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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月底交差(第1页)

又到月底了,字没码多少,焯了。

《旷野,都市,人》算是我认为比较重要的概念章,和《纯粹》不同的是,这章更注重思想性,也确实花了心力去搞,可惜还是写偏了。

当然,在文字堆砌上确实是合格了的,主打一个量少(只有十)但精(其中“装睡”和“凌晨四点半的吉他”均差点写了三个版本),里面没有一是一遍就写出来,然后还没怎么修改的,毕竟时间紧任务重,这一章写的有些赶工。

没有时间酝酿灵感,就只能靠堆砌字眼来润色,不过这也是个耗心力的活儿。

写诗其实是一件内耗比较大的工作,抱着写着玩的态度,那确实不累还能放松心灵,清理内在的情绪垃圾,获得前所未有的平静。

但是,我目前没有时间这么做。

如果抱着目的去写,那就比较累了,单纯的倾诉并不累,因为只需要说,甚至不需要思考怎么组织语言,所以说出来很容易,但都是废话,对聆听者来说很痛苦。所以写作就是要去掉这些浮躁无用的,只抓重点去写,用词也要精准讲究,在此基础上对语言进行润色,使其读之自然,阅之愉悦,这才是好的表达。

所以诗歌是需要很凝炼的,你需要尽可能去压缩,而且明明表达的都是一样的意思,但你还需要注入新鲜感。

而最近我又明白了一件事,创作其实本来就是虚构为主的,大家都喜欢看的,那肯定已经脱离现实了,既然如此,我便也更觉得这条路是充满无限的,即便只是写现代诗,也可以有许多种尝试。

按照我最初的打算,《旷野,都市,人》是要有一个对比感的,旷野,以及都市,这一章我希望能更加现代化,更贴近生活,但可能是受《纯粹》的影响还没走出来,在实际创作上,不自觉的就又回到了“艺术风”,所以前面几“远山”“一米阳光”“莫奈”“荷塘”“拾夏”都是文艺幻想气息多一些,没有表现出“旷野”这个主题。

当然,偏题归偏题,这几完成度基本都不错,尤其是后三。

“莫奈”纯属偶然所得,本来没想写他,可能是最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美术赏析,下意识的就想把诗当作美术去写,比较注重画面感,所以写了几句之后,感觉有中世纪的感觉,便联想到了脑海中为数不多知道的画家——印象派莫奈。

至于为什么不写梵高,因为之前写过了。

包括蒙克的呐喊,夏加尔的生日,我分别在《爱的呐喊》和《纯粹》中也写过了,甚至前两天我还想写一下断臂的维纳斯来着。可见,诗画不分家,虽然我画画不行,但通过鉴赏名画开拓了审美,也算对文学创作上的一种很好的启吧。

这诗里我引用了他着名的三幅画,干草堆(我写的麦草),印象日出,还有撑阳伞的女人(我用的“蓝色天空慵懒着爱意”这句来代指了,毕竟画中女主人公是莫奈妻子),其中撑阳伞的女人这副画,我觉得很美,这种美是可以跨越时代的,也是所有艺术家毕生追求的境界。

写完了莫奈,我又感觉自己有些崇洋媚外,自惭之下,就写了中国风的《荷塘》,同样是站在美术的角度上去写的,写之前,我甚至需要查一下荷花和莲花有啥区别,最终决定写荷花,然后又在本子上写下了自己对荷花的理解:雅,华,贵,静,幽,安,谐,清,尚,道,美……

果然,梳理好思路,加上不词穷,写出来效果就是不错。

后面的“拾夏”,也不错,拾夏这个名字很有新意,我自然不是第一个用的人。按照我的理解,拾夏有着很好的寓意,即在最好的年华做最该做的事。

事实上,前五我是按照色调来写的,“远山”是雾白色,“一米阳光”是暖黄色,“莫奈”姑且不算,“荷塘”是俏粉红,“拾夏”是清新绿。

这几都是亮色系,而后面几可以统一当作暗色系。

这一章之所以写的累,也是因为我越来越抠字眼了,尽可能地压缩字数,还需要经常押韵,等等,以前我是懒得如此的,所以那时候倘若灵感不够,写出来的往往都是垃圾。

后面几,按理说就开始进入“都市”这个主题了,但其实我很久之前就一直想写好都市风的诗,但是太难了,基本都翻车了。

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我有种执念,我希望让诗歌从古典束缚中走出来,更加现代化,我想过用现代词汇取代“山水云月风”这些古老意象,但很明显这条路不通。

因为,像“么么哒,尊嘟假嘟,家人们”这种词一出现我自己都要吐了,自然不可能用,但即便是“性价比”“维生素”“塑料袋”“多巴胺”这种现代名词,很明显也不能让人产生任何新鲜感。

我这才明白,现代人过于追求方便高效,使的大多数词汇都有了极其明确的意思,但是也失去了延展性和想象的空间。

所以,这条路我觉得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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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一章本来就是着重于“都市”和“现代感”,虽然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但我觉得,有机会的话,将来再写一章《旷野,都市,人(续)》之类的,补救一下也好,除了这章,还有秘境。

《秘境》是第四卷开始以来质量最好的一章了我觉得,但是题材偏乡村风,还是不够广阔,后面我希望再写一章《秘境(周游世界版)》。

后半部分,“大众化”我就不说了,反正你肯定能看懂。

“闪躲”,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种带点质问与气势的,感情色调有点像“不过问的青春”,这算是简化版吧。

“装睡”也不说了,这没什么记忆点,但是害得我写了俩版本,还是不满意,只好一直改。

“流浪汉”不再有质问,而是回到了内心的思考,有一种缓慢的沉重感,这其实和之前那“遗弃的夜晚”是同一,只不过“流浪汉”写的更加完整。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分为两呢?只“流浪汉”不就好了?事实上这两的区别不止体现在字数上,“遗弃的夜晚”更注重表达一种情绪色调,而“流浪汉”则多了份倾诉感,更能让人思考他伤感沉重的原因。

也可以这么理解,“遗弃的夜晚”是写给美感流读者看的,他们只想看文字的绚丽,不爱看无病呻吟的废话;而“流浪汉”是写给孤独感性的人看的。

“凌晨四点半的吉他”,这是我写的最累的一,写了一个版本,不满意,又写了第二个版本,还行,但是还是差点味,最后决定还是用第一个版本,但是精修了很多细节,绞尽脑汁的现编了些新鲜词汇,如“虚饰”“试炼”“邮去”“船夜”。

这我想追求的是一种松弛感,一种伤感但又不那么伤感,甚至能自己看开还能自做洒脱的感觉。

故事的主人公,应该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独自在异乡生活,半夜辗转反侧,只好在黑暗中抱着吉他,轻轻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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