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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后,金鸾殿。
凌云即将起程回转黑水城,萧天赐特在金鸾殿设百官宴,以谢凌云此次救驾之功。萧天阳称病在家,安乐侯萧天宇坐上位。
金殿内觥筹交错,百官分列两侧,皇帝执杯笑道:“安乐侯青年才俊,云麾将军巾帼不让须眉,当真是天作之合。”
“今日便让二位见上一见,也算全了朕的心意。”
萧天宇端着酒杯的手几不可察地一紧,一直不曾看向凌云方向的头向着皇帝这边又转了点儿。
从听说萧天赐下旨赐婚开始,他就没有一日眉头舒展过。此女曾杀了自己的侄儿,还数次取回敌将级,想想都觉可怕。
可是他不敢,也不能拒绝,萧天赐是他哥,更是皇帝。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闲散侯爷,除了听话没有别的路可走。好在不喜欢可以娶回家放着,以后多收几个侧室便是。
萧天宇垂着眼帘,视线死死钉在皇帝哥哥面前的案几上,连眼角余光都不肯移动半分,脸上一丝笑容也无。
凌云倒没那么多讲究,她原本就不想嫁,存了心把自己表现得粗鲁些。再说有前面萧承嗣的事儿,满朝文武,谁敢娶她?谁又愿意娶她?
御赐玄甲带着风尘,凌云男人似的,大马金刀坐在案前。一手撑着膝头,一手托着下巴打量安乐侯。像在花楼里打量着姐儿的公子哥儿。
——嘿,这萧家的基因还真是不错,萧天宇这长相,这气度,妥妥的豪门贵公子呀!
身材比例也不错,只可惜是个书生,估计遇到贼人还得自己去保护他。只不过就光看看这张脸,她也想睡上一睡。
凌云脑子里自嗨的对着萧天宇评头论足好半天。萧天宇却眼角都没向她瞟一眼。
见他好半天不动如山,忽然起了逗他的心思。她扬声开口,嗓门比殿里的乐声还亮:“哎,那侯爷,你抬个头呗?”
满殿瞬间安静,安乐侯眉心蹙起,耳尖腾地红了。他只当没听见,手指绞着袖摆盯着面前的酒杯。
萧天赐轻咳一声:“凌将军性子爽朗,天宇不必拘谨。”
“不是拘谨的事儿啊陛下,”凌云身子往前探了探,研究小动物似的好奇道:“我就是想看看,能写出‘我携春风过玉门’那两句诗的人,长啥样。”
后世的凌云还在上学的时候,时常跟男生混在一起,跟着他们调戏学校里的漂亮女生,并以此为乐。
这会儿安乐侯既不情愿又没法推脱,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勾起了凌云小时候的坏心思,出声调戏起他来。
安乐侯萧天宇猛地一怔,脸上腾起一抹少女第一次被搭讪的娇羞,与恼怒。
萧天宇不喜刀剑,只爱舞文弄墨,是这皇城里少有的才子之一。十几岁时诗词就在坊间传唱。这一句,正是他初入学堂时随手写的边关诗。
他下意识抬眼望去,正对上凌云亮晶晶的眸子。她不施粉黛,眉峰带着点英气,眼角若有似无的一条浅粉色伤痕,勾出一抹本不该出现在一个将军脸上的妩媚。一双杏眼水波荡漾,嘴角噙着点笑,萧天宇呆了呆。
哪有半分传闻里‘鬼面罗刹’的凶悍模样?
阳光从殿角窗棂斜照进来,落在她微敞的铠甲领口,映得锁骨处一点碎光晃眼——那是个玉坠子,泛着温润的光。
“你……”安乐侯猛一转头,本打算呵斥一句——女子不可如此不成体统。不想这一望之下,竟一时语塞,方才的抗拒像被戳破的纸鸢,忽然就散了。
这是一个自己在宫中从未见过的女子。
不饰钗环,不施脂粉;眉目如画,笑容爽朗,没有丝毫扭捏之态。包裹在玄甲下的身体玲珑有致。奇怪的是,边关的风沙竟未曾在她如玉似瓷的肌肤上留下丁点痕迹。
女子腰间挂着一支据说从挛提大王子那里收缴来的‘人骨哨’。
挛提人残暴嗜血,喜爱用战俘的肢体做成器具,以彰显自己的勇猛。
萧天宇看向那支已经被磨挲得黄的人骨哨,藏在袖子里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心里生出一阵寒意,刚刚对凌云外表产生的一点点好感慢慢退去。
凌云冲他咧嘴一笑,语气更随意了:“哟,抬头了?果然跟传说里一样,长得跟画儿似的。”
她伸手比了比,“什么儒雅,文质彬彬,公子如玉……这些词儿,说的就是安乐侯吧?比我爹书房里挂的那幅《寒江独钓图》更好看,尤其是这眼睛。”
“唉哟哟,皇上啊,您家的基因怎么这么好呀!几个兄弟一个赛一个的好看呢!”
这话听着哪里像个闺中女子,倒像是纨绔见了歌伎。
萧天赐微蹙眉,似无奈地对穆昀对视一眼,似乎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怀疑。
群臣更是对凌云这番言语惊讶不已。——怎么一个将门之女,说出来来却如此粗鄙不堪?
可萧天宇耳里,却比以往任何婉转的称赞都让人心头一颤。他的脸红得几乎烧起来,脚趾紧紧蜷起,恨不得立刻在地上找到个缝钻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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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哪里会有女子敢在人前如此语气说话?不得不说,萧天宇虽说聋,却着实被她这完全不一样的风格给吸引到。
粗鄙不堪,难以接受,不成体统。可是,却又莫名的锁住了他的目光,勾动了他的心弦。
——鸡鹰?鸡?鹰?什么东西?
萧天宇听不懂,千年以后才有的词儿,他当然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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