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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我突然有股想哭的冲动,我想起陶梅庵的话,真是有道理啊。“在大时代面前,个人的痛苦得失,无足轻重的。个人的痛苦得失,也只是在沦为政治的工具之后,才有其时代价值。”

从另一个角度说,民国警界牺牲了张秉坤的生命及其家人的幸福,换来了红赤分子对谣言一定的收敛,也算是有一定价值了。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我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否则,我真的会哭出来的。

在眼泪流出来以前,我大步地走出张秉坤的牢房,飞奔出城西分所,推上我的自行车就走,身后那个小狱警同情地看着我。我想,他一定以为我这个情妹妹在哭情哥哥吧。

天已经黑了,要骑过一段长长的水稻田,才能进梅城市区。没骑多久,我就看见一辆汽车停在路间,车灯一开一关,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我兴奋地踩过去,那是陶梅庵的奥斯莫比尔。

他靠在车尾,一袭长袍随风飘荡,淡定的像一棵树,他要是“羽扇纶巾“起来,那就是孔明在世。拿起拂尘带上道帽,那就是仙人。

我扑到他怀里,大哭起来。他拍着我的背,轻轻地有规律地拍着,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仿佛他一切都知道似的。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他是有仙气的,能掐会算。

等我的暴风骤雨过去后,他捧着我的脸说:“傻瓜,有时候,我都不知道把你当老婆,还是应该当作女儿。“

“他太惨了,好端端的,儿子死了,自己也即将死去,只留下一个孤苦悲痛的妻子。”我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惨的。“你说,假如你死了,我怎么可能会好端端地活下去。”

“这是个乱世,没有谁能掌握自己的人生之路。包括蒋公、夫人都不行,明白吗?我只要你好好地,就行了。你可以由着性子去疯去狂,但不能踩过线,超过我的能力所及,明白吗?我最傻最傻的少女。”说完,紧紧地搂住我,我能感觉到,他某个器官的需求,轻轻地亲了他一下,就钻进车里。

我与陶梅庵,原本是没有多少交集的。

他是报界元老,《大公报》的股东、主编之一,我只是《大公报》的新晋记者;他性格沉默、话不多,我性格外露、话痨一个;在工作上的交集都不多,更别论生活上有什么交集了。但因缘这回事,真的叫人难以捉摸。

我与梅庵

那一年,中国军事史上发生了一起重要事件,中国远征军在缅甸取得了仁安羌大捷,竟以800多人的兵力,击败1000的德日意联军,救出1000多抗法西斯盟友军队,令中国军人、中国在世界上大大地威风了一回,也大大牵制了日军对中国本地的进攻。而一手炮制这场大胜仗的就是着名的爱国军阀黎树人,那可是个大英雄啊,他率部回梅城。梅城政商学合界那是万人空巷、夹道欢迎啊,梅城报界同仁还特地为英雄们组织了一场盛大的晚会。就在这晚会上出大事了。

我与同事们编排了一出话剧《送郎参军》,大家公推我演“郎”,大家都笑话我,不用演就是个男人,本来我就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在那个时代女生男相、男生女相大家都能平常以待,甚至对女生男相还有夸赞之辞。

当时节目总共有二十多个,种类多得很,有诗歌朗诵、传统戏曲、话剧不一而足。我卖力地表演,卖力地将“郎“去参军前的骄傲即离别情人心中的不舍,全力地去表现,士兵们卖力地吶喊鼓掌,于是我更卖力地唱啊跳啊,还能有什么比能让英雄们开心更开心的事!在我心目中,那些穿破军衣戴破军帽的半大小子,每个人都是抗日英雄,当然要卖力再卖力,不能丝毫马虎,那对不起英雄。

表演结束时,黎树人走上台,他一上来,低下就鸦雀无声了,矮胖的身体里有一股不怒自威的力量。他挨个儿握手,二十多个姑娘加上老师近三十个人,他都没漏下,他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握到我时,他突然停顿了几秒钟,也不抬头,就是握着,好像在掂量我手掌的重量。

我半点紧张都没有,我就是有这个好处,从来不懂得紧张,或许就如梅庵所说,我脑子里肯定缺点零件,要不然怎么不会紧张哩。反正我当是一点都没紧张,也没有半点想法,就是高兴,哇,首长这么握我的手,肯定是在夸我演得好哩。

只是有点奇怪,一个英雄的手,怎么又肥又软哩!后来听长辈说,“武人长着妇人的手,那是一辈子的福相。”

三天后,黎树人来敲我宿舍的门,我打开门看到一堆礼品,礼品后是抗日英雄的笑脸,身后跟着两个小兵,小兵的手里也提满了东西。

黎树人“刷”地给我行了个军礼,“白先生,您好。我黎树人草莽出身,说话不会弯弯绕,望先生不要见笑。”

“黎将军,您先坐。有话您就直说,没事儿。”左一边先生,右一句先生,把我脸都叫红了,那是我只是在报界小小地出名而已,在社会上根本就没出名。

“鄙人,冒昧前来,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因听说先生父母都已不在人世。先生又是个新派人物,我想一定不兴什么三媒六证,所以我就抖胆自己来了。”

“我任职军中,年四十,未婚,三天前,有幸见识先生风采,不能忘怀,不才为自己登门求婚!”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就像在谈一桩普通的交易。

“什、什么?将军我没听清。”我不敢相信我听到了话,求婚?!怎么可能?

“树人任职军中,年四十,未婚,三天前,有幸见识先生风采,不能忘怀,不才为自己登门求婚!”黎树人又脸不红心不跳地复读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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