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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手上拿到一件白色T恤的时候,他的动作突然静止般的停了下来。
五年前的那场无差别枪击案里,向乐追穿的那件T恤和他手上现在拿着的这件几乎一样。
被鲜血染红的T恤,苍白的面孔,温热的血带来的黏腻触感,和那鲜血冷下来後萦绕不去的腥味,都是万竞霜午夜梦回时挥之不去的梦魇。
五年了,他依旧清晰地记得当时向乐追浑身是血的样子。
而刚刚向乐追摔进他怀里的时候,是他第一次看到当年那场枪击案留在向乐追身上的伤口。
圆形伤口旁有放射形的疤痕,就像陨石击打在月球表面时留下的陨石坑。枪伤不像刀伤那样平滑,子弹的轨道是飞速旋转的,击中身体时就像在身体里引发了一场小型爆破。
他不敢想象当时向乐追有多疼。
他也没想有一天还会再见到向乐追。
他变了很多,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长大了。个子高了3公分左右,肩膀宽了不少。原来的向乐追身材其实也不差,个高腿长还带着少年人的纤细,也能看见腹肌的轮廓,不过那绝对是瘦出来的。
不像现在,带着明显的运动痕迹,肌肉虽然薄但很有力量。小麦色的皮肤几乎在呐喊他的健康与阳光。
万竞霜自己都没偶察觉到,他的心上有一颗悬了五年的石头,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只因为,向乐追看起来这几年过得还不错。
这时候房间里传来了丁零当啷的动静,把衣服晾好的万竞霜就马上回了房间,发现向乐追已经换好了衣服,正趴在阳台的窗沿上,刚才应该是陶瓷花盆撞上了窗台保险杆的声音。
向乐追回头看见万竞霜,指了指自己面前的一盆水培绿植问道:“哥,你这种的是大蒜吗?大蒜也能水培啊。”
五年确实让向乐追看起来接地气了不少,不过到底还是看起来的。
“那是水仙花。”
向乐追:“……”他又有点红温了,好在现在皮肤不白也不怎麽看得出来。
“水仙花啊,哥你怎麽想着养这个?”
万竞霜看了那确实和个大蒜似的盆栽一眼,似乎是回忆了一下它的来历,回道:“是顾晴杉拿来的,没养死就继续养着。”
“哦。”向乐追点点头,心里念着顾医生,想到那个大方明媚的女孩叫万竞霜万哥,这交情怎麽看都是好的。
“哥,你在这里做什麽工作啊?”
“先床上坐着,”万竞霜扶着向乐追让他坐回床头,然後说,“养兔子。”
“养兔子?”
万竞霜笑了笑:“是啊,我现在也算个农民。沙漠里种东西养动物听起来是不是挺困难的,不过其实这边的沙漠经济发展地都挺不错的。”
农民,传统印象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都与自己的乡土相生相伴,将根系牢牢地扎进那一亩三分地里。还讲究一个落叶归根,一辈子都挪不动地儿,好像从来也和自由这个时髦的词儿没有关系。
和向乐追想的不一样,他以为万竞霜终于摆脱向家得到自由以後,一定会去尽情追寻自己的梦想,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你想去看看吗?”
向乐追:“什麽?”
“看看我养的兔子。”
可也没人说自由就一定是四处流浪,在一个地方做自己愿意做的事,由自己的心而定本来也是自由。
是我狭隘了,向乐追想。
“好!我要去,明天就能去吗?”
万竞霜:“明天看看你的脚情况怎麽样,如果基本消肿了就带你去。今天早点睡吧,估计你也累了。”
“好。”向乐追就这麽期待着明天,窝进了被褥里。
只是他没想到万竞霜也跟着躺进了被窝里,就在他身侧,相隔甚至没有一拳的距离。向乐追觉得自己甚至能够感受到万竞霜的体温。
他还以为万竞霜会睡到外头的沙发上去,以前不管住哪儿还是出去玩儿,不说定两个房间那也至少会是有两张床的套房,各有各的门的那种。
这麽看,时隔五年不仅没有疏远,好像还更亲近了一些?
该说不说这算不算因祸得福啊,可是……
向乐追忽然又开始迷茫了起来,他一直把追求自由当做自己做骑行博主的初衷,就像顶在脑袋上的灯牌。连自己都不深想,其实他这样天南海北的转悠,也有那麽微末的不敢言说的希望。
希望自己有那麽一点点遇到这个人的可能。
今天一下午向乐追只觉得自己运气真好,才两年而已,世界这麽大,我们的国家幅员如此辽阔,他就这麽遇到了。
可是接下来该怎麽办?
难道他还能把万竞霜掰弯不成吗?
【作者有话说】
唉,哪儿还用得上你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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