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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初被明珠赶出来,锦绣并没有真正怨恨过她。在经历了这麽多之後,在百乐门看惯了世事冷暖之後,锦绣越来越明白明珠的心意。明珠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年,她只有十五岁,一个两手空空无依无靠的女子,要在上海滩这种龙蛇争霸丶弱肉强食的地方活下去,她当年不知道付出了什麽样的代价?
其中滋味,那种害怕和绝望,没有经过的人不会明白。明珠对荣家的恨意,这麽多年越积越深,已经打成了死结,她不肯承认锦绣,也是在所难免。
身後忽然有人在她肩头轻轻一拍,“这麽巧,又见面了。”
锦绣回头,脸上的微笑忽然僵住,是沈金荣。他那对凌厉的鹰眼再次停在锦绣脸上,“今天这种场面,居然还能看见你,真是想不到。”
“真是可惜,沈老板,看来我今天不能招呼你了。”锦绣知道他来者不善,那天在百乐门,被左震摆了一道丶又被英少羞辱一通,这口气沈金荣绝对咽不下。
沈金荣笑了,“没关系,我们来日方长。还没有请教你的芳名?”
“荣锦绣。”
沈金荣点点头,“老实说,那天一进百乐门,第一眼就看见你了,难怪这麽触目,原来是荣小姐……百乐门的红牌荣锦绣。”
锦绣愕然,红牌?!开什麽玩笑,她才来几天,几时成了百乐门的红牌,怎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沈金荣悠然道:“听说,为了荣小姐,连左二爷都争风吃醋起来了,还不惜在衆目睽睽底下大打出手,如今找遍全上海,也找不到比你更出风头的女人了。”
锦绣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他说什麽?!那件事,难道在外面已经传得这麽不堪入耳?谁说……左震为了她争风吃醋,谁说他大打出手……难怪这些日子以来,他再也没有在百乐门露面,想必那些流言,早就传进他的耳朵里。
“沈老板,这又是哪一位?看着好眼生啊。”一个白西装丶白皮鞋,头发梳得油亮的公子哥儿走过来,站在沈金荣身边。
锦绣在对面两步远,都被浓烈的桂花油味道呛得差点打个喷嚏。他到底喷了多少桂花油在头上?
沈金荣却笑道:“冯四少天天在风月场上打滚,怎麽这回走了眼,连百乐门的荣锦绣荣小姐都不认得?”他又回头向锦绣道:“我来给你们介绍,这一位,就是警察署冯署长的四公子。”
原来,他就是冯四少。锦绣知道这个名字,仗着家里的权势,整日在外头惹是生非,上个月在大富豪,就因为有个舞小姐一句话得罪了他,就被他用竹签子毁了容。
真是不走运……一个沈金荣已经很叫人头痛,偏又遇上冯四少这种人。锦绣正要想法子脱身,忽然听见满堂宾客都哗哗地鼓起掌来,不禁擡头张望——
是向寒川丶向英东和左震,陪同法领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一起进来了。人群纷纷往两边闪开,给他们让出一条通道。
都是名震上海的人物,果然有震动人心的风采。向寒川的尊贵沉稳,向英东的英伟倜傥,左震的俊挺冷静,简直可以用“交相辉映”四个字来形容。
“英少跟二爷来了,我去打个招呼。”锦绣松了口气,趁机溜进人群里。
这一刻场面远比她想象的盛大,她根本挤不过去,只能隔着满堂衣冠楚楚的宾客,远远看着他们。英少今天穿了绣金的礼服,越发的光芒四射,熠熠生辉。左震倒还是照旧,隔着人潮,他一眼就看见踮着脚尖往这边张望的锦绣,向她微微一笑。
他身边那一袭灰色长衫丶修长磊落的,就是英少的大哥向寒川吧。
今天还是第一次看见向先生,曾经无数次听过他的名字,今天见到了,才知道什麽才叫气度雍容。他略有点黝黑,轮廓跟英少有七分相像,自然也是英俊的;跟沈金荣一样都是富甲一方的大亨,但是向寒川主子的气势十分内敛,锦绣忽然明白,为什麽向寒川被称为“向先生”,沈金荣却是“沈老板”。
若是论外表,向先生不如英少抢眼,可是就算明艳照人的殷明珠站在他身边,都不能把他的光芒压下去。难怪连左震,都心甘情愿叫他一声大哥。
离晚宴开始还有一段时间,左震和英少都忙着应酬宾客,被无数人的寒暄包围;锦绣唯恐再跟沈金荣碰面,想想还是暂时走开的好。
悄悄离开大堂,穿过侧门的丝绒帷幕,外面是一间露天的花厅,那边有一圈供休息用的法式长沙发,一群女眷正珠光宝气地围坐在一起,叽叽喳喳地比较谁的裘皮成色好,谁的戒指镶工最精细。
“汪太太,你这只戒指,是不是霞飞路上那家宝麟堂买的?”一个细瘦的女人捉着另一个的手不放,“我上个月好像在那边看到过,好贵哦。”
那位汪太太矜持地笑着,“可不是,买了回来,戴两天又没那麽喜欢了。这种东西,也就图个一时新鲜。”看样子也的确是,她两只手上至少戴了五六个戒指。
旁边一个插嘴:“你们有没有看见今天晚上,殷明珠戴的那条钻石项链?我认得出来,是上次英伦拍卖行拍出去的极品,价钱抵得上法租界一栋花园洋房了。”
“啊?!”一阵此起彼落的惊叹声,“真的吗,这世道真是……女人长得漂亮就是吃香。”
“就是,这种女人,这种出身,哪还有什麽廉耻,跟着那麽有钱的靠山,不过就为了揩人家的油水。”
“有时候越是这种女人越懂得怎麽刮男人的钱,她有什麽好忌讳的,只要豁出脸去,下了床就伸手收钱。你看看,穿的戴的,倒比人家那些正牌的太太还光鲜排场。”
正七嘴八舌地议论,那位汪太太站起来下了结论:“再怎麽说,卖过身的女人是上不了台面的。你们听过吧,当初这位殷明珠在大富豪出道的时候,在台上还跳过脱衣舞来的。漂亮?妖媚?那又怎样,还不是被人家养在外边,谁听说有人敢娶她回家了?就跟这戒指一样,贪新鲜而已,过两年玩厌了,还不是扔过一边。”
锦绣听得呆住了。
夜风那麽冷,吹在身上,浑身都忽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说不出的心寒。但是一阵一阵的热血却只顾着往脸上涌,忍不住紧紧握住了手里的杯子。
今天听见太多的是非,左震的,明珠的,如果不是亲耳听见,真不敢相信人的舌头可以恶毒到这种地步。这些人当中,有谁真的认识殷明珠?有谁明白她跟向先生之间是不是真心?又有谁知道她经历过什麽,一路上有多少伤痕血泪?如果有选择,谁都希望活得高贵。
她们说的虽然是明珠,又不是她荣锦绣,可是,那种被侮辱的感觉,比听见别人说她自己还要来得强烈!
今天这种地方,或许她应该保持沉默,置身事外,就算听见什麽也最好装作没听到。可是锦绣一时之间,意气上涌,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双脚,径直朝那位汪太太走了过去。
“这位太太,你说话好像有点不公道。谁都知道今天晚上,殷明珠是向先生的女伴,连向先生都正式带她一起参加舞会,可见还是尊重她的。至于这位殷明珠什麽时候出嫁,应该都算是她的私事吧,你不觉得自己太过操心了?”
“你——你是谁?”汪太太没想到还有人出来当面回击她,恼火地回过头来,却迎面看见一个陌生女子,身上那袭衣裳料子倒是极好的,柔滑软沉,碧如幽水,衬着精致的湘绣,星光下只觉得她明艳温婉,神色间却又带着丝说不出的清冷。
不知怎麽的,一时之间,本来的气势汹汹顿时好像矮了几分。
锦绣淡淡道:“我谁也不是,比不得汪太太有身份有地位,我只是看不惯有人在人家背後泼脏水——其实说穿了,只因为一条你戴不起的项链而已。”
“你胡说什麽!”汪太太沉不住气了,“你说我眼红殷明珠?凭她也配!?”
“就是,汪太太行得正坐得直,出身名门高贵大方,殷明珠算什麽,给人家当小的都还进不了人家的大门,到底谁眼红谁啊。”旁边那群女人也回过神来,纷纷帮腔。
锦绣笑了,“问题是,你们说的这个‘人家’到底是哪一位?在我看来,全上海有多少人想给这个‘人家’提鞋子都还不配呢。”
“你这麽替殷明珠打抱不平,应该不会是跟她一路货色吧?”
“你说对了,我不过就是百乐门的舞女。我们这样的货色,出身也不够高贵,态度又不够端庄,可是你手上的戒指,跟我们手上戴的那个,只怕都是同一个男人买回来的。明着送给你,暗着送给我,我们的区别也不过就是这样。”
锦绣微笑,真想不到,这些整日里高贵端庄的所谓名流夫人,骂起人来也一样这麽难听。
从花厅回大堂,要穿过一扇拱门,锦绣刚刚掀开那厚重的丝绒帘子,就赫然呆住了。
明珠就在她面前,拿着杯酒,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微笑,似乎听见了一切,又好像什麽都没有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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