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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榆等了几秒,而后开始调取医院监控给他们辨认,全程无人有异议,已是默认。
白榆知道,这群亡命之徒或许不怕死,但要是活生生剥夺几十年的自由他们就真要怕了,而故意排除奥文和瑞斯特的原因则是在这群人中他们最不好控制。
奥文和瑞斯特,一个是纯疯子,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只想着弄死仇人;另一个则太过冷静,根本不会随意被什么吓住。
对于这两个人白榆没有把握,那就避开,而如今看来办法没错,这群人妥协得很顺利。
监控暂停,那个男人的面容被截取出来,白榆将画面调出放大,询问道:“他是谁,你们认识吗?”
三人虽不情愿,但还是仔细观察了一下,其中一人下意识唤道:“郎牙?他果然来了啊。”
“哈,能不来吗?他主子在这儿呢。”
见几人果然认识,白榆立即道:“他是谁?”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最后由一个人开口道:“是一匹疯狼,当年遇上姓颜的,被驯化成了狗,五年前被主子一脚踢开,现在嘛……”
那人讥笑一声,调侃道:“是一只丧家的疯狗。”
白榆追问:“他很危险吗?”
那人听出些端倪,反问道:“他找上颜时予了?”
白榆厉声道:“回答我的问题。”
被这样命令,那人似乎有些生气,但看看白榆的样子,最终还是讪讪地缩回了头。
“曾经在南港,这家伙在颜时予身边是出了名的凶犬,又疯又忠心,他主子让他去死都不会眨眼的那种。”
“但五年前的变故,他主子杀了身边所有人,他运气好逃过一劫,但成了丧家之犬。”
“并且他主子失踪,他就成了众矢之的,日子难过得很,然而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厉害,愣是在那种情况下凭着疯劲翻盘了,现在南港谁见了都要喊声疯狼。”
白榆问:“他恨颜时予?”
那人笑了一声,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道:“他曾经是狗,但被踢开后变成了更疯的野狼,你觉得这只疯狼遇见之前的主人,是会摇尾乞怜还是……咬断曾经主人的脖子?”
审讯室内沉默了几秒。
“你觉得会如何?”
白榆的声音很平静,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微颤的指尖。
那人没有回话,只是将手放在脖子前,恶狠狠地比划了一下——
那只疯狼,当然是去咬断主人的脖子!
———
“那天越叔拿了珍藏的酒,被你不小心打掉了一瓶,差点没气死。”
“小蝶准备了很多花,说要帮忙布置场景,但花保存得不好,蔫了不少,你说没关系,还帮她戴上了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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