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不意味着我……你们知道的,如果我能选进那个广告并且当主角的话,我大概能拿到1500美元。加上我们之前存的钱,我们就付得起录制一张正式小样的钱了。”
史蒂夫点了点头。他虽然是乐队的发起者,还主要负责管理乐队的日常活动,但是其实乔琳才是这个乐队的主心骨。她是金主,也是能吸引粉丝的主唱,自从她来了以后,他们甚至开始在一些俱乐部有固定听众了。
史蒂夫一直认为,乔琳有着高过80乐队主唱的音色、唱功和颜值,还有正统培训出来的乐理基础,简直就像是他梦里创造出来的理想伙伴。
当然,他也知道,乐队主唱的唱功就像是一种玄学,很多时候有或者没有似乎都不那么重要。
可有总比没有强!
这时候罗拉看着乔琳的眼睛问:“你的意思是,你不会抛弃我们,对吗?”
“当然!至少在我们的约定被打破前不会。”
约定很简单:不用成瘾药物,不互相约会。
乔琳环视了一下队友,“所以你们也不能抛弃我。”
罗德笑着摇头,“乔,我们到哪儿去找像你这样的第二个主唱?那个人得会唱、会写歌、会弹吉他,还得漂亮。你是我们的头面人物。”
尽管这四个人立志要做独立音乐,但实际上他们都知道,乐队的形象也是销售歌曲的一部分,就像是80年代受到华丽金属风潮影响的乐队梳着长发、化着妆,穿着夸张华丽的服饰,这也是乐迷们买账的一部分。
紫色天鹅绒其实也在寻找自己的乐队形象。在乔琳加入之前,他们尝试过像70年代的blondie乐队那样穿着精致,就像是马上要去昂贵的餐厅用餐,或者像是经典的披头士,穿着黑色西装表演,还试过常见的皮衣加皮裤这种典型的摇滚风格,都觉得怪怪的。
他们还做过很多其他尝试,罗德那一头“蓝得像个傻屌”(史蒂夫语)的短发就是这个时期留下的成果。
最终他们决定还是要怎么舒服怎么来。
罗拉选择了一头带着宽刘海的黑色娃娃头短发,除了黑白灰三个颜色以外不穿任何其他颜色的衣服,恨不得在表演的时候消失在舞台后面。
史蒂夫还是一头金色长发,扎在脑后,和罗德一样很少穿t恤和牛仔裤以外的其他东西。
乔琳不费什么力气就融入了乐队的风格——想穿什么穿什么。
不过很多时候他们会刻意统一着装,全部换上浅灰色衬衫加灰色牛仔裤,这也被一些表演时的同行嘲笑为剽窃70、80年代的新浪潮摇滚乐队talkgheads。
“致敬!致敬!懂不懂!”
罗德总是会大声反驳,然后竖中指回去,还嘲笑对方“剽窃”重金属乐队tallica。
要不是双方都需要在这儿工作付账单,不知道得打起来几回。
事实上,也不是没打起来过,最后还是史蒂夫的贝斯lo技巧解决了这段恩怨。
史蒂夫环视了下众人,发现大家都没什么要说的了,转头看向乔琳,提问道:“那首新歌写得怎么样了?”
“我改了一些你给我的歌词,”乔琳拿起了吉他,“我觉得我快要完成了,只是有些地方……我不是很确定,我直接给你们展示一下吧。”
“开头是罗德写的那一段riff。”
乔琳清了清嗓子,开始演示自己完善的旋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前世,木枫无意中获得了一个神奇的空间,里面不仅可以种植作物,养殖牲畜,还有一个神奇的灵泉。自从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木枫的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惜他太不谨慎了,没过多久,他拥有空间的事情就被有心人发现了。于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下,木枫失手被擒。那些人想要从他身上获取空间的秘密。没想到,木枫居然会玉石俱焚,献祭了空间里面的所有物资,换来了与敌人同归于尽。你们以为这就完了么?当然没年代我在东北吃穿不愁的日子...
...
郑湘冒着大雪赶到普众寺,院里已经停了一辆加长版的红旗L9,7777的尊贵豹子号,全防弹结构。 这是靳司礼的车。 靳家就是王权富贵的象征。...
前世。牛马一生的陆锦瑟被渣男无情辜负。眼睁睁看着他与白月光纠缠不清五十岁那年,她在手术台上含恨而终。重生。陆锦瑟回到婚礼前夕,一切还来得及。这一世绝不做任人摆布的傀儡,不为渣男蹉跎一生。毅然取消婚约!令她意外的是,异父异母的妹妹陆丽丽也重生了。竟然看上渣男,千方百计嫁进许家。她推波助澜…...
玄武炼体,白虎炼气,青龙炼神,朱雀涅槃!远古传说中,一旦聚齐四相诀,可纳二十八星宿于体内,成为至尊无上的星之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