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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楼城。
某处酒楼。
在经历一番“大战”过后,一双神仙眷侣,并肩走出门外。
宁远两眼放光。
阮秀同样也是。
虽然依旧没进展到那最后一步,可到底是把所有能做的都做了,这对于宁远这种菜鸟来说,无疑是头一回的。
当然,阮秀也是一样。
此事,一般对女子来说,哪怕只是听一听旁人的只言片语,都容易当场红了脸颊,可要是与心仪之人来个一次两次,往往就是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不丢人,世上之人,哪个不是被爹娘合力,这么鼓捣出来的?
离开酒楼,两人沿着一条街道,向北门而去。
宁远轻轻牵起她的手。
阮秀任其施为,眼角眉梢之间,俱是笑意。
只是一想到待会儿就要走,少女又有些不太开心,咬了咬嘴唇,这般模样,可谓是我见犹怜。
宁远在自顾自说一些书简湖见闻,跟往常一样,都是拣选能说的来说。
所以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他当初不让阮秀一起跟着去,就是因为这个,因为宁远的私心,不想那些腌臜,被亲近之人所看见。
宁远笑着说,如果一切顺利,等到小寒时节当天,他就会去宫柳岛上单剑赴会,参加那个劳什子的群雄议事。
说到这,男人还竖起手掌,作那剁肉姿势,一下又一下。
“老子要当江湖共主,谁要是不服,我就剁死他们,完事儿拿去喂狗。”
奶秀一直歪着头,眉眼含笑的看着他,从不打断,也不会觉得男人是在说大话。
她觉得,之前在城墙那边,那个自称贫道,又自称剑仙的男人,没有吹牛。
宁小子就是一个巅峰大剑仙。
虽然他现在的境界,远低于自己,可当男人在滔滔不绝的时候,少女都看的满脸崇拜。
这辈子,有两个男人,让身为至高火神的她,也无比仰慕。
一个是一手拉扯她长大的老爹。
一个是带她走江湖的青衫剑客。
遥想当年。
倒悬山上,在某个男人第一次搂着她的时候,少女就会觉得,其实自己,已经是天底下最让人羡慕的女子了。
走到街道尽头,两人隐蔽气息,避开守城将士的视线后,一起登上北城墙。
阮秀四下张望了几眼,见没人,便将脑袋上的帷帽摘了下来,露出一张略带红晕的姣好面容。
她扯开男人的手掌,低声说了一句话。
宁远诧异的看了她一眼,随后乖乖照做,将太白插在一旁,年轻人跳上城墙。
阮秀紧随其后。
却不是与他并肩而坐。
少女身姿轻盈,直接一屁股坐在了男人腿上。
那么大一个玩意儿,还颤了几下。
宁远顺势伸出双手,环住她的细腰,笑眯眯道:“媳妇儿,你这个大家闺秀,怎么越来越不害臊了?”
奶秀白眼道:“这话说的,我面对自己的道侣,为什么要害臊啊?”
“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男人哑口无言。
好像也是。
世人总爱把贤良淑德,加在女子身上,这其实没问题,但也是分人的,对外,自然是要矜持,对内,那就不用遵守那么多规矩了。
亲近之人之间,要有规矩,但不能处处讲规矩,人活一世,不就是图个开心,喜欢什么,那就做什么。
谁也无法指手画脚,本就如此,一直如此。
阮秀后仰身子,把脑袋靠在男人肩头,闭上眼,又说了一句话。
虎狼之词。
宁远咂了咂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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