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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大祭鹿死谁手(第3页)

“听着,这是你的使命。以后的大祭你必须参与。还有你的仆人……”维利亚看着跪下地上战战兢兢的露米娅。

“露米娅,奥丁祝福者的仆人,抬起头!”

露米娅先是一怔,连忙乖乖抬起头。

“你曾将这些鹿养大,现在你的主人将把鹿献给奥丁。你要帮助你的主人完成这次祭祀,你可明白?”

“我……我明白。”

维利亚满意的点点头,示意两人起身。

这些要求非常突然,本来按照计划,杀鹿的工作还是照例由奥托本人执行。

毕竟领本身就代表整个部族。

现在仔细想想,祭司的决定虽是突兀,着实也很有道理。

一支大手搭在留里克肩头,奥托已经能感受到儿子的紧张。

留里克,他就是穿越前就是那种吃过只吃过肉的普通人,他甚至没有杀过鸡,最大的成就就是用弹弓打爆了一只窜入自家的家鼠的脑袋。消灭一只耗子,他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看着耗子临死前的抽搐,一种狩猎成功的快来浮上心头!

大型牲畜?!这……

一千多年以后,牲畜家禽养殖已经工业化,屠宰工作也是肉联厂机械化完成。

有道是君子远疱厨,偶尔看到肉联厂的视频,普通人内心至少会膈应一下。为此,各地肉联厂都把设备升级,所谓电流电死畜禽,再是放血处理,所谓几十毫米结束动物的痛苦,谓之为人道。

有趣的事,千年后自诩为全球最热衷人道、生活最为环保的瓦良格人的后裔们,他们的祖先则被公认为野蛮与蛮力的象征。

终究畜禽都有一个血腥的结束,但这不会影响吃炖肉烤肉时的愉悦心情。

一个七岁的小孩亲自去处决肩高比自己头顶还高的鹿,真是疯狂!

可是,原生态的瓦良格人都是这样的。

勇士会命令自己的孩子砍掉鱼头,之后是处决抓到的兔子或是别的小动物。

所有男孩被其父亲训练打猎以及钓鱼,并能亲自对猎物剥皮,分清哪个是可以直接吃的动物肝脏,还要学会钻木取火等生火技能。这些都是一个男人生存必须的技能。

留里克注定要学习这些能力,他已经毕竟七岁了!

奥托本想缓一缓的,自己儿子虽是“奥丁祝福”,他有着很大志向,奥托有时也觉得自己的儿子比其他孩子更仁慈。

对待朋友仁慈是好品德,作为领,会不会让部下觉得领不够强力勇敢呢?

突然间奥托觉得祭司的决定另有深意。

奥托轻轻问道:“留里克,你在害怕……给我说实话。”

“我……我确实有些怕。”

“不要怕,孩子。你就是未来的领,你即便只有七岁,你必须给其他人展现你的实力。听着,一个不敢杀鹿的人是懦夫!”

“我还是有些担心……”

“不要多想,我会把鹿控制住,到时候你把剑刺进鹿的脖子,你就是成功的。你不能害怕鲜血!听着,以后还有许多可怕的敌人,需要你砍飞他们的脑袋!你现在不勇敢,你就不是猎人,而是猎物。”

留里克不想说他看到大量的鲜血就有所忌惮,这实在是正常人的常态。就像一个新兵,初次上战场搞不好甚至闹得尿裤,但是经历多了就不会恐惧战友的尸体,更不会畏惧鲜血与死亡。

任何时代的士兵都是这样,哪怕是长船上的人,面对一些明显不利的战斗,他们也会畏惧,会懦弱逃跑。

留里克咬了咬牙,深深点点头,努力表现得非常勇敢:“我会处死鹿,我不会犹豫。”

话是如此,奥托仍能感觉到儿子的担忧。

这并不奇怪,天生的勇士是少数的,例如在孩子们的摔跤游戏里,很多孩子必须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被胜利者踩在脚下,才能变得勇敢。

这就是奥托亲率的军事行动,他更喜欢带着三十岁左右的壮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已经有足够的历练,勇敢的同时甚至渴望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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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o6章大祭鹿死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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