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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初见朝他笑了笑,她的五官本就长得好看,每一个细节都像是经过女娲精心雕琢的,整张脸没有一个死角,笑起来的时候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像是大荧幕上耀眼的女明星。
见她这样,张平光心里很雀跃,以为她被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给说服了,他正准备说谢谢,没曾想便被接下来的话泼了一盆冷水。
许初见笑眯眯的看着他,鲜红的薄唇轻启,淡淡的吐出一个字。
“滚。”
张平光:……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
看到许初见和程欢走出教室之后,张平光忍不住找原野控诉。
“野哥,你这同桌,太欺负人了。她刚才笑得那么好看那么温柔,没想到说出来的话那么冰冷,这可是大夏天啊,她竟然让我心寒了。野哥,你不管管吗?”
原野依旧坐在座位上,他右手拿着一支笔,黑色的中性笔到了他手里像是长了翅膀一样,灵活的飞动,快的让人来不及仔细看。握着笔的两根手指,骨节分明,指甲剪得整整齐齐,他的手,丝毫不亚于钢琴家的手。
“我怎么管的了呢?”
他笑着,眉眼没有了往日的冷峻,多了一丝柔和,薄唇弯成一道好看的弧度,看起来心情不错的样子。
“野哥,我算是发现了,每次我说到你同桌,你都会笑的很猥琐,就比如现在,笑容逐渐变态。”
说完,只见一道寒冷的目光射过来,像是一把浸透在冰山下的利刃。
张平光控制不住的缩了一下脖子。
原野眯着眼,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危险,不咸不淡的说道:“我劝你重新组织一下语言。”
——
临近考试,程欢想着需要重新置办一套文具,所以一下课就把许初见拉去了小卖部了。
许初见想着,自己好像没有准备2b铅笔和橡皮擦,于是便跟她一块去了。
程欢挽着许初见的胳膊,开开心心的往小卖部的方向走去。一路上,路过的男生都会忍不住回头看她们,准确的说,是看她。
对于和许初见一起走会吸引很多人视线的这件事,程欢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后面的坦然接受,最后甚至引以为豪。
呵,她和校花可是朋友关系呢。
她能挽校花的手,别人不能;她能和校花贴贴,别人也不能。
许初见不知道的是,程欢心里已经悄悄的把校花的人选换成了许初见,并且引以为豪。
“对了初初,你想好要怎么竞选举旗手了吗?按照邓可儿的性子,她可是不会示弱的,也不会轻易让你当选上的。”
程欢平时和邓可儿接触的不多,只是听别人说她是一个好胜心很强的人,所以想着来提醒一下许初见。
许初见淡淡的说道,并未对这件事表示过多的关心,要不是今日程欢提起,她估计都要忘了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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