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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先是练了半个时辰的基本功,才开始吊嗓子。
这个年代的戏曲演员,基本上都有点真功夫的。
林牧的师祖孙菊仙,一手八卦掌炉火纯青,身材十分的魁梧壮硕,所以,唱起戏来也是大气磅礴,震耳欲聋。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孙派失传的最大原因。
后辈没有像他的这种天赋,继承不下来。
其实,很多流派失传都是因为这种原因。
毕竟每一个流派的创始人都是根据自己的天赋特点创造出来的唱腔,除非后辈的天赋跟他接近,否则,基本上很难完美的继承下来。
仇月祥虽然不是孙菊仙的嫡传弟子,但是也从师父那里学到了不少八卦掌的真功夫,自然也传授给了林牧。
不过,林牧没学几年,只是学了个皮毛,桩功算是站的不错了!
练功结束之后,林牧和仇月祥一起吃了早饭,然后就离开了仇家。
坐上黄包车,从仇家到林家别墅,大概有五公里的距离。
就这么短短五公里的距离,林牧竟然现了一百多个脚盆鸡的头像。
不用说,这些人大概率都是间谍。
因为在魔都,有脚盆鸡的租界,大部分脚盆鸡都住在那里,很少有人会到华界来。
毕竟这个时候,脚盆鸡在华夏没有什么太大的话语权,而且光头党的力行社可是天天以抓日谍为最大的目标,就连红党都要往后稍稍。
而且林牧也看到了,地图上显示的那些脚盆鸡头像的人,一个个都打扮的跟华夏人没有区别,有的在街边叫卖,有的是拉黄包车的。
最离谱的是,林牧竟然看到了一个巡警也是脚盆鸡。
果然,脚盆鸡亡我之心不死,很多地方都已经被他们给渗透了!
再有两年的时间,他们的布局就要完成了!
时不我待啊!
林牧强压着心头的怒火,在虹桥路o号下车。
看着面前这座占地足有公顷的林家花园,林牧的嘴角露出了一抹不屑的冷笑。
在自己的记忆里,作为妾生子的他在这里并没有什么美好的经历,从小就被几个“哥哥”当做仆人一样呼来喝去。
母亲为了争宠,也顾不上自己,只能将自己托付给了舅舅仇月祥。
与其说自己是喜欢京剧,还不如说自己是想从这个地方逃离出去。
自从自己选择了唱戏,基本上林家就跟他断绝了关系!
毕竟大家族,怎么能出一个下九流的戏子呢!
“呦,这不是我那下九流的弟弟吗?”
突然,一辆斯蒂庞克轿车缓缓的停在了他的身边,从驾驶位探出了一个脑袋,头梳的一丝不苟,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是闪闪光,这头油,抹了多少啊!
看着这人,林牧的眼神变得更加的冷漠了。
这人正是林牧同父异母的哥哥,林轩。
人家可是大太太生的,林家二房的嫡长子,在林家排行老二。
“喝,不愧是小婢生的,一点规矩都不懂!”
看到林牧没有搭理他,林轩冷笑了一声,催动汽车,向着林家花园开去。
门口的守卫看到汽车,早早的就将大门打开,一脸谄媚的站在那里,冲着汽车里的林轩连连的拍着马屁。
等到林牧进门的时候,这两个守卫就跟没看见似的,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
狗眼看人低啊!
林牧也已经习惯了这种局面,不紧不慢的走进了花园,向着后面的一栋二层小楼走去。
“六少爷,你可有日子没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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