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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这场风暴,她在鸭脚港多耽搁了几天,结果就是凌朝主动找来了。
余幸哭笑不得:“你不是猫么?怎么像小狗一样黏人?”
凌朝气哼哼的:“我看见于三儿了!”
“谁?”
许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余幸还恍惚了一下,然后记起,哦,于三儿啊。
“不奇怪啊,巡城使么,经常也要各个区域跑的,他之前也被调到鸭脚港过可能这几天天气不好,又调来帮忙了?”
“哼,记得可真清楚。”
“”
两天后,天气放晴。
两人去集市上闲逛,竟然真的见到了于三儿。
主要是于三儿的身量十分高大,在人群中特别显眼。
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也就才一岁左右的模样,身旁有个微胖的年轻妇人,正在弯腰选购青菜,两人低声说着什么,偶尔笑一笑,很是和乐融融的一家。
凌朝侧身挡在前面,不大乐意:“你怎么还看他?”
“你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余幸无奈道:“明明是你先看的,我可什么都没有说。”
“不过那女娃娃看着倒真是白嫩可爱,幸亏没随着于三儿的皮色。”
“哼。”
余幸上前两步,顺着毛的安抚:“好啦,我没有在看于三儿,刚刚是在想,咱们以后也可以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
“要随你最好,又高又白。”
“”
凌朝想了一下那副画面,心里美的冒泡。
他哼哼唧唧的:“随你也可以,也好看。”
又补充:“但是花色要像我。”
“这个好像没有什么规律吧?我看你家里,你的兄弟们花色也没有跟父母完全一样的。”
凌朝很坚持:“但是白底狸花就是最好看的。”
余幸倒是没什么所谓,她觉得所有的花色都非常可爱。
但她愿意哄哄这个猫猫头。
“对,我也觉得你的花色就是最好看的。”
凌朝满意了。
余幸摸摸他的脑袋:“回去了,今晚给你炸小虾。”
“奥!”
凌朝高高兴兴的应声,两人牵着手,一起踏上回家的路。
——完——
原本是去给何苗苗送东西,但进得林子去,竟然迷路了。
自打这片林子的围墙建起来后,这还是第一次来,内部的构造似乎也有变化,连自诩从不迷失方向的凌朝也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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