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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重润又问,“听说钟先生,很早就与宁剑仙相识,互为好友,难道先生还不清楚他的为人?”
钟魁咂了咂嘴。
随后他给出答案。
“一个鸟人罢了。”
他妈的,你在书简湖,怎么闹腾都行,没事喊我过来作甚?
虽说机缘不少,可你问过我,想不想要了没有?老子在太平山待得好好的,求爷告奶,终于把九娘请了过去……
最多再软磨硬泡个几天时间,就能摸上九娘白花花的大腿和胸脯,你小子倒好,一封信就给我干书简湖来了。
你宁远呢?
东砍西砍,是,剑术是高,打得人惨叫连连,风流得很,可怎么完事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了?
如今你搂着媳妇儿,日子滋润且美满,他娘的,老子钟魁,就得守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吃糠咽菜。
遭瘟的世道。
遭瘟的宁远。
片刻后,回过神。
钟魁从袖中掏出太平山独有信纸,开始给某人写信,没写多少,就一句话。
“宁远,书简湖一切安好,重心放在修行上,希望下次见面,你我都能跻身上五境,好友钟魁,勿念。”
刘重润伸长了脖子,瞧见信纸内容后,蓦然笑道:“看来钟先生,之所以能跟宁剑仙结为好友,不是没有原因的。”
“嘴如刀子,心似豆腐。”
钟魁掏出飞剑,送信破空离去,没好气道:“你懂个屁,老子现在修为低,打不过他,但凡我要是上五境,你看会这么好说话吗?”
刘重润一本正经道:“照我估计,先生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是宁剑仙的对手。”
破天荒的,青衫书生这回没有反驳,反而点头笑道:“理该如此,就该他宁远,剑术通神,境境最强。”
刘重润一拍额头,“真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是属于哪种人,教人无语,难以评价。”
钟魁颔道:“我是书生,他是剑客,普普通通,就这么多了。”
刘重润翻了个白眼,没再与他扯皮,转过身,去往停靠众多渡船的岸边,她身为洞天掌律,管的就是买卖生意。
只是没走几步。
妇人忽然驻足不前,扭过头,看向洞天那边,视线穿过书简大门,能依稀瞧见里面的四季如春。
刘重润久久没有收回视线。
书上有句美好言语,叫做如沐春风,可在这位妇人看来,自己此刻,却不止如此,分明是被春风环绕。
唯一可惜的是。
当时在珠钗岛的宝光阁,自己没能色诱成功,没把那人的裤腰带,给解下来,啧啧,委实可惜。
钟魁就算了。
太丑。
远处,一袭青衫落拓,则是看向刘重润,揉着下巴,略微失神。
书简湖的人心,好像最初的变化,就是来自这个美妇,而宁远的出现,则是给了她一个坚持下去的理由。
教化人心,这个课题,仅是依靠书本上的学问道理,或许本就难以成事,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认字。
认字儿的,也不一定愿意看书。
可能这就是那句,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为何偏偏行万里路,放在了读书之前吧?
钟魁最后望向北方,想起自己的三妹黄庭,叹了口气。
不知道这些时日过去,黄庭有没有抵达北俱芦洲,历练的怎么样了,有没有跻身金丹境?有没有被人欺负?
之所以黄庭是三妹。
是因为在更早之前,大概就是太平山事变之后,她曾找上钟魁,两人合计了一番,就定下了此事。
认可了当时在客栈门外,宁远拉着他俩,做那斩鸡头烧黄纸的结义之举。
钟魁原先是想做大哥的。
可黄庭这妮子,死活不答应,两手叉腰,说他俩的命,可都是宁远救下,所以理所当然,大哥的位子,也只能由他来坐。
钟魁拗不过她。
所以这客栈结拜的三人,最终的顺序高低,年纪最小的宁远,做了大哥,钟魁二哥,黄庭则是三妹。
但其实三人里,黄庭的岁数,是最大的,大哥与二哥,凑在一起,都赶不上她的八十有六。
这桩客栈三结义。
真是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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