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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山,华清宫。
泡完温汤,这个时候来顿丰盛的晚餐自然是最惬意的。
五十而知天命,对于张超来说,这个年纪的他还算身体强健,倒没什么腰酸腿疼的毛病,也不用吃什么金丹仙药大补丸。有内阁执政,有太子监国,张超这个皇帝当的还是相当潇洒的,身体保养不错。
张超好吃,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张超好吃,但不是喜欢胡吃海塞,吃的精。是个会吃的吃货,讲究的是享受。
都说秋冬进补,秋天是贴秋膘的季节。
这时节,涮羊肉火锅其实很不错,次点烤个五花肉啥的也很有味道,若是来个牛肉锅也挺好。
当然,这只能算是普通百姓眼里的好菜。对张超这种级别的吃货来说,那未免太过于普通。他现在倒更喜欢的是各式美食,不讲究什么山珍海味,而是讲究天南地北的不同食材不同的传统做法,想吃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
“一起喝几杯,今天朕高兴,朕亲自给诸位做几个菜。”
秦琼辈份高,皇帝义父,但也受的起。他笑着道,“那老臣就给陛下打下手,切菜。”
程咬金忙道,“我那劈柴去。”
“我烧火。”罗士信道。
君臣几个身着普通的宽松长袍,便一起晃进厨房。倒不用做很多菜,厨房里有许多顶级的食材,许多都是各地进贡的特产。
张超转了一圈,挑了一条浙江金华火腿,一条湖南潭州腊肉,又拣了几个骊山脚下竹林里挖的冬笋,再选了几样新鲜的田地野菜。
“吃简单点。”张超笑着道。
火腿如今也算是一种有名的美食,能够长期储藏保存,风味还独特,因此也是深受喜爱,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浙江的金华火腿,当然,也还有不少其它地方的火腿也很有名气。
一条进贡到御厨房来的上等金华火腿,可是比一头大肥猪还贵。
拿起一把锋利的小刀,张超熟练的削着火腿外面的那层肉层。第一次外皮削下后,里面便露出了好看的火腿肉,红润如宝石般。
削下一片,张超直接就放进嘴里。
这种三年以上的火腿肉,根本不需要再额外的烹饪,其实已经很是美味了。入口,一股咸香,不算太咸,却香气浓郁,那股火腿的肉香,十分醉人。
“地道。”张超夸奖道。
火腿的吃法多样,既可生吃,也可以蒸炖炒烧等。
吃火腿,蒸食是最简单也最能吃出味道的一种方式。
将修割清洗好的整块火腿置于盘中,隔水蒸。蒸的时候肥膘朝上瘦肉朝下,一块大约一斤重的火腿,只要蒸上两刻半钟左右,再文火焖上小半刻钟就好了。蒸好后取出,去汤,凉透,然后就可以切片食用,腰膘朝上,按横丝纹切片,这个时候比较考验刀功,切的越薄越好。
“看陛下做菜,真是一种享受啊。还没吃,光看就让人流口水了。”程咬金咽着口水,探着脖子看着张超拿着刀熟练的修割着火腿。
“那是,当年在灞上,第一次吃陛下做的黄馍馍,我就被征服了。”罗士信也擦了擦嘴。
他们这些人,如今个个都是王爵,对吃也一样是很挑了。金华火腿没少吃,但同样一条火腿,在皇帝的手里做出来就是不一样。
“一会我再做个火腿炖走地鸡,火腿丝烧鳝鱼段、火腿片蒸鲫鱼,加上这个就是火腿四吃了。”
“好,这四样好,烧鳝鱼段的时候再加上点莴苣叶,放点蒜子,再添点辣子,绝味。”罗士信喊道。
“嘿,你们还真挺会吃,倒是一个个都详细的很。”张超笑着说道。
一个金华火腿做四道菜,潭州腊肉则简单的多,同样是一个蒸腊肉,再来一个腊肉炒冬笋。
然后炒马齿苋、凉拌鱼腥草,再来一个炒荠菜,炸盘花生米,拍一个黄瓜,就齐活了。
烫上一壶绍兴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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