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7章
以寂灭指灭杀赵潜,又以扶风剑法杀了元奥,短短须臾的工夫,元枫连斩两个凝元境六重的高手,而他愣是一点儿的伤都没受,这些要是说给别人听,恐怕任何人都会嗤之以鼻,当成笑话来听。
可事实却真是如此,以凝元境五重的修为,元枫完美的结束了两个凝元境六重高手的性命,自身毫发无损。
当然,这里面有一些投机取巧之处。诱杀赵潜,他更多是利用后者对自己的轻视,上演绝地大反攻,而击杀元奥,他一来骗对方只出一招,二来也是趁着对方惊魂未定,毫无战斗意志,这才轻松杀之。
不过话说回来,强者之所以称为强者,武力只是一方面,只要能击杀对手,那么不管是用什么手段,都可以称之为强者。
“终于结束了啊!”将软剑收好,元枫看着躺在地上的元奥和赵潜,心里不由得有些感慨。这两位原本都可以有着美好的将来,只可惜他们心术不正,现在丢了性命,终成一捧黄土,至于是被谁杀死,倒也没什么区别了。
“我的好大哥,是你不仁在先,地下世界,可不要埋怨我心狠。”几步来到元奥近前,他弯下腰,直接将元奥手上的戒指撸了下来。
“啧啧,这一个,应该就是空间戒指了吧!”
他之前见到元奥突然取出长剑,便想到对方身上有纳晶饰品,而大陆上最为常见的纳晶饰品,便是空间戒指了。
元奥的戒指还留着他的体温,将戒指拿在手里,元枫翻来覆去打量了一番,从外观来看,这东西就是普通的戒指,但仔细看纹理就能看得出来,这东西上面的纹路一层叠加一层,正是传说中的纳晶戒指。
“据说只要输入元力,就能看得到里面的东西,并把东西放进去或者取出来,试试看行不行!”
虽然没见过这东西,但这东西的使用方法,大街小巷怕是无人不知。
心神一动,他运转起自己的元力,直接对着戒指里面探去,而就在他的元力碰到戒指的那一刻,他的元力直接被戒指吸收,随后,他就像是与戒指发生了某种奇妙的联系一样,戒指里的情况,马上呈现在了他的眼前。
这是一个差不多有着两米见方的小空间,在他的“眼前”,一些黄澄澄的金锭子还有几件简单的衣物随意地丢在里面,角落处,一小堆的灵草灵植杂乱地堆积在那里,看着这些灵植灵草,他甚至感觉到自己像是闻到了灵草的药香。
“空间戒指,果然是奇异的东西。”眉毛一挑,他的脸上尽是一片好奇之色,“看看能不能取出来!”
看到了戒指里的东西,他想都不想,元力一动,直接渗透到戒指中,包裹了一株红色的灵草。
“出来!”
心意一动,下一刻,他的手里已然多出了一株鲜艳的红色灵植,正是戒指里的那一株。
“哈,好宝贝,这东西还真是妙不可言啊!”取出了灵草,他再次心思一动,鲜艳的灵草一下子消失,却是又回到了戒指当中。
一时好奇,他干脆来来回回弄了几次,这才笑着停了下来。
“嘿嘿,这个世界还真是充满神奇,神奇的武功就不说了,竟然还有如此神奇的纳晶矿石,看来,随着我的实力不断提升,应该会有很多更加神奇的事物等着我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无系统热血序列异能魔药斩神白毛男主(中快节奏书,人物鲜活,反派不会太无脑,转白毛在百章前后,后面有一段黑化。)深不见底的裂缝在这颗蓝色的星球的大地上出现,怪物自裂缝中爬出,肆意屠杀人类。人们艰难的抵抗住了怪物的攻势,建立起了一座座钢铁堡垒。在这个时代。有人挥动手中笔墨,护一方安定。有人秉剑参军,鲜衣怒马。有人布局天下,算计漫天神明。这是个黑暗的时代,也是个灿烂的时代。一个觉醒奇迹的少年,起于偏僻小城,走过尸山血海,结识三五好友,见一幕幕悲欢离合,经一次次侠骨柔肠,家国大义,走向那登神的长阶。少年站在废墟之上,刀尖指着天穹之上,癫狂大笑你们自称为神,谁的神?待我登那至高天,斩尔等魑魅魍魉!...
沈禾又一次被无良师父扔进穿越门,成了书中做女主经验包的可怜虫。玄学大佬在修真界成为炼气期的可怜虫,沈禾立马扛着棺材走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嘛。等等!同样是五大宗门,为何新师门穷的一批?要啥啥没有,加上自己才凑出一双手的十个弟子,修炼资源靠坑蒙拐骗抢呃!这太符合沈禾的因果论了。夜黑风高,九位师兄师姐不休息也不修...
小说简介本书名称hpfate当英灵乱入霍格沃茨本书作者趣多多泡方便面本书文案三强争霸赛上,即将拿到奖杯的塞德里克与哈利双双遭到不明人士的袭击。塞德里克昏迷倒地,哈利被挟持而去,被迫在墓地观赏了不那么有观赏性的伏地魔复活计划。就在食死徒聚集之时,一个黑衣白发,自称lancer的男人闯入,三句话教伏地魔破防,还顺手把墓地变成了火葬...
...
慕言枭是众人眼中的商界奇才。他高冷霸道说一不二。最重要的是他不近女色。可他却对我一见钟情,对我宠之入骨。谁说一句我的坏话,他就暗地里将那人折磨的不成样子。圈中人都说我是他的命。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在外面豢养了一个娇小女人。还曾和她一起在我们的卧室里翻云覆雨。他叫我清清,也叫她轻轻。1「清清,你愿意嫁给我吗?」旁边响起一阵欢呼声和起哄声,伴随着动听又暧昧的音乐声,我缓缓点头。「我愿意。」慕言枭闻言,嘴角咧出一...
黎澜漪是个小作家,平日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写小说,但那天晚上的把黑道大佬当成了酒吧的鸭子,第二天提裤子走人,黑道大佬愤怒,竟然把他当成鸭子,找死!第一次见面他掐她脖子。第二次见面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了她。一开始,秦戮忱我对女人不感兴趣。遇到黎澜漪之后哎!真香!恨不得天天把人绑身边!好吧,他承认非她不可了。但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