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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懿被他一顿责问,有点愣,皱着眉道,“不是我故意这么想你,你看看你自己刚才做的事情,要不是岭远他好说话,你现在还能好端端地站在这儿?”
“岭远?哈……叫得可真他妈亲热啊!”方源笑起来,眼神却忽然冷了,“哥,你喜欢他,是吧?”
嬴懿眯了下眼睛,没说话。
“我可从来没看你跟人说过这么多废话,怕他误会你?误会又怎么样?他是你老板还是你亲戚啊?人家车都走了你还死死盯着,丢不丢人哪?”方源松开他的领子,嘲弄道,“听你俩说话,他是你老同学是吧?你可别告诉我,你这十几二十年的,一直都喜欢那个人呢?”
“……”
“怎么不反驳我?让我说中了?”
嬴懿仍是沉默,方源忽然敛了笑,出口讥讽道,“哥,你可长点脑子吧。”
“……”
“他好说话,我特丢人是吧?可我告诉你嬴懿,就你这样儿的,背了一屁股债,又穷酸又没什么文化,每天都只能过着一眼望不到头儿的苦日子……就你这种泥巴地里打滚的劣等货,也就只有我这种卑鄙无耻的流氓痞子才看得上!你跟我,才是一条道儿上的,他?说句不好听的,你连给他修车的资格都没有,人家上的全险呢!你这脏手也配给他修车?摸一下都得嫌你脏了他的漆呢!”
嬴懿慢慢眨着眼睛,任他一字字口不择言地辱骂,没还一句嘴。方源心里又闷又疼,歇斯底里地骂了一通,嬴懿却压根没有半点反应,他渐渐骂得心慌,又难受得受不了,那些话明明是自己说的,可其实刚说出口他就心疼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突然发什么疯,就是听嬴懿说那些话,看他看那个二世祖的眼神,他就憋得难受,想喊想骂想揍他,却又怕得浑身发冷。
怕……?
方源猛地颤了一下:自己居然,是在怕什么吗?
那种人……那种任何人都看得出来,根本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有什么好怕的?
再痴情又怎么样?你只能选择我,只有我能懂你,只有我才能死心塌地去爱你,那个人就算哪天看上了你,也不过就是一时新鲜玩一把,根本就不可能是认真的!
“他根本就不可能对你认真的!”
心里想的话一字不差地全都吐了出来,方源喘着粗气,狠狠瞪住嬴懿沉默的眼睛。
一直安静无声的男人终于动了动,抬起眼皮看着他,问了一句,“说完了?”
“……”
“说完了就回去吧,我妈在等我,我先回家了。”
“你!”方源气急败坏道,“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那家伙就算瞎了眼睛也不会真的选你,你清醒一点儿,别做白日梦了!”
嬴懿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伸手,拍了拍他气得快要爆炸的西瓜头,“你这么生气做什么?”
“……什么?”
“你说的,我都知道,”嬴懿收回手,转过身说道,“回去吧,我也走了。”
“你……”方源愣了一下,看着他准备离开的背影,忍不住又喊了句,“你知道你还犯傻?!”
嬴懿脚步一顿,反问他,“你知道你说这些话会刺疼我,不也还是说了?”
“……”
“有些事情,知道是知道,可还是会忍不住,你明白的吧?”
嬴懿没再多说,身后人也没了动静,他缓缓呼了口气,没有回头,一步一步,慢慢就走远了。
回去的路上,他看着街道两边盛开的花丛,脑中忽然就晃过小时候看过的那句《牡丹亭》里的话: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可他如今这残破的人生,又何止是断井颓垣那么简单呢?
方源说得没错,一点都没错,他熬着的这些苦,还远远远远没有结束,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他早就习惯了,可这无底洞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盼到一点希望的生活,不要说温岭远,他就连方源都不忍心拉扯进来。
他连稍微爱自己一些都没有资格,又哪有那个余力,去认认真真地疼爱另一个人呢?
“你可别告诉我,你这十几二十年的,一直都喜欢那个人吧?”
嬴懿抬起头,迎着头顶刺眼的阳光,无声地扯了下嘴角。
二十年……
居然有二十年了啊。
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呢?
我最热情,最单纯,最痛苦,最孤独的二十年,竟然……都给了你一个人。
树上的知了一声又一声地鸣叫,他闭上眼睛,恍惚像是又回到许多年前,在那个铺满了梧桐树的校园里,那个人就站在一架乱糟糟的葡萄藤下面,窝着一只小酒窝儿,笑嘻嘻地冲他笑弯了眼睛。
“哟,这位帅哥,咱们咋又见面啦?缘分呐!”
缘分吗……
他睁开眼,看着街边成片的梧桐树延伸过来,随着风一晃又一晃地摇摆青绿色的微光,那么安静又美好的景象,就好像记忆里的那一张张斑驳画面,遥遥地又重现在了眼前。
对于温岭远,其实从他有记忆起,那个人就时不时地窜进自己的生活里,和他抢皮球,和他抢遥控赛车,比赛的时候,却也会窝在人堆里蹦高儿地嗷嗷叫着给他加油。
他们都是出生在一个大院里,所谓有头有脸的人家里,院儿里时不时会举办很多亲子活动,他们这些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就被丢在一起,从娃娃开始培养下一代的友情。
他们两家住得远,最开始接触得并不频繁,一直到上了同一个小学,放学后校车把他们一起放到大院门口,他才开始注意到了那个整天笑嘻嘻,却又好脾气的小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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