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也得亏余琛两世记忆,加上罪户身份之压,久而久之,心性异于常人。
否则见这深夜饿鬼与度人经,怕是早就吓尿了裤子,难以动弹!
但即便如此,他仍旧愣了好一会儿,望着那画卷上烟熏般的文字,怔怔出神。
紧接着,无尽记忆,再度涌进脑海。
恍惚间,走马灯一般的画面,出现在余琛眼前。
一甲子前,旱灾爆,渭水百姓,食不果腹。
一贫苦人家在这灾难中,父母饿死,只剩下幼年孩童,乞讨度日。
一晃数十年过去,孩童长大,却因当年灾祸,四肢佝偻,神智迷糊,只能在旱桥下讨口。
某日,州城一千金小姐行至渭水,见此惨状,于心不忍,于春风酒楼买来一条桂鳕鱼,交由乞丐。
乞丐欣喜若狂,不住磕头,直到小姐身影不在,地上血迹斑斑,方才停歇,打开食盒,有如狼吞虎咽之势,将桂鳕鱼吃得一干二净。
就连那无法下肚的脊骨,都舔舐了一天一夜,直至尝不出一点儿味道,方才罢休。
至此,乞丐再也难以忘怀这般滋味儿。
唯一愿望便是临死之前,凑得钱财,再尝一番那桂鳕鱼之味儿。
就此,又是三年过去。
乞丐比以往更加卖力地讨钱,终于即将攒够,却因一场大风雪,冻毙于旱桥之下。
走马灯之画,到此终结。
余琛也从那悲凉的一生中,回过神来。
那求而不得的情绪,被他深切感知。
他望向画卷中,黄泉旁,匍匐的饿鬼之影,心中已无畏惧,只有……叹息。
“罢了,不管是为这书中所说的好处,还是为了你这不休执念,我明日就下山去,为你买一条那桂鳕鱼。”
说罢,他把画卷一关,塞进枕下,倒头就睡。
翌日清晨。
余琛从睡梦中苏醒。
昨日经历,犹然在目,宛如梦一场。
他将手往枕头下一摸,度人经卷不在,再一闭眼,却又看到那内景之中,书卷沉浮。
其上烟熏一般的灰字,如此真切。
不是做梦。
余琛深吸了一口气,爬起来煮了一碗白粥,咕噜咕噜喝完以后,揣上这些年攒下钱财,下了山。
自打他当了这清风陵守墓人以来,每月官府会些银钱,加上余琛平日里会扎一些纸人卖给祭拜先人的百姓,也能存下一些铜板儿。
不过哪怕有钱,也是省吃俭用,为的就是在半年后的流放路上,有些个盘缠能孝敬差吏,不至于成了流放路上的一缕冤魂。
两世为人,又听县里那些江湖人各种吹嘘,这些点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
下了山,鹅毛大雪依旧,放眼望去,一片素白。
或因天气恶劣,哪怕日上三竿,县城里也没什么人在。
余琛裹紧身上老旧的大袄,直奔春风楼而去。
春风酒楼,渭水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乃是县内最大,最豪华的酒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嫁给魔尊后的第三百年,她准备瞒着他离开了。系统,我申请脱离世界。冥域殿,沈清歌低声召唤出系统,下一秒,金色物体从空气中弹出来。系统机械的开口371号宿主申请脱离世界,系统处理中...
主角陆远,大陆的陆,远方的远。 这是他依托主神的世界,穿越各个不同的次元,最终拯救濒临毁灭的移民飞船黎明号的故事。 奇幻瑰丽的博德之门,战舰争霸的...
宫煜作为古早娇妻文里无恶不作的疯批反派,在偶然听见天幕声音后,忽然觉醒。在得知自己以后会为了女主与众多舔狗争风吃醋,甚至不惜自剜剑骨只为搏女主一笑后,他朝天竖了根中指。傻叉天道,小爷喜欢大师兄都不会喜欢你的笨蛋女主。霎时间,直播沦陷世界破破烂烂,大师兄缝缝补补,小狗宫煜因此立志要保护好自家那柔弱不能自理的大师...
...
我是李炘南,为什么我这么强?因为我开挂了。霸王这个炎龙铠甲强的有点离谱啊!丑将界王大人,不好了,那群铠甲勇士打进来了!暗影五行护法这尼玛是铠甲勇士?这不就是一群黑帮头子嘛!路法离谱!太离谱了!光影铠甲还能升级!?李炘南带着一众铠甲小弟,围住路法等人,狞笑道桀桀桀,我们最喜欢单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