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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手臂纤细,衬得食盒硕大又笨重。
鸣渊怕她受累,还是先将食盒接过来。
“那个……玉泉兰,你养了吗?”
仔细一看,他的头亦又些散乱,胡乱用带束起,还有一簇黏在鬓角处。
俊美的面庞点了点,林钰的眼神无处安放,从他直挺的鼻梁一路滑落至手臂。
水渍未干,并不精细的衣料勾勒出肌肉纹路。
“那我先走了!”
林钰几乎落荒而逃。
想起他刚刚的样子,莫名又有几分口干舌燥。
应该是不太得体的缘故,她开导着自己,下回不可以这么晚去找他,不合适。
散宴后的沈涟也在为难。
他的阿母满面喜色,沈涟却不停回想晚宴的后半场,林霁没怎么说话,也没怎么用膳,酒一杯接一杯。
当夜势必有一场宿醉,以至第二日沈涟找到他,他不可避免地现出几分憔悴。
“林夫人瞧中了我,你可知晓?”
他似漠不关心,又实在难掩在意,垂着眼“嗯”一声。
与他相识近十年,沈涟还是头一回生出“怒其不争”的念头。
林霁这人,看似清高孤傲,骨子里却如一匹狼,想要的东西从不放过。
例如他想要功名,便可以连中三元,成为圣上钦点的状元郎。
因而沈涟不明白,倘若他喜欢林钰,林钰尚未婚配,又为何要龟缩不前。
“若无事,我先走了。”
“有事,”沈涟喊住他,声调也变了变,“你与我交好多年,钰姑娘又是你妹妹,你觉得我该去提亲吗?”
沈涟的话,在林霁耳中回荡了好几日。
以公务为由宿在府衙,他接连回忆起从前。
八岁那一年,林钰忽然降世了。
原本略显空旷的府邸溢满喜气,养父母一直想要个自己的孩子,他很清楚。
为着女婴的闺名,夫妻二人还争执了一通。
养父家中世代从商,对这唯一的女儿,他坚持要有一个“金”字。
可养母饱读诗书,无论如何不愿女儿沾上这么个俗气的字,便劝丈夫“金尊玉贵”,不如舍金用玉。
二人争执不下,养母还在月子里不宜动怒,年幼的林霁便站出来。
“不如二者兼备,左金右玉,凑成一个‘钰’字。”
养父母总算是各退一步,欢欢喜喜给女儿取名,林钰。
女婴尚在襁褓中时,便学会了对他笑。
对着这个“妹妹”,林霁说不上喜欢还是厌恶,只是隐隐担忧。
果然有一日他从书院回来,两个小厮在回廊下躲懒打牙,议论着他和刚满周岁的林钰。
“听说大小姐很喜欢霁公子呢。”
“这霁公子何必奋读书,等到小姐十三四岁便把人娶了,偌大家业,还不是都落进他口袋里!”
“这算哪门子养子,该叫入赘吧。”
“童养夫,更贴切些……”
那两人毫不避讳地嬉笑着,林霁绕道走了。
他不再去母亲的香梅园看望“妹妹”,终日往返在书院与栖鹤堂之间。
哪怕林钰牙牙学语,总爱追在他身后喊哥哥,总要伸出短小的手臂让他抱,他也板起脸,不肯露出半分和悦的神色。
不是不想,而是他觉得,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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