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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简简单单(第3页)

虽然干不过李青山那个老狗日的,但他想再动我,也得好好琢磨琢磨!”

陈诺叹了口气。

这也就是2oo1年的年初。金陵城市中心的一套像样的房子,也不过2o万。

在金陵城这个地方,好样的公司里上班的白领,一个月工资也就一千多块。年收入不会过两万。

拿二十万出来,足够让七八个混社会的青年跟着你混一年了。

当然还有别的花费,若是遇上打硬架的,汤药费,安家费什么的,也都要另算。

陈诺点了头:“行吧,明天我把钱拿给你。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好!以后我就给您打工了!这买卖,你是老板,我是打工的。”

“不。”陈诺笑着摇头:“钱,我不是入股,就当是借的。有钱了,还我。”

这一说,磊哥心中就更敞亮了。

可又忍不住有些疑惑。

这位小爷不入股不当老板……他难道不想赚钱?

他图什么?

忽然想起那位孙老师。

可自己也没有那么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啊。

·

很可惜,那个李青山是个老绝户,不像肖老板,有家有口的。

陈诺若是想用对付肖老板那套对付他,怕是不管用。

而且,总不能真的弄死他。

李青山已经混出来了,有头有脸的。又做这么大买卖……如果人忽然没了,不管是白道黑道,都得找!

不是怕,而是没必要。

真当警察吃干饭的?若是干死了李青山,顺着磊哥就能摸到陈诺这儿来。

总不能为了干个李青山,就让陈诺抛下现在的小家和现在的生活,从此浪迹天涯去?

欸?说起肖老板,不知道这位回来了没。东南亚的椰子估计也喝够了吧。

·

吃完了面,两个男人回到了磊哥的车行里。

磊哥打扫了一下车行里的垃圾,然后打电话招呼了几个在家养伤的手下过来商量事情。

陈诺正要告辞离开,就看见孙校花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过来了。

“我就猜到你逃课一定是来这里了。”孙校花很秀气的耸了耸鼻子。

陈诺打量了一下小姑娘。

脸色有些潮红,略带着些气喘。

从江宁一路骑车过来,恐怕骑了有一个小时了。

这初春得天气还有些凉,晚上风也不小。

难为这丫头了。

想到这里,陈诺有些心软,叹了口气,扭头对磊哥说:“找件外套给我,厚点的。”

磊哥兹溜一下就钻里屋去了,不到一分钟就跑出来,手里提着一件拉链夹克。

“真维斯,我前几天才买的,还没穿过。这个加了棉的,厚,挡风。”

陈诺接过衣服,先忍不住自己看了看。

话说二十年后还有这个牌子了么?

提着衣服,走过去,给小姑娘披上。1

孙校花看有外人在,有些脸红,想挣扎,却被陈诺按住了,一瞪眼:“别动!”

“……哦。”

乖乖的不动了,任凭陈诺给自己披上了衣服,还乖乖的抬起胳膊穿袖口。

拉链都是陈诺给拉上的。

陈诺这么着凑近端详了一眼,只见孙可可一张俏脸,肤若凝脂,那双桃花眼里仿佛泛着水光,含羞带怯的瞧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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