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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什么,”沈一亭乜了我一眼,仿佛在说这事什么天大的笑话,“他单纯吃饱了撑着没事做,到处溜达而已。”
“原来如此,他看上去也不像是个惦记旧情人的人,”我圈住沈一亭的脖子,眨了眨眼,“那你惦记他吗?”
“怎么可能,你把这套我身上可太冤枉了啊,”沈一亭眉角狂抽,把手按在我头上狂揉,“顶多只能说当时的他对非常纯情的我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余敏红害怕被抛弃,我也是,所以之后恋爱中我都会倾向于选择更爱自己的人,可这样的模式也不适合我。”
“所以你就分手了?”
“嗯,”沈一亭仰起头,脖子轻轻靠在沙发靠背上,“试过了,不喜欢还是不喜欢,不会日久生情。”
“但即便我害怕,即便知道自己可能不会被坚定地选择,”沈一亭缓缓闭上眼,呼出一口气,“我也想为了你再尝试一次。比之前所有的经历,都更为主动地尝试一次。”
“”
沈一亭握着我的腰的手很烫,也许他现在对我刨心刨肺说这种话,会比他第一次站在聚光灯下还要紧张。他的睫毛在微微颤抖,喉结时不时做出吞咽的动作,我静静看着他,没给出任何话语。
所以他继续说:“我一直觉得音乐是轻快的,不受束缚的,所以我没有限制身边任何一名队员的离开,他们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但你和音乐不同,你和他们也都不同,”
沈一亭的手指微微往我身上掐,他的脉搏也许更快了。
我看着这样的他,看似平静、却又波涛汹涌的他。他闭上的眼睛都如此漂亮,划出一条细长深邃的线,嘴唇微翘,一张一合,让人想亲吻。
“我认为爱情是彼此合拍,能处就处,结束时也能洒脱。很久之前,我就没有对爱情抱有很大的期望。我想用轻松的态度面对我的感情,但是越往后,越发现这一切违背了我自由的原则。我想抓住你,想束缚你,不想你未来某一天突然离开我,但我知道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仅仅我自己想,我也是做不到的。”
沈一亭睁开眼,“所以想暂时借助一些其他——”
未等沈一亭说完这句话或是做出任何反应,我先做了现下我最想做的事。
吻他。
[302]
我告诉沈一亭,我真的很喜欢他,也会坚定地选择他。
但其实这种话一点也不符合我的作风,因为我同他一样不相信太过长久的爱情。
可我觉得就像耳朵听不见,要去重新适应一样,捡起钢琴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尝试的过程,人总要尝试,才能不失去想要的东西。以后也不会后悔。
离开他的嘴唇时,他的眼睛里是空白、晕眩、模糊的暧昧。
过了几秒后,他的眼睛里是笑意、清澈的光、绵延的山脉。
我感觉亲吻能让两个人进行同频率的呼吸,能将两个人的心脏连接在一起。所以他笑,我也笑;他流泪,我也会流泪。
沈一亭静默着,好一会儿没有说话,眼里盛满了我。
我想他或许不像我一样那么喜欢亲亲,因为他居然开始开口嗔怪我:“为什么不让我把话讲完?”
“嗯?”我舔了舔嘴唇,“想亲就亲了呗。”
我感觉我说这话挺没羞没躁的,不过小情侣间不就该这样么,不然还谈什么恋爱。
我不知道此刻的我在沈一亭眼中是什么模样,可能像个流氓,也可能像块夹心饼干,或者流心软糖。
“行吧,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话虽这样说,但沈一亭没有继续接吻的意思,而是让我,“先把手伸出来。”
“什么?”
我总是下意识执行沈一亭的指令,手掌向上摊开愣愣停在半空,直到沈一亭的手伸进裤子口袋,掏出一个银闪闪的玩意儿,我才后知后觉地想。
糟了。
可收回手已经来不及了。
沈一亭把我的手转了个方向,手背向上,看上去认真地、却又迅速地把圈圈往我食指上套。
我感觉到冰凉,可能有一点温热,还有很大的阻力。
是的。这厮套不进去,就在嘀咕:“太小了啊,你手指太胖了。”
这难道是我的错吗,还不是你尺码选的不对。我眼角抽抽,实在看不下去,“小你就换根手指套啊?”
沈一亭嘴角一勾,好似现在才恍然大悟一般往下换,跳过中指,直接怼进无名指,这回倒是刚刚好了。
“戴着玩儿吧。”他说。
我把手翻过来看了看这枚戒指,拉丝面银素圈,很简洁,很漂亮。
我又抬眼去瞧沈一亭,见他垂眸盯着我的手,过了一秒后与我对视,那双深邃的桃花眼就跟折扇缓缓展开一样,让我一瞬间看清其中的图画。
他的这种眼神让我少有地感到一点局促,以及第一次可视化地发现这段关系对我来说是什么意义。
我感觉我的手指开始发烫了。
我在脑海中探寻这二十几年来的记忆——从第一次触碰琴键,到第一次听不见声音、第一次失去妈妈,再到第一次为别人做伴奏、第一次在没戴助听器的情况下登台演出。
其实对我来说,能称得上人生中的重大改变节点,除了车祸后的那年,就是最近一年。而沈一亭恰好在此节点上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不论是感情还是音乐方面,他把我从天上拉到地上。隔了许多许多年,我终于摸清未来想走的路。
我问他:“你的呢?”
“我的?”沈一亭的手伸进另一边口袋,把另一枚戒指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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