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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他比平常穿得稍微正式一些,裁剪得体的黑色西装,里面穿了件白色翻领衬衣,系了一条黑色的领带,西装外套扣得整整齐齐。他翘着修长的双腿,双手交握搭在腿上,神色沉静,只微微地弯着唇,听身侧的人说话。谦谦君子,温润如玉,风度逼人。单单是坐在那里便一身沉稳的气度,令人一眼就瞧见了他。

他抬起眼看她时,眼里的意外也不少。没想过会在这里碰到她。

自城南婚艺馆一别,他与她已有半月余未见。

不去找她,不去打听她过得好不好,也不去想他们是否重修旧好。

不强求那就不强求

而此刻她站在他跟前捧着酒杯,双颊酡红。穿着白色的露肩礼服,露出的肌肤细腻白皙,锁骨精致优美如通透的玉节,脖颈线条优雅玲珑,秀发绾起,仿佛骄傲美好的白天鹅。擦了橘红色口红的嘴唇更显唇部线条优美,她嘴唇微微张着,像蜜桃的果缝。他脑子里有想脱下西装外套给她套在身上的念头,只不过一闪而过便作罢。

这桌上有宾客起哄,“这位伴娘姐姐这么漂亮。来,我敬你一杯。”

沈蓠其实没喝多少,多半是程昭屿跟伴郎在喝,但她的脸依旧很红了,些许发烫。这位朋友点名要跟她喝,她也不好拒绝。

微倾杯身,含笑跟他碰了杯。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托住她手里的高脚杯,“我替她喝。”

“亦珩,你替她喝可以。但你总得告诉我们你是以什么身份替她喝吧?”显然那位朋友酒精上脸,脸色绯红。他端酒杯朝林亦珩大声道。

他扫一眼酒精上头的朋友,淡淡道:“我是她的朋友。”

“朋友可不行,得是男朋友,大家说是吧?”桌上其他宾客也跟着起哄。

沈蓠伸手去够酒杯,“我来吧。林亦珩,我可以的。”他手一闪,躲开了。他看着她,白皙脸上的酡红和眼里隐约的动人的水光说是面若桃花也不为过。她手臂抬起,锁骨窝变得更深,像黑夜里妖精的眼,能夺人心魄。

林亦珩盯着那位起头的朋友,默不作声。

那位朋友知晓他的性子,片刻,他妥协,“好。你喝就你喝。”

伴娘敬酒倒得本就不多,他一口喝完。接过酒杯,她朝他浅浅一笑,算是感谢。

林亦珩望着她离去的身影,微蹙了眉。

刚走出没几步,苏岑就在她耳边悄悄嘀咕,“老实交代,这男人是什么情况?”

“没什么情况啊,就一个朋友。”沈蓠提着裙摆,提防被绊倒。

“一个朋友替你挡酒?”苏岑不信。

她不以为意,“人家绅士行不行?”

程昭屿已等在邻桌,她轻推苏岑送她往前走。她与伴郎并肩紧随其后。

雁城没有闹伴娘之类的低俗文化,闹洞房也是很文雅的。

一番无伤大雅又能寻得欢喜的小闹洞房过后,两家亲戚朋友陆续离开,沈蓠抱住苏岑,在她耳边低声道:“今晚好好就享受你的洞房花烛夜吧。”

苏岑以为她要跟她煽情,正酝酿好的情绪被她这话通通给羞没了,她睁眼瞪沈蓠。而后者脸上满是促狭的笑意。

沈蓠身上的礼服还没有换,程昭屿招呼伴郎送她回去。她穿过灌木丛,鹅卵石路走到尽头,便见林亦珩仍穿着婚礼上的正装,站在他的黑色小车前。

“你怎么在这里?”他只是普通的宾客,这时候他早该回去了。

“来接你。”他一步一步向她走去,专注地望着她。似乎这一刻,眼里和周遭只有她。她身上还穿着白色的露肩礼服,锁骨分明却精致优美,右肩上的那一颗黑痣在她如凝脂的白皙皮肤的衬托下更添了几分别样的韵味。

林亦珩在她面前站定,道:“我送你回去。”

沈蓠看了看已经坐在驾驶位的伴郎先生,一会儿,便对他歉然笑笑,“不好意思,那我坐他的车回去了。谢谢你了。”

拉上车门的一瞬间,她对林亦珩说:“先送我去苏岑家吧,御景花苑。”她的便装还在苏岑家里,穿着这礼服浑身不自在。

他手掌去探空调的温度,三月底的雁城天还是有点凉,她又只穿了露肩礼服。

过了片刻,她侧身问他:“你跟苏岑的老公是大学同学?”那这样的话,他与苏岑夫妻是大学校友。

“嗯。”他和程昭屿当时同在学生会,两人都不是难相处的人,大学几年下来的泛泛共事交情便也成了朋友。

她记得他坐得是程昭屿的大学朋友桌,既然能来参加他的婚礼,那么交情应该也不会浅,“你觉得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林亦珩闻言一愣,立时明白她的用意。他一个星期前收到请柬才知他要结婚了,他也觉得意外。

“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林亦珩觉得其它的她大概也不在意,她只需要程昭屿用心待她的朋友。

沈蓠听懂他的意思,不管程昭屿因为什么和苏岑结婚,但是他一定会是一个好丈夫。

“你那回说有个南大的朋友要结婚了,是她吗?”沉默半晌,林亦珩出声。

“对,是她。”

林亦珩勾起唇角,笑意很淡有点不明意味。

“怎么了?”

他目视前方车流,轻轻摇头,“没什么。”只是觉得,他从前不信的或许现在应该信了。

他记起青融殿里那位僧人师父告诫他的话一切随缘。大学那几年里除了大雨天他去她学校找她那次,来来回回她往他学校跑了那么多趟他们一次也没有遇见过,而今不需要他费半点心力却也能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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