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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活佛降世(第1页)

甘田镇的晨雾还没散,镇口就传来阵奇特的铜铃声,不是本地寺庙的款式,铃声清越中带着股梵音,竟把弥漫在镇西的尸气冲得淡了些。阿秀正在祠堂整理符咒,掌心的红线突然跳了跳,线端指向镇口,泛着层淡淡的金光——这是遇着至阳至纯之气才有的反应。

“毛师傅,你看!”小海举着斧头往镇口跑,声音里带着惊,“那孩子……那孩子身上在光!”

众人赶过去时,只见个穿绛红色僧袍的少年站在雾里,约莫十六七岁,眉眼清俊,眉心点着点金砂,手里转着串紫檀木佛珠,每转一圈,周围的雾就退散一分。他脚边躺着只青灰色的僵尸,尸体上冒着白烟,天灵盖处有个指印,印里渗着金粉,正是被密宗“降魔指”所伤。

“是密宗的手法。”毛小方盯着少年眉心的金砂,突然想起什么,“玫瑰,你看他像不像……”

黑玫瑰刚从屋顶翻下来,手里还攥着个偷来的苹果,看见少年的瞬间,苹果“咚”地掉在地上,银链都忘了收:“吓……吓米?”

少年闻声抬头,佛珠停在指间,眼里先是茫然,随即涌上滚烫的光:“玫瑰姐姐?”

这声“姐姐”刚出口,黑玫瑰突然冲过去抱住他,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把他的僧袍都浸湿了:“你还活着……你真的还活着……”

十年前,黑玫瑰在乱葬岗捡到个奄奄一息的孩子,浑身是伤,怀里抱着半块霉的饼。她给孩子取名“吓米”,养在破庙里,每天偷来的糕点总先给孩子留一半。直到某天夜里,密宗的喇嘛寻来,说吓米是活佛转世,需带回雪山修行,黑玫瑰抱着孩子哭了半宿,最后还是把他交了出去,只留下支银制的小铃铛挂在他脖子上。

此刻,那支银铃正从僧袍里露出来,随着少年的呼吸轻轻晃动。吓米拍着黑玫瑰的背,声音带着哭腔却很沉稳:“我回来了,姐姐。我感应到甘田镇有密宗僵尸王的气息,它是百年前逃脱的‘血骨尸’,以活人心头血为食,我追了它三个月,终于在这儿堵住了。”

他指着脚边的僵尸:“这是它的侍从,尸身里有尸蛊,被咬到就会变成傀儡。”说着屈指一弹,指尖飞出点金砂,落在僵尸心口,“砰”的一声,尸体炸开,散出的黑烟里果然飘着无数只米粒大的黑虫,被金砂一碰就化为灰烬。

阿秀的红线突然指向镇东的义庄:“它在那儿!”线端绷得笔直,金光大盛,“好重的煞气,比龟田太郎还凶!”

众人赶到义庄时,七口棺材全被掀开,里面的尸体不翼而飞,地上只有串带血的脚印,脚印尽头的墙壁被撞出个大洞,洞壁上沾着些暗红色的碎骨,骨头上刻着密宗的往生咒,却被人用鲜血涂改成了诅咒符。

“它在养尸。”吓米的佛珠转得飞快,眉心金砂更亮了,“血骨尸要集齐七七四十九个活人心头血,再吞掉这些尸体的怨气,就能修成‘不灭体’。”他突然指向祠堂的方向,“它去那儿了!祠堂有镇灵珠,能帮它压制尸气反噬!”

祠堂里的镇灵珠果然在震颤,珠身的光芒忽明忽暗。血骨尸就站在珠下,身高丈余,浑身覆着层暗红的骨甲,指甲有尺余长,正抓着个村民往嘴里送。村民的惨叫声戛然而止,心口处多了个血洞,鲜血顺着血骨尸的指缝往下滴,滴在地上的符咒上,符咒竟反着烧了起来。

“孽障!”毛小方剑指血骨尸,金光与骨甲相撞,出“铛”的巨响,“小海,断它后路!阿秀,红线缠它四肢!”

小海的斧头带着劲风劈向血骨尸的腿,却被骨甲弹开,震得他胳膊麻。阿秀的红线刚缠上它的手腕,就被尸气腐蚀得滋滋作响。血骨尸转过头,眼窝冒着绿火,猛地吐出团黑血,直喷吓米——黑玫瑰突然扑过去挡在前面,银链甩出缠住黑血,链身瞬间变黑,她却死死不肯松手:“别伤他!”

“姐姐!”吓米眼眶红,突然盘腿坐下,双手结印,眉心金砂化作道金光直冲天际,“密宗秘法,佛光普照!”

刹那间,无数金色梵文从空中落下,血骨尸被梵文罩住,出痛苦的嘶吼,骨甲上冒出白烟。它疯狂挣扎,骨爪撕碎了无数梵文,却总有新的补上。毛小方趁机剑刺它的心口,那里是骨甲最薄的地方,剑刃没入三寸,带出股腥臭的黑血。

“就是现在!”吓米猛地起身,双手按在血骨尸的天灵盖上,“降魔!”金砂顺着指缝渗入,血骨尸的身体剧烈膨胀,眼看就要炸开。黑玫瑰突然甩出银链缠住它的腰,“往天上炸!别伤着人!”

众人合力将血骨尸拽到祠堂外的空地上,吓米最后结了个“锁印”,金光大盛的瞬间,血骨尸“轰”地炸开,黑血溅得到处都是,却被空中的梵文净化成了白雾。镇灵珠的光芒重新稳定下来,在阳光下闪着温润的光。

黑玫瑰看着吓米被血污弄脏的僧袍,掏出帕子想给他擦脸,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眼圈红红的:“长大了……真成活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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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米却主动抱住她,银铃叮当作响:“不管我是什么,你永远是我姐姐。”他转向毛小方,双手合十,“毛道长,甘田镇的煞气未清,我想留下帮你们。”

毛小方笑着点头,桃木剑往地上一顿:“有你在,这甘田镇的邪祟,更无容身之地了。”

阿秀的红线缠着片被佛光净化过的黑血,线端泛着金光,她看着眼前相拥的两人,突然觉得,这世间最厉害的法术,从来不是降魔指或桃木剑,是藏在心底的那份牵挂。就像此刻的阳光,穿过晨雾照在每个人脸上,暖得能化掉所有阴森。

小海扛着斧头往镇西走,嘴里哼着歌:“这下好了,又多了个能打的!”达初跟在后面,手里拿着给吓米准备的金疮药,脚步轻快得很。

甘田镇的铜铃声,混着梵音和红线的轻响,在晨光里荡开,像刚刚谱成的歌,歌词里写着:只要心守正念,纵有千难万险,也终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血骨尸的余孽清理干净时,日头已爬到了头顶。吓米摘下僧袍上沾着的黑血碎块,刚要将其焚化,黑玫瑰突然按住他的手,从怀里掏出个小瓷瓶:“用这个装,埋在桃树下,能镇住土里的阴邪。”

瓷瓶是当年吓米走时,她用攒了三个月的碎银买的,瓶身上画着歪歪扭扭的小莲花,是她照着庙里的壁画描的。吓米捏着瓶身,指腹摩挲着那些稚拙的线条,眼眶慢慢红了:“姐姐一直留着?”

“废话。”黑玫瑰别过脸,用袖子擦了擦眼角,“总不能让你回来连个念想都没有。”

毛小方在一旁看得直笑,转头对阿秀说:“你看这姐弟俩,倒比咱们这些天天守着镇子的还亲。”阿秀刚用红线缠好最后一道镇邪符,闻言笑着点头,线端轻轻碰了碰吓米的佛珠,竟出细碎的金光——是极投缘的兆头。

小海扛着斧头从外面跑进来,嚷嚷着:“厨房炖了肉,吓米……哦不,活佛大师,快尝尝我炖的五花肉!”他挠着头,有点不好意思,“知道你们出家人吃素,可这是镇上张屠户刚宰的,新鲜得很,就当……就当给你接风了。”

吓米笑着摇头,却没拒绝:“密宗不禁荤腥,只是忌贪。”他跟着小海往厨房走,路过祠堂门槛时,突然停下脚步,看向供桌旁的一个木牌位。牌位很旧,上面的名字被摩挲得亮,是十年前护镇牺牲的老猎户。

“王伯的牌位还在。”吓米轻声说,“当年他总偷偷给我塞烤红薯,说我身子弱。”

黑玫瑰愣了一下,随即道:“镇上谁不记得他?每年清明,孩子们都往他坟上插野菊花。”她拍了拍吓米的肩,“走,吃肉去,不然小海该急了。”

饭桌上,小海一个劲给吓米夹肉,碗里堆得像座小山。吓米也不推辞,每口都吃得很慢,偶尔抬头看看黑玫瑰,又看看毛小方,眼里的笑意像浸了蜜。阿秀注意到,他吃饭的样子和黑玫瑰很像,都是先把肉嚼得极碎,再慢慢咽下去——那是当年在破庙里养成的习惯,怕吃得太快,下一顿就没了。

午后,众人在镇口的老槐树下喝茶。吓米拿出随身携带的经卷,说要给镇上的孩子们讲讲密宗的清心咒,预防邪祟侵体。刚翻开经卷,就见几个半大的孩子扒着树杈偷看,其中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胆子最大,脆生生地喊:“活佛哥哥,你头上的金砂是画上去的吗?我也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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