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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航坐在父母的面包车后座,车子有些旧了,有时候会去拉货,里面有一股海鲜的腥味。
方晓萍跟他坐在一排,拉着他说:“航航,你同学在质监局当什么官呀,多亏了他,我们才能少交一些钱,你可得请他吃饭还礼,别欠人家那么大的人情。”
迟航说:“妈,我知道的。这件事你也别对外声张,我们低调一些。”
“嗯,那肯定不说的。”
迟航上次帮他们交了全款,编了个优惠的理由,他们果真相信了。
“你垫的钱,妈妈转给你吧。”
“妈妈,你不用给我,都是一家人,别分来分去了。”
“妈不是想着你要存钱攒老婆本儿吗,这钱也不少呢。”
“没事的妈妈,我还有钱。”
“行,你晚上的老母鸡可要多吃点,特意为你买的。”
“嗯。”
柳时序飞回纽约的那个周末,迟航去了一个插画展,这个插画展集合了诸多工作室和插画师的作品,为了造热度还专门请了几个插画界的大咖级人物镇馆,果然他们的粉丝闻风而来,不大的插画展人山人海,拥挤不堪。
迟航没想到一大早就那么多人,叫苦不迭,早知道这样就不来凑热闹了。
呜呜泱泱的人群望不到尽头,他只好随遇而安,跟着拥挤的人流龟速往前挪,看到喜欢的风格就停下来看看他们的作品,再看看有没有中意的周边,他想买来送给柳时序当作下次见面的礼物。自从和柳时序在一起之后,他总想把最好的东西买给他,这些东西他自己平时却是不大会买的。这跟养孩子的父母心情简直一模一样。
终于走马观花绕了一圈,他挤出人群堆,深深吸了口气,朝里望去,那些年轻热望的面孔充满着陶醉的幸福。迟航想,有追逐的东西果然是让人幸福的。
他走到外围,在自动售卖机上买了一瓶水解渴,准备丢垃圾的时候,发现靠近门口有一个冷清的摊位,没什么人光顾,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坐在椅子上,支着二郎腿抽电子烟。他似乎神游在外,跟周围的狂热格格不入,这引起了迟航的好奇。
迟航无事可做,一时半会儿也不想再进去遭一回罪,便抬脚朝那个展位走过去。
他走到展位面前,细看了一圈展位上的画,是偏古典风格的油画,怪不得没什么人来,里面那些狂热分子拥趸的都是二次元。
“有喜欢的吗?挑一副送你。”那个人站起来,朝低头认真看画的迟航说。
迟航脸上露出微微的惊讶,“为什么送我?”
“因为你是今天第一位来展位上停留的客人。”他笑笑。
迟航仔细观察他的表情,这人的脸上竟然没有一丝落寞。
“谢谢。你的风格在这里独树一帜,可惜了今天来的都是二次元迷,要是办一个古典画展,我相信一定会有很多人来光顾。”
那个男人还是笑着,脸上却露出不屑的神情:“要不是为了交该死的房租,我可不愿意来这个鬼地方浪费时间。”
迟航没想到这人这么直白,他不禁脱口而出:“所以你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观众少,而别人那里门庭若市吗?”
“我为什么在乎?我不是因为别人的看法画画的,也不是活在别人的目光中。”
听到这番桀骜不驯的言辞,迟航又开始仔细打量起他,这个男人留着到脖子的长发,皮肤黝黑,相貌平平,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t恤和黑色长裤,身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衣服上倒是因为沾了一点颜料的缘故打破了沉闷的打扮。
迟航之所以对他有了兴趣是因为这样的对话他刚巧在毛姆的《人生的枷锁》里面听到过。主人公菲利普在巴黎学画的时候,遇到过几个特立独行的人,其中一个画画的男人叫做克拉顿,他孤僻、刻薄,对别人的评判毫不在意,常常露出不屑的表情,或许眼前这个男人就跟他有相似的看法。书中的男人克拉顿说,他不是因为别人的赞扬而画画,人之所作画,是因为他非画不可,一个人作画只为了他自己,否则他就会去自杀。艺术家从所见的事物中获得特殊的感受,非表现它不可。他们作画的时候,已经从中获得了一切。而艺术家的所谓伟大与渺小,无非取决于是不是受到了大众的肯定。如果艺术家能迫使世人接受他们,世人就称他们是伟大的画家,如果不能这样,世人就蔑视他们。
在克拉顿对世人的评价不屑一顾的时候,菲利普对克拉顿的想法却是不敢茍同。他觉得这类人是被他们不能掌控的狂热所主宰,为着这狂热,他们牺牲了其它世俗的享乐,家庭、朋友、爱情、荣誉等等。他觉得这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所以菲利普后来就跟巴黎的朋友们分道扬镳了,那些人都是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为着艺术创造,他们甘愿贫穷落魄,菲利普没能拥有这份持续的狂热和冲动,在和理想的碰撞中,他被现实击败,最后打道回府,去读了一个可以为自己谋生的医学专业。
菲利普选择了现实,因为他觉得生活是用来体验的,而非描绘,他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体验生活的纷繁复杂,并从中获取一切情感。
迟航想,或许世界上的人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选择去体验,一种选择去创造,艺术家们无疑是后者。但是难道这里就没有中间地带吗?一边体验一边创造就不行吗?艺术居家们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置身于一种绝对的处境?难道只有这样才能迸发所谓的灵感吗?还是说,当一个人被创造的激情附身,他便再也无法觉得体会到生活里那些凡俗的乐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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