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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金色白色毛皮的边境牧羊犬,耳朵是耷拉下来的,眼睛和原本我自己的眼睛一样是棕色,毛发看起来特别蓬松,属于是我自己都特别想把脸埋进去的那种。
我想自己吸自己!
和想象的一样,小尾一如往常,还是我熟悉的、毛毛漂亮柔顺的小尾。我摇晃着尾巴咧着嘴转向麦格教授,她的脸上也带着微笑。
“很棒,克劳奇小姐。”她夸赞道,“我原本预计你可能会在毕业前完成变形,没想到你竟然在13岁的时候就成功了,你是个非常聪明,也非常有毅力的孩子。”
麦格教授夸我哎!
嘿嘿,她说我聪明!有毅力!
我是小天才哒!
我恨不得摇着尾巴走出她的办公室,绕着整个霍格沃茨耀武扬威地走一圈,让所有人都知道:
我,伊芙琳·克劳奇,我是天才阿尼马格斯!
啊,我当然没有用狗的形态回宿舍,因为我怕被格兰芬多那帮小男生逮住。
小男生们对狗狗下手没轻没重的!我不想让他们摸!
我只让莉莉摸!
……斯内普摸摸也可以!
告别了麦格教授,我也答应她不会随便炫耀我会阿尼马格斯的事情,我喜滋滋地回到了宿舍。
其他室友们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睡觉休息了,我洗个了热水澡,舒舒服服地钻进被窝,决定明天在火车上再告诉莉莉我的小秘密。
第二天早上,我习惯性地在天蒙蒙亮时醒来,迷迷糊糊地摸索魔杖,想要指着心脏念诵咒语。但是当我将魔杖抵在心口之时,我忽然反应了过来:
我已经变形成功了,我不用再每天早起念咒了!
我的睡眠有救啦!
我把魔杖放下,翻了个身,心满意足地抱着小毯子继续睡。
大约又过了两三个小时,我这才和莉莉她们一起起床,洗漱,然后下楼吃早饭,准备搭火车回家。
我特意换上了自己的一套新衣服。这套衣服是我和莉莉暑假一起出去逛街的时候买的,当时穿着感觉正合适,今天套上之后我发现这衣服稍微短了一截。
上衣是一件长袖水手服领子的白红色衬衫,这件衬衫有一枚多角芒星的金属领结装饰,闪闪发光,非常好看。不过因为我这一年长了不少个头,所以上衣和下裤的连接处稍微露出了一点肚脐。我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这反而显得很时尚俏皮。
下身是一条高腰的短裤,和上衣原本是配套的,腰封上缀着金色的金属星星链条,黑色布料的材质非常好,轻薄透气,而且在光照下还会泛出夜空一样的星星点点,我非常喜欢。
莉莉和我在镜子前一起欣赏了很久,然后互相夸对方当初选中这套衣服是多么英明睿智。莉莉说我平时的穿着打扮是可爱风格,换上这套衣服就多了点英姿飒爽,而且小短裤也很方便活动。
方便我随时去打架!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这套衣服没有掏尾巴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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