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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年纪轻轻就退休不失为一种福气,但还是打算再救一下。思来想去觉得可能是刚才在审讯室喝的冰水有问题。冰水加16度的空调,在故乡的人眼里比毒药更闻风丧胆。我不太相信湿气的说法,也觉得热敷一下有利无害,大厅的尽头就是盥洗室。
用颤抖的手在脸上扑了些水花,我把水龙头掰到红色标识的最底端。心里默数十秒,我把双手放进水流下面,期待故乡信念里热水的一切神奇功效发生。
“……”
我:“?”
然后我继续等。
“……”
继续等。
-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有些昏昏欲睡。
我很少会用泾渭分明形容一个人手臂的颜色,除非是夏天穿短袖晒的。以手铐为分界线往下到指尖红得很吓人,不疼,只是麻木了。肌理中透出钝感,往上是健康的白。因为我的倔犟从来不用在不涂防晒上。隐约的肌肉线条花了我很多的心思,还有买蛋白粉的钱。
鹅黄色柔和的顶灯下,我的手还是颤抖。
我闭上眼,有些忍受不了光。
光透过眼皮打进视网膜,是一种近乎触底的茫然,像我小的时候第一次去潜水,隔着海面直视太阳。
礁石带来一种虚假的脚踏实地感,我维持生命体征的东西只有一根管子连接的笨重气瓶。穿戴的时候我很警惕:这个东西既然能供氧就能把我拖到海底去,跟鲨鱼和泰坦尼克号作伴。我们是异能者,人生的不确定性已经够多了。有人温和地叹了一口气,说那你还要跟过来,呆在汽艇上不好吗?
我当时的回答是什么?
可能是[你别管,跟屁虫我当定了,你能有什么办法。]
也可能是[钱都花了,我今天非下水不可。]
真正给我提供勇气的却是两股互相对冲的恐惧——关于深海的恐惧和那个人再也不会回来的恐惧。
最终是后者战胜了前者,使我背上了8公斤的氧气瓶,要知道那时候我的体重只有42公斤,是一个青少年的合理体重。而那个人只知道笑话我吃下去的午饭刚好占了体重的零头。以及根本不是氧气瓶,氧气只占20,剩下八成是氮气。
所以说,我讨厌潜水。
我也讨厌一切听起来宏大实则冰冷的东西,例如海,天空,大饼和火星。
立场是这样预设的,真正到了水下十米的地方,那点微弱的阳光也显得情迷意乱,让人知道在上和在下的区别,总比毫无着落的好。宝莱坞电影喜欢说alliswell——糟糕到一定境界就都会好起来。这当然是一句假话,人生的下坠永无止境。那一年,我害怕一松手就掉到海底了;这一刻,我不能连握紧武器的手都失去了。
我失去的东西太多,其中固然有我自作自受的成分。然而功过是死后交给别人来清算的,我能做的只有顽固地抓住拥有的东西,以及暗自祈祷:
请不要松开握紧我的手。
拜托了。
“”
隔着时间的长河和不同密度的液体,我的手再一次被温柔地触碰,和上次一样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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