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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作者窝是新手,如果你觉得窝写得不好,可以直接走的,这样对你我大伙儿都好。
本小说并非完全无脑,也不是爽文,但是呢,不要一直套逻辑,我不可能把虚构世界写的有理有据的说,本作者我就这么点水平。
主角贴贴的剧情没这么快,大概还要个百来章吧……额,我会努力加快进度的。
最后,有什么意见的话可以在评论区里说,要是可以的话,本作者会采纳的。
“再见了各位,是时候说拜拜咯~”
“这次的演唱会完美结束,回家吧各位,现在已经很晚了!”
“thankyou!十分庆幸大家能在这一天能来捧场!谢谢各位!”
“回去之后记得告诉别人,我们的歌有多正好不好——”
“我们明年再会,不见不散!”
……
午夜十二点半,溟堇省泸青市的一座大型体育馆内,依次传出五道不同的声音,引得整个馆里都响起了呼声,几乎要将观众席上的钢铁棚顶给掀翻,震耳欲聋。
吸引这些人的并不是什么体育比赛,也不是什么很了不起的布会现场,而是这个只花了两个星期搭建起的舞台之上,所站的五个人,以及这场在元旦节举办的ooo年世纪伊始演唱会。
在体育馆的看台之上,密密麻麻地全是前来听歌的观众,还有不少人举着各自所喜爱的人的荧光名牌,左右摆动。
尽管已经宣布演出到此结束,观众们的热情却没有丝毫降下的意思。
而站在舞台上说话的五人,有四个看上去快三十岁了。
他们全都染着头,一棕一红一粉,一白一银,但穿着却十分正式,几乎全是配得正式西装,与色格格不入,但意外地养眼。
而在这五人之中,面容最年轻的,全队唯一的“女性”,站在舞台最右边靠里的,便是我们的主角——叶庭珩。
此时的他正微笑着和观众们互动,身穿一条加绒的黑色西装礼裙,该遮的地方都遮地无比严实,没有丝毫想要“福利”的迹象。
染成白色的齐肩短已然扎起,额头上的汗水在灯光下泛着点点亮光,幽黑色的眸子满是精力地望着远处,回答着歌迷的问题,应对自如。
那温和的假声与曼妙的身材,一身伪装令他看起来跟真正的女性无比相似,除了双肩稍微较宽外几乎看不出来他是男儿身。
在这五人中包括叶庭珩在内有三个人都背着吉他,还有一个由于是鼓手的关系,所以只能老实地空手站在那里,和歌迷交谈。
至于剩下的那位贝斯手,此时正站在舞台最前面,往自己的粉丝拨弦,演奏着《教坏细路》的前奏。
不过实际上,那位鼓手也是会弹吉他的,只是队伍刚好缺鼓手,所以他就胜任了下来,然后就一直当到了现在。
叶庭珩则是担任吉他补音和键盘手一职,外加团队经纪人。
至于台下的观众,他们全然不在意演唱会已经结束,走的人数与场内留下的人数完全不成正比,几乎可以省略不记。
在几人笑着跟台下的观众互动的时候,连耳麦都已经摘下了。
只是各自拿着话筒说话,在其背后还可以看到许多工作人员在走动,连音响的声音也明显下降了许多,灯光也没有之前那么明亮耀眼。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有许多观众在那儿高呼再来一:再来一!
“还有吧?哼哼,就凭你还想再骗我一次!我告诉你们,我现在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四次!”一名带着眼镜的中年大叔,镜片反着光开口道。
坐在他旁边的人时不时瞄他一眼,暗道不妙,难不成滚筒洗衣机已经潜入国内了吗!
“快点快点,新歌!新歌!肯定藏了新歌,赶紧掏出来让我过把耳瘾。”
“再来一!再来一!唱一下《门外看》怎么样,我想听现场版的。”
“eterond!eterond!eterond!”自己想的乐队名,非英语单词,猜猜是哪两个单词合并的
“庭姐,庭姐!再和他们来一场吉他互飙,拼一下手!”
舞台上的五人见此也没有什么怨言,反倒一直在那跟歌迷解释:真的没有了,演唱会已经结束了。
黄寂凌甚至还将贝斯背到身后,摊了下手表示无辜,和歌迷们谈笑风生:
“这种事情得问你们庭姐啊,我们兄弟几个都没决定权的。”
话音落下,众观众的视线立马转向了一旁,正在思考什么的叶庭珩。
“之前骗你们可都是庭姐出的主意,我们也是受害者的。”黄寂凌说着,还一脸委屈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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