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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无涯本已灰暗的希望重新亮堂起来:如果把俞美人献给寿王,让秦美人失宠,秦参事还会那么春风得意吗?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向上爬,这世道,你不做人上人,就会被人踩到脚底下。
程绮玉则拼命告诉自己:我这都是为她好,寿王殿下可是未来的皇帝,以俞宛秋的美貌,到时候弄个贵妃当当不是问题,说不定还能入主中宫呢。到时候她感激自己都来不及了,要不是自己在寿王府里住着,凭她一个小孤女,哪有机会见到这种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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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有人会说:怎么你这本书里尽是坏人?
其实他们本身并不坏,只是身在名利场中,被那个大染缸染黑了。
如果魏无涯一辈子都是琴师,可能会低调优雅地过一辈子,不会去害任何人。如果程绮玉嫁给一个普通的世家子,也可能一辈子都跟俞宛秋是好朋友。
只能说,是环境改变了人。
等俞宛秋到了民间,才会遇到真正纯朴善良的人。
另:好像有30张粉红了,所以我今晚会加更一章,多谢大家!
(我试着把分隔线以下所有的字删掉,还是超过了3000字,就干脆留下了。如果我在正文后又啰嗦点什么,肯定不会改变原有的订阅点数,请大家放心。)
险遭绑架
因为连日风雪,俞宛秋好几天没出门。老太君派人来请她过去吃饭,她实在不想再跟那些人敷衍,随口说了句“头痛不适”,结果引来了探病热潮,大太太,二太太,大少奶奶,三少奶奶,连嫁出去的程绮玉都赶来了。
行情如此看好,若是从前,兰姨她们肯定会很高兴。可现在她们就惦着几时动身,根本没心思支应沈府的太太奶奶,不过尽量做到不失礼而已。
当程绮玉冒着风雪第二次出现在山水园时,俞宛秋很是过意不去,同时也有些担心。程绮玉新婚一两个月了,古人又不兴避孕,搞不好肚子里已经有了小宝宝,别说天气如此恶劣,便是天气好也不宜常坐车出门。
她把这话悄声在程绮玉耳边一说,手臂上立刻挨了对方狠狠地一掐:“说什么呢,亏你还是个姑娘家。”
俞宛秋痛得直吸气,推开她的手说:“这是常识好吧,只要稍微懂点人事的都知道。”
“是是是,我错了,你有理”,程绮玉看她还在抚着被自己掐过的地方,眼里闪过一抹快意。虽说美人人人爱,但连我的丈夫也爱你,就太可恨了。
自从魏无涯评价俞宛秋“是真正的绝色”,寿王的新宠跟她比起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后,程绮玉就整个人泡进了醋缸里,酸得牙龈痛。成亲这么久,虽说魏无涯待她也算不错,可他从没赞过自己美,难道她不是美人吗?小时候在家乡,谁都说程家的小姐一个塞一个的美,她若长得不好,姑母怎么会接她来京?程家可不只她一个小姐。
美人最怕的就是比较,有俞宛秋在,人人都只记得沈府里有一个俞美人,连她心爱的魏无涯都赞叹记挂,叫她如何不恨!
如果不是魏无涯需要一块垫脚石铺路,她只愿永远不要再见到俞宛秋,尤其不能让自己的丈夫见到。可时势所逼,魏无涯到现在都只是空有其名,在寿王府里发呆吃闲饭,这哪里是长久之计。
魏无涯虽说有六品职衔,却只是寿王府的属官,领的俸禄也不是朝廷给,而是王府给的。如果王府不用他,就算寿王为了自己的名声愿意养着他,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啊。再说看王爷那架势,高兴了就把他招去弹弹琴,明明还是当乐工使唤,这样下去,一点前途都没有。
心里想着这些,脸上却满是诚挚的笑,感慨万千地说:“你病了,就算下刀子我也会来的。想我瘫痪的那两个月,别人顶多开始露个脸就不见影了,只有你,每隔几天就去陪我。好不容易上一趟街,还尽给我带好吃好玩的,那么多同窗,就数你对我最好……”说着说着,声音里已带着哽咽。
俞宛秋赶紧给她的杯子续上热水,亲手端给她,免得她真的哭起来,口里应着:“都在一个府里住,又是同窗,去看看你也是应该的。可如今你住在外面,车马来去不方便,以后这种天气千万别再出门了……”又朝她的肚子瞟了一眼,正色道:“说不定真有了,你可别不当回事。”
话音未落,程绮玉又把爪子伸向她,俞宛秋忙闪身躲过,眼里浮起了无奈。
程绮玉以前就有点爱跟人动手动脚的毛病,但下手不至于这么重,难道真如宝玉所言,女人一出嫁就由珍珠变成了死鱼眼,连动作都粗鲁起来?
几天后,天气终于放晴,眼看就到十一月底了,俞宛秋想去跟薛凝碧再好好合计一下,谁知走到半途又遇到了程绮玉。
程绮玉拦住她,笑眯眯地说:“是不是知道我要来,所以专程迎出来的?我们俩还真是心有灵犀呢。”
俞宛秋不敢说自己要去找薛凝碧,怕她问东问西,或缠着一道去。自从结婚后,她就变成了一个喜欢撒娇耍赖的人,看来婚姻生活应该很美满,若非相公宠着,怎么会如此。
两人又往回走,还没到山水园,就有一个丫头跑来,说姑爷那边派人来催她回去。俞宛秋好说歹说,总算让程绮玉答应回去了,却又道:“我还有好多话想跟你说,要不,你就送我到门口,我们可以边走边聊。”
俞宛秋点头应允,只要她肯走,送就送吧,转头回来正好去找薛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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