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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遇宵刚拿到烤冷面,视线中就多了一个绿油油的脑袋,紧接着一束花递了过来,郗时勾着笑:“帅哥,交个朋友。”
他是情场老手,清楚的知道该怎么释放魅力,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
郗时的长相随了母亲郗悦,郗悦当初是豪门圈子里出了名的美人,郗时颇有几分男生女相的秾艳,五官精致,唯独那双含情眼遗传了他的渣爹,看狗都深情,就这样静静注视着人,像是要把人溺毙。
凑近看更帅了,虽然不是他喜欢的风格。
不过吃惯了一种菜,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看这身段,这腰这腿,在床上一定很带劲儿。
郗时放肆地打量着面前的男人,目光毫不收敛:“你喜欢男人吧,有没有兴趣和我试试?”
他拿了张名片,插进钟遇宵的书里。
同性的磁场相吸,只消一个对视,就知道对方心里是怎么想的,钟遇宵怔了一下,郗时这是……想约他?
“你这头发……”
“帅吗?”郗时撩了下头发,“昨天刚染的,大概是为了遇到你。”
腿长人帅,声音也好听。
上了床,腿盘在他腰上,用这把嗓音忘情地叫·床……啧,想想就很爽。
钟遇宵沉默。
他好像知道钟知礼生气的原因了。
深绿色,带一点暗色调,在阳光下生机蓬勃。
虽然很另类,但这绿毛放在郗时身上还挺帅,实打实靠颜值撑起来的。
大少爷看起来是认真搭讪,神色不似作伪,钟遇宵心中微讶,他还以为郗时同步收到了他的资料:“你长得有点像我以前见过的一个人。”
他的视线往下一扫,轻飘飘道:“不过他是个瘸子。”
郗时没有多想,拍全家福的时候钟遇宵还没出国,这些年五官长开了,又是不同风格的打扮,他压根就没把两人联系到一起去,只是觉得有点眼熟。
帅哥或多或少都有共通点,眼熟也正常。
“看来我们很有缘,不过我的腿很好。”他上前一步,压低声音暧昧道,“腰更好。”
这是明晃晃的暗示。
钟遇宵听得出来,放在酒吧里,看对眼下一步就是相约开房了。
被抛下的苗元终于缓过神来,看到郗时和别人打得火热,眼底闪过一丝嫉恨。
霖城的gay戏称郗时为第一攻,以上他的床为谈资,郗时床伴换得比衣服还勤,入了他的眼,基本上来者不拒。
他听说过郗时的名声,因此在郗时向他发出邀请后并没有答应,他不想做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床伴,他要做郗时的男朋友。
郗时对他有兴趣,这段时间他一直没有松口,花名在外的郗大少也变了个人似的,像是正儿八经的追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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