了,就这个周末!”于红梅兴奋地点头。
“好!好!好!”
于大姑连说了三个好字,拍着大腿,脸上的笑意笑得更深了。
压下心中的激动,叫于红梅坐下歇歇脚,她转身一咬牙就钻进厨房里烧热水,准备冲糖水鸡蛋。
于红梅很是得意,享受着于大姑端上来的糖水鸡蛋吃了,以后她似乎觉得自己脑子更清醒了,还得是多吃点糖水鸡蛋补充营养才行。
“你放心,大姑都准备妥当了。保证让她来了就走不出这个门!”
于大姑已经开始幻想着日后抱上孙子的幸福生活了。
于红梅点了点头,她相信大姑……
姑侄俩在昏暗的屋子里相视一笑,那笑容里充满了算计和对未来的憧憬。
很快就到了周末天。
于红梅一大早就穿上了自己最好的一件衣裳,站在菊花胡同口等着张红萍。
寒风吹得她鼻尖通红,可她心里却热乎乎的。
她看着胡同里进进出出的城里人,想象着自己以后也能住进这样干净的胡同,嫁给吴光华,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到时候,班上的同学还有村里看不起她家的人还不知道怎么巴结她呢!
等了约莫半个多小时,张红萍的身影才出现在胡同口。
张红萍今天为了彰显她城里人的身份,可是把去年孙静和许文秀给她置办的呢大衣都拿了出来。
也不管这大冬天穿这身行头会不会冻感冒了,她心里想着去于红梅家里做客,肯定要穿得好看些才行。
让于家人见识见识什么是城里人,她对外的身份可是双职工家庭最受宠的小女儿!
张红萍穿着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衬得皮肤比平日里还要白上几分,脚上一双小皮鞋,一看就是价格不菲的好东西。
“红梅,等久了吧?对不起啊,我爸非拉着我说话,耽误了点时间。”
张红萍小跑着过来,气息有些不稳。
于红梅见到她这一身的行头,眼里划过一抹惊讶,然后是深深地嫉妒,嫉妒她怎么能穿这么漂亮的衣服,她确实没想到张红萍家里条件会这么好!
一般人哪里舍得给家里女儿置办这么好的衣服,这种衣服一般都是新娘子结婚的时候穿的,有的新娘子还不一定有这么漂亮的呢大衣!
她心里恨不得立马就扒了张红萍的衣服,抢了她的小皮鞋给自己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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