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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无论是哪一种,在莉莉丝与他们分手后,他们只有一个代言词——“前任对象。”
而他们那些甜蜜的恋爱经历只会被无情的魅魔丢在过去的记忆里,她如同一个合格的图书馆管理员,将每一段感情束之高阁。
只有这样,莉莉丝才能永远保持对下一任猎物的绝对精力与兴趣。
当然,这样也会导致战无不胜的魅魔偶尔翻车。
当莉莉丝在大街上遇到心仪的狩猎对象上前搭讪时,却被男人面无表情地拒绝了。
理由是他是她的前男友,还是莉莉丝单方面提的分手。
很好,现在应该不会也是这种情况吧?应该没有这么巧吧?
在莉莉丝整个人宛如被按下暂停键的几秒里,无数人脸从他脑海里一闪而过。
死脑!快想清楚啊!
魅魔背后冷汗如瀑,他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如果兔子小姐真的是他某个不记得的前任对象的话。
这意味着他即将面临前任对象以及刚坠入爱河的蠢狼的双重追杀。
这对于莉莉丝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
所幸,兔子小姐及时补上了前一句未说完的话:“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格鲁的朋友吧?”
莉莉丝整个人呼了一口气,原来是认识格鲁啊。
什么!她居然认识格鲁?!
莉莉丝更加震惊了,他连忙伸出手比划着:“你说的格鲁是那个看起来傻傻的,长得高高的,还老是掉毛的狼人?”
兔子小姐的笑容微敛,她有些苦恼地说道:“虽然您描述的不太准确,但我想我们讲的是同一个人。”
莉莉丝眨了眨眼,经验丰富的他一下子就明白了眼下的场景,魅魔斩钉截铁地开口道:“你喜欢他。”
兔子小姐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有些无措羞涩地问道:“难道我看起来很明显吗?”
看着眼前粉颊含羞的女人,魅魔如捣蒜泥般点了点头,阿巴阿巴,这个样子真的很明显呢。
可莉莉丝还是有一件事没有想明白,他皱着眉问道:“你对他也是一见钟情?在那个下雨天?”
按照逻辑来说不对啊。
狼人和兔子怎么可能会同时一见钟情?
就算格鲁那条傻狗分不清楚食欲与爱欲,可兔子本身的求生欲也会使她本能地远离那些狩猎者,而不是傻乎乎地凑上去。
况且,狼人到现在都不知道兔子小姐的名字叫什么,他对她只是一见钟情,那个傻狗甚至都只会保安室里默默思春。
而兔子小姐显然更了解格鲁,她甚至连他认识的人都清楚,她也清楚意识到格鲁是狼人,是她天生的死敌。
这就有意思了。
莉莉丝看着眼前柔柔弱弱的兔子小姐,耐心等待她给自己解惑。
兔子小姐自顾自地摇了摇头,棕瞳里漾起柔波,她轻声说道:“您说的其实也没错,只是时间有点小小的偏差。”
人物没错,地点没错,事件没错。
只有时间,还要往前再调几年,调到狼人第一次踏上这片陌生的东大陆,他第一次来到这个繁华且忙碌的钢铁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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