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爷儿仨一溜儿排开从村北头往南走,绕过七八家门户的距离,打过几声招呼,又往东拐了,这次便看见了平整的田地,大部分种植的是细长的高粱,和玉米。
玉米?林大小姐顷刻间激动起来,她有记忆,据说玉米这种农作物是从海外传播来的,这个时候,已经跟海外通商了吗?
念书的时候不怎么用功,具体玉米传播来的年代记载记不清了,在拳脚功夫和鞭子棍棒上花费的心血最多,光是初中阶段就更换了四、五处学校,林大小姐那时候可是个能打又抗打的暴脾气,专治各种不服。
林葱儿迅速结束自己的天马行空思想漂移,指着玉米秸杆上淡绿胡须的玉米棒子问道:“这东西,种了很多年吗?”
林大牛丢了个看待神经病的眼神给她:“是啊,年年都种,老辈子就种,你忘了?”
“我......”,林大小姐结巴了:“我的意思是,这玉米,怎么就结一个果子?”
“玉米”两个字,吐字力求模糊,林葱儿偷眼瞧着林大牛的神色。
是这个名字吧?玉米......
“哈哈,”林大牛笑了:“还果子?你当这是苹果树呢?玉米棒子呗,有啥稀罕的?”
却原来跟自己记忆中的土名一个样!
林大牛找到点自信了,虽说妹妹闹腾的伶牙俐齿了,但是,脑子更笨了啊。
“你见过谁家的棒子一棵杆子上结俩的?双胞胎吗?哈哈哈——”。
林大小姐向天翻白眼儿,心里在吐槽:“嘁——坐井观天孤陋寡闻,姐何止见过双胞胎棒子,三胞四胞也是有可能的吧?不过是精选种子杂交培育那些事儿,没亲自宰过猪,还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吗?”
一棵秸秆上生长一枚玉米棒子,个头儿还很袖珍,那么,亩产量,肯定也高不了的。
玉米脱粒后还要交税,一年到头剩下的粮食够吃就很艰难。
“小麦......”,林葱儿轻声嘟念了另一种粮食名字。
好在,林大牛听见了,随口解释:“早先也有种小麦的,磨了粉白亮亮的,好吃,价格也贵,产量也不算低,可就是那东西生长的时间忒长,种一季小麦,好了,别的再种什么都不赶趟儿了,还不如玉米跟地瓜岔着花儿种,一年收两季妥妥的,好歹能往肚子里多装些。”
果然,林家找不到一把白面粉,是有原因的。
再看看高粱杆上的紫褐色穗头,也是袖珍的一簇,估计产量更低。
自己跟着出来,可是想着寻找点儿商机的,当惯了腰缠万贯的富二代,浑身摸不出一文钱来,那痛苦,谁能了解?
走到自家地头儿,那父子两个抡起铁锄给玉米秸秆除草松土,林有财看到庄稼,闷葫芦自动开口,开口对象却是玉米棒子。
“再长长,过了二十天半个月的,就能收喽。”
长得这样袖珍,十天就能收获?
空着两只手的林大小姐,把树杈子木拐扎进地头儿松土里,脑子里转悠着主意,双手悄没声儿给一枚模样相对胖乎的玉米棒子,扒衣服。
小说《农家大小姐》第14章试读结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杨毅云捡到一个瓶子,里面封印了一个神仙,感觉我要屌了快传我泡妞心法,不行,你得拯救世界我要打脸高富帅,不行,世界需要你我不要你总行了吧,滚 ...
头顶传来叹息之声,再次开口时,阎王的声音越发深沉。世间多痴儿,罢了,既然如此,你便回去,但你要记住,回去的代价是,七日后,这天地间便再无你沈初宜。随着一道强光袭来,沈初宜瞬间失去了意识。...
叶宜家,二十一世纪白富美一枚,因为欣赏沙滩美男胸肌太入迷,一摔跤跌到了七零年,光荣成为搅钢车间唯一的女工。她家里呢,爸带了两个儿子,妈带了两个女儿,组成了小叶家,然后生下唯一的女儿,也就是原主。只是可惜,爹妈都偏疼自己带来的孩子,觉得全家肯定小女儿最享福。结果原主饿得只剩皮包骨了。地狱开局,她想死一死。偶然认识的1...
直到婆婆病危,她又一次以身患绝症为由骗得宋怀霖与我离婚。婆婆气得当即断了气,而我却死活联系不上宋怀霖。事后他痛哭流涕跪在婆婆坟前,说以后会跟我好好过日子,再也不管左心月。可后来左心月赌气要出国再也不回来,他彻底慌了神。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