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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就煨在火上的山楂红烧肉,每一份的量不大,分出来的小砂锅下面放上加热的炉子,跟山楂放在一起,红烧肉的色泽味道更加具有冲击性。
任海金端着菜从面前经过,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这份红烧肉看。
人都说色香味俱全才是一道好菜,但不得不承认,色永远是第一印象,红烧肉的美感,是一种不加掩饰的妖娆。
层次分明的肉块随意堆叠,山楂挂着汤汁,如同抹了一层亮油的简笔画,还未入口就似乎尝到了山楂的酸甜滋味。
“请慢用。”
慢不了,但凡筷子的速度迟滞一秒,都是对红烧肉的不尊重。
随着动作轻颤的肉块,带着酱红油亮的汤汁,顺滑的落入唇齿间,丰腴的肥肉化开如凝脂,糖油混合的爆炸香味,瞬间浓稠的裹住舌尖,这样的肉块,最好配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要么就是白乎乎的馒头。馒头掰开夹进去两块,两手用力一合,肥肉就消失在馒头中,只留下两块明显的酱色油印。
已经有人馋的不行,催着问自己的菜怎么还没上,不然就先给他上一份这个红烧肉,他先吃着再说。
说话间,点红烧羊排的上桌了。
跟上一道菜差不多,这也是一道大菜,因此也是用着加热的炉子端上桌。
羊排被黏糊的酱汁包裹,酥烂到几乎脱骨的羊排,冒出诱人的热气。
虽然和刚才的山楂红烧肉一样同属红烧口的菜,但是谁也不能说这两道菜有什么相似。
红烧羊排在加热的时候冒出一股肉类荤香和香料炖煮过的复合香味,肥瘦相间的羊排肉炖煮的时间够久,筷子一夹,骨头就掉了出来,而羊肉入口,带着羊肉本身的丰腴肉香,透着一股让人难以拒绝的脂香味。
吃完羊肉,骨头也别扔,紧贴着骨头的筋膜和剩下的肉,胶原蛋白充足的骨间肉,黏糯弹牙。
很多人吃着吃着就眯起眼睛,这块的肉虽然不是直接就能吃到,但是却格外美味。
“我的天啊,这个羊肉也太好吃了,这该不会就是那种很贵的羊肉吧?”
有人表示你真的想多了,单看价格,就知道,这羊肉也就是市面上的货,店家的手艺太好,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人们对食材本身产生价格质疑。
红烧羊肉已经够好吃了,紧跟着荷包里脊也上了桌。
超出大家预计的上菜速度,却没有任何人会质疑店家用预制菜。
“这要是哪个工厂能做出这种水平的预制菜,我愿每天贡献我的钱包!”
盘子里放着一个个福袋一样的鸡蛋皮荷包,所有人都掏出手机先拍照。
“就冲这个卖相,值了!”——
作者有话说:二更明天中午【额,因为调整作息,所以十二点没更,一般都是到第二天中午了】,明天一定不会迟到!
第114章
荷包里脊是一道费时费力的宫廷菜,可以说今晚的几道菜里,除了两道大菜红烧肉和红烧羊排之外,荷包里脊是温梵花了最多时间的菜。
摊蛋皮,做内馅,扎荷包,下油锅。
整个过程把一旁的温父看的眼花缭乱,而温梵一丝不苟,迅速炸好荷包后,装入盘中。
内馅是里脊肉混合水发香菇和冬笋做的,扎实的肉馅外面包裹着蛋皮做成的小荷包样式,收口用油菜丝绑紧。油锅里翻滚一圈,蛋皮越发金黄酥脆,内里的肉馅却饱含汁水,肉香四溢的小荷包,空口吃也不会觉得油腻。
虽然时间紧,但温梵仍然有时间给这道菜做个摆盘,小荷包围着盘子一圈,中间放一朵温父练刀工做的白萝卜菊花。
如果不是背景中人声鼎沸,光是拍一张照片,很多人还会以为是什么大酒楼呢!
荷包里脊一咬一口香,有些人吃着吃着,把中间的萝卜花也吃下去了,别说,白萝卜清新脆甜,一口萝卜一口肉,温梵的一点巧思,竟然让所有人以为荷包里脊就得中间放萝卜花!
“嗷!好好吃!”
虽然不比前面两道大菜的浓墨重彩,但谁也不能说这道菜不出色。
除开这三道菜,后面的几道家常菜也十分受人欢迎。其中甚至有大家广泛要求上架的珊瑚白菜!
不少人进门就先点珊瑚白菜,没办法,谁让前几天那场“白菜开会”的宴太出名了呢。
任海金虽然晓得温记的生意不错,但店里流水一样的人还是让他瞠目结舌。
温母收银,姚青芹做牛杂煲,温梵和温父在后厨忙活。
任海金和季柏意在店里忙活,不过两个小时的忙碌,售空今天中午的菜,送走最后一波客人,任海金已经累瘫在座位上。
季柏意虽然比任海金好一点,但略带文气的脸上也透露出茫然。
跟在学校的学习不同,在店里的工作虽然不用怎么动脑子,但层出不穷的指令一个跟着一个,等到忙完,他才恍然感受到身体的疲累。
“你……”
任海金刚想说自己有点后悔了,温记的强度……跟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
以前也没见生意这么好啊!
他有点遭不住,想问问季柏意还干不干。季柏意家的条件不错,这次如果不是自己把人拉过来,看着就像个大少爷的季柏意怕是也不会来干寒假兼职工。
季柏意没说话,只是突然站起来,快走几步去接温母手上的东西。
温母笑眯眯道:“今天太忙了,你们累坏了吧?来来来,咱们也先吃饭,桌子放着等等再收。”
任海金闻着香味,没出息的咽了咽口水,积极的去拿筷子。
就算是要不干,也要先吃饱!
中午这顿饭除了温梵提前留出来的红烧肉和红烧羊排,还有一碟珊瑚白菜,菜颇有分量,大大的几盘子摆在中间,其他几样菜因为是现炒,温梵就没做了,图省事做了一锅刀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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