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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胡同以后也没再打招呼,好多人第二天还要去上班,赶紧窜回家躺在床上补了个觉。
很快胡同又安静下来,各家响起震天的呼噜声。
第二天早上,整个胡同的人都不约而同的起晚了,匆匆忙忙的赶着去上班,这不用上班的也早早起来,搬了个小板凳坐在胡同口,还得再掰扯掰扯昨天晚上的事情。
这抓贼的热闹,尤其是抓采花贼的热闹,真是怎么说都不嫌多。
不过说着说着,有人咦的一声,奇怪的看向宋家的方向。
“这一大早的,咱胡同里上班的都走了,怎么没看见宋方远?”
“你说的也是啊,我也没看见,照理说他今天是最不会起晚的一个,他今天去钢厂,肯定好多人去看他。”
毕竟同一个胡同住了这么长时间,宋方远的为人大家多多少少的也了解了。
人不坏,就是有点爱出风头,有优越感。
这么好的出风头机会,宋方远竟然没出现?这很不寻常啊。
“该不会,宋方远昨天穿着裙子冻了一晚上,生病了?”胡同里一个嫂子带着几分揶揄的说。
事实上,还真被这个嫂子给说对了,宋方远真的生病了。
宋方远昨天晚上先是穿着薄薄的上衣和裙子一顿折腾,然后也没来得及回去换衣服,只穿上了一件厚外套,就跟着治安队去陈永胜家里找证据了。
这也就算了,年轻人,又是干惯了厂子里活儿的,这也能撑得住。
但是昨天从公安局回来之后,宋方远因为激动兴奋,一整夜翻来覆去的都没睡着,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才勉强眯了一会。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他病了。
嗓子眼就跟针扎一样的疼痛,每一次呼吸都疼一次,鼻子堵的死死的,脑子还有点发胀。
萧盼儿打着哈欠醒过来,乍一看宋方远的样子,吓了一跳,“方远哥你怎么有两个这么深的黑眼圈?吓死我了!”
“给我倒杯水。”宋方远的嗓子沙哑的就跟公鸭子一样。
喝了一杯水,他嗓子也没见好,还是那副公鸭嗓。
萧盼儿不放心,伸手抹了一把,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方远哥你发烧了,赶紧起来我送你去医院。”
“不行,今天我要去厂子里。”宋方远想都没想,断然拒绝。
他昨天废了那么大力气抓住了采花贼,今天正是验收成果的时刻,他能不去?
萧盼儿担忧的说,“但你现在额头很烫,应该是感冒了,就算不去医院,也应该在家好好休息休息啊。”
“不行,其他时候也就算了,今天就算爬我也要爬过去。”
宋方远死活不答应,说完之后就强撑着从床上爬起来,起床去上班。
这一路上,因为太过兴奋和激动,宋方远的脸都烧红了。
他进厂子的时候那叫一个意气风发,腰板挺的别提多直。
宋方远已经想好了,他这次一定可以洗刷独蛋的名声,上次因为碎蛋的事情传开,厂子里还有人在传他是不是变成了太监,简直荒谬。
现在他抓到了采花贼,立了个大功,这次一定可以在厂子里扬名立万,谁还记得独蛋的事儿?
宋方远雄赳赳气昂昂往里走,在一群赶着往车间跑的工人当中,别提多显眼了。
而此时正好是上班时间,钢厂门卫大爷就在门口盯梢,防止有外人趁乱混进来。
这一看就看见了无比显眼的宋方远。
门卫大爷眼睛一眯,觉得这人好像有点眼熟,他再仔细的看了看,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不宋方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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