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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第3页)

唉!

她的心再次失控,一遇上江慕,次次都是感性战胜了理性。

理智告诉她,应该远离这头危险的小狼仔。可是越想远离他,心就越忍不住的想靠近他。明知会受伤,还是义无反顾的扑了上去。

他们同居了,就在叶倾倾以前住过的这套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里。房子是一个多月前,她搬走后,江慕立刻租了下来。他天天盘崌在此处守株待兔。

叶倾倾说他是个大傻瓜。万一她一年不回来,他岂不是要在这守上一年。

江慕捧着她的脸亲了又亲,露出一幅得逞的笑。江慕知道,他心中的那个她一定会再回来的!

因为,

他是她唯一的江慕呀!

他是她粘人的小狼仔!

他乖,又听话,她怎么舍得不要他!

两人同居的日子里,除了上厕所和上班,剩下的时间就像两块双面胶一样,分分秒秒粘在一起。

屋里到处摆满了他们的合照,还有江慕为她作的画。

晚上睡觉,他必须把她禁锢在怀里。

早上起床,他必须要跟她一起刷牙洗脸。

她在厨房做饭,他就一直粘在她身后,抱着她,在她的背上磨蹭使坏。

她洗澡,他要和她一起洗。

白天,他是她温驯的小狼仔。

晚上,他缠她,分外的得寸进尺!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得飞快。叶倾倾脸上的气色清淅可见的日渐红润起来了。她不会去问他的过去,那是江慕心底里不想重提的伤疤。江慕只简单的告诉过她,在他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了一起变故。江慕的几个亲人死于那场大火中,就连江慕也差点被烧死,脑袋被砸中,得救后,就得了失语症。

白天江慕在家画画,叶倾倾去咖啡店上班。

第14章同居

两个人在一起,叶倾倾有时也弄不清自己的角色,她在江慕面前,有时像姐姐一样在照顾他,有时又像个小女生一样钻进他怀里撒娇。

早上起床,他们一起站在镜子前刷牙洗脸。江慕总喜欢用沾有牙膏泡泡的嘴去亲她,逗弄她。她很不喜欢牙膏泡泡粘在嘴上,两人打闹一阵后,江慕乖乖回房换衣服,叶倾倾进厨房做早餐。

早餐的样式也是尽量迎合江慕的口味。江慕喜欢吃荷包蛋,海鲜炒饭。有天早上,叶倾倾一次性给江慕煎了三个荷包蛋。江慕硬着头皮吃了个精光。

她除了给他做早餐,还会在早上一并把江慕的午餐和晚餐都做好,教江慕蒸饭,教他把米放电饭煲里,教他用手指去探水量的多少。江慕学的很快,他负责蒸饭,她负责把菜炒好,用保鲜膜包好。

出门前反复叮嘱江慕,中午和晚上把菜先放进微波炉里加热后再吃。

叶倾倾的生活比之前更加忙碌,却也更充实了。妈妈在的时候,她除了工作之外,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照顾妈妈和拼命赚钱给妈妈治病上。

如今,与江慕住一起后,她除了工作,赚钱,备考,把剩下的精力全部放在了照顾江慕身上。

像老人经常说的,有些人呀,天生就是个劳碌命。对于没怎么得到过温暖的叶倾倾来说,只要有人对她好,她就会巴不得把整颗心都掏出来,为对方付出全部的好!

生活里有了江慕后,叶倾倾才知道,原来她的生活也可以是甜的,人间还是有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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