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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第1页)

那边刘彻晓得他不理解,慢慢说了自己的苦恼。

“我的太子刘据今年正好十八岁,不是让我很满意。他可能还比不上原本那个叫刘据的孩子,唉,也不是人不好,就是实在不适合做太子……”

刘彻万万没想到,他已经准备将就了,只要能守成就行,可是新的刘据还不如历史上那个。

这孩子同样不笨,甚至可以说得上聪明,但是他的聪明全摆在学习上了,还是对生物感兴趣。他们几个皇帝往外传授得比较多的是数理化,目的当然是功利性的。地理和生物只放了些浅显的内容。不过宫里有藏书,自己子女要看也不会不让看。

刘据就很喜欢生物,大概是从小时候看《昆虫记》的时候开始的,还尝试自己做蝴蝶标本。年纪不大就能守在一处观察很久的蚂蚁、蝉等生物,自己作观察笔记,跟书里的对应着比较。

从小喜欢的时候刘据还没在意,十岁左右的时候他就觉得不妙了。孩子喜欢什么学科都是小事,喜欢看虫子还是喜欢读春秋,也没啥区别。

问题是这孩子就爱看书和观察大自然,后来还迷上了做生物实验,不管是种豌豆验证遗传规律,还是在实验室拿显微镜看细胞都很沉迷,而对跟人打交道就很不耐烦。

要放平常人家,就是个不通人情世故的书呆子,穷人家容不下,富人家无所谓,养着就行。而放他们皇家当个诸侯王都有点危险,容易让亲信贪他的钱,再借他的名横行不法。

做太子当皇帝这不是要命嘛!

听着好听,学者型皇帝。以后沉迷进去甩手把政务交给亲信,那跟沉迷享乐而怠政的唐玄宗,喜欢书画的宋徽宗有啥区别?

刘彻都愁死了,想扳正太子的性格,扳不过来了。

而且这事怎么说呢,他感觉是天生的,他这个太子就是天生内向,抱手上时见生人,都会把头往抱着的人怀里一藏。喜欢什么大概也是天生的,有几个小孩小小年纪就坐得住在那看书看虫子不爱玩的。

他不得不悄悄考虑换太子的事,观察其他儿子的资质与天性。

慢慢的,与太子同母所生的刘弃疾落入他眼中。他本来没考虑这孩子的,同父同母,他下意识觉得大体上会是一样的性格,但这孩子奇了,他越看越像他自己!

什么叫深肖朕躬?这就叫深肖朕躬啊!

这下他更理解自己的父亲了,有时候不是做君父的偏心,是实在不能不偏心。尤其是在立了太子但太子越来越显示出无法担负国事的资质之后,再看到一个深合心意可以培养的小儿子,不偏心行吗?

“我不太担心太子,他就算不愿意丢太子位,他那性子也做不了什么。但是他也有十八了,做了几年太子,身边自有一群人。就算立他同母弟,朝中也得有番不安……其实这也是小事,最多死一批人罢了。主要是弃疾还小,我要培养他总得花心思。时间长了废太子之心不可能瞒过人去,若是他不行,我不是白忙了么,还让父子兄弟生隙。”

说到这嬴政就明白他脑洞大开的原因了,他带着刘弃疾一起过来,小孩在这边长几岁,回去心智长了,人不变,还不会引起朝中注意。

合适的话,刘彻回去就废太子。再带上卫青或者霍去病,由一个“卫太子”换成另一个“卫太子”,他们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不合适的话,这几年就当休息散心了,回去还可以再培养其他儿子,免得这个废了还把其他的也耽误了。

没立刻过去,是刘弃疾八岁还小,刘彻又等了两年多,元封四年,也就是嬴政这边始皇帝八年初的时候,带着人过来了。

嬴政对他只带了孩子和卫青大感震惊。

“名额不是还有,你只带两人?”

“带那么多人过来干嘛?朕来你这里,婢女僮仆难道你还能不给我拨人?”刘彻理直气壮的反问,又道,“我想了想,文武官员带过来又没用,还泄了朕想废太子的心思。仲卿得带过来,他身体不好,过两年还不知道能不能挺过去。先带他来消遣几年。”

至于霍去病,他说霍去病坐不住,跑到这还要去打仗。给大汉打仗是应该的,给你秦始皇打仗不是白损耗嘛,就不带了——这是他说出来的理由,嬴政听了就知道他瞎说的,哪会有损耗,回去有伤病都会恢复的。

其实是因为霍去病跟刘据关系很好,虽然刘弃疾也是亲表弟,但年纪差得太大,跟霍去病没那么亲密。

刘彻信任卫青,也信任霍去病,但这件事上,他还是很谨慎,只带了他完全相信不会反对自己立刘弃疾的卫青,留下了霍去病。

一切理由之外,刘彻也另有私心。现在人们多数仍然以为他遇仙呢,他也不想戳破,这对科学思维没好处,但对他施政有好处,等他老了再说破吧。

到那时人们自然会知道,能遇上这样的奇事,本也是他这个大汉天子的天命。

所以他不想带太多人。

至于住的地方,刘彻笑嘻嘻地表示他什么豪华宫殿没住过,来这就不用太讲究了,他住那个叫许衍的小子家附近就好了。

看看这个把他们大汉开国功臣全认成骗子的小子还有什么笑话。

而且高官他也看多了,无趣。来秦国是真·微服,混在平民中也许会有趣一点。

嬴政当然没异议,只要他不提出住自己皇宫,住哪都随意——哦,就是皇宫也不是不行,咸阳的宫殿太多了,随便找个偏僻不常用的安置也没什么。他着重警告刘彻,不许在他大秦招摇生事,不然只能穿回去了,因为以律判罪,他是不会包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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