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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灯笼灭了(第1页)

同一片月光下,不同的地域。

易尘在这边遥握月光之时,丰云城王府,此时也生了亿点点小小的变化。

王大柱是丰云城王府的家奴护院,他本是滚石镇李家村的一个破落户,三岁母亲去世,十三岁父亲上山打猎,不慎被野猪咬死。

这让本就贫穷的家庭愈雪上加霜。

家里穷得老鼠都不来,小偷进来都得掬一把辛酸泪,再留下两个铜板,主打一个穷得荡气回肠。

上过三年私塾,略通文字的李大柱看着破败的家,终于在一个星夜,看着一只灰鼠从自己家门口头也不回的溜走时,他积攒的委屈终于忍不住爆了。

他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卖身!卖身到了县城大户王家,改姓王。

虽然他父亲临死前拉着他的手,虎目含泪的说,希望他给家中留个香火,但是这家穷成这个样子,耗子都搬家了,他实在扛不住了。

都说穷不过三代,李家到了他这一代刚好第三代了,哪里还有什么香火?

穷则变,变则通。

族老们骂他贪图享乐,不顾家族传承,给别人当狗。

“呵呵,一群老棺材瓢子,给富贵人家当狗有什么不好?”

“若不是我略通文字,在一众卖身者当中,文化水平与他相当的身板没他壮,身板比他好的文化水平又没他高,这狗他还当不上呢。”

王大柱摸了摸身上的玄色锦衣,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十年打拼,当年的李家村泥腿子如今已经是丰云县王府的护院小头目了,不给别人当狗,这玄色锦衣,他这辈子都穿不上。

他又摸了摸腰间的佩刀,心中一阵遗憾涌来,靠着天生一副好身板,这十年他勤学苦练,终于在三个月前将王家给家丁修习的铁布衫修炼到大成的境界。

两个多月前,家主面色铁青的从珍宝街回来,手里拎着一只野鸡,后面他才知道,家主是被一个年轻道士给摆了一道,花一百两银子买了一只霸王鸡。

王大柱撇了撇嘴,大手按住腰刀,心中直呼可惜。

如果当时他在场就好了,只要能拦住那个道士,给家主找回场子,还怕得不到赏识吗?

他太想进步了。

他太想出人头地了。

他太想要银子了。

他太想览秀阁的小桃红了。

说起小桃红,如今二十四岁的王大柱内心就不由得一荡。

那皮肤白的哟,跟那豆腐脑似的,而且吹拉弹唱样样精通,让铁布衫大成的他都直呼顶不住,没办法,众所周知铁布衫是有极限的。

有的地方锻炼不到,有罩门,这不能怪他。

“真是让人难以忘怀的两分半钟啊。”王大柱看着圆圆的月亮,心思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可惜小桃红什么都好,就是太贵,他两个月的月俸才能去一次。

不过这不是小桃红的问题,是他的问题。

想到这儿,王大柱不由得瞥了眼身后的两个属下,王七和王八。

那天就是这俩玩意跟着老爷去的,竟然被那道人的威势慑住,不敢阻拦,真是两个白痴。

机会摆在面前都把握不住。

打不过是一回事,不敢出手又是一回事,这是态度问题,当狗都当不明白。

当家奴不动脑,一辈子都是家奴底层。

他王大柱就不一样了,脑子灵活,底线也灵活,滚石镇李家村的部分土地是王家的产业,有一年年头不好,天公不作美,粮食歉收。

是他王大柱一马当先,将老族长的四肢生生打断,这才把粮食收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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