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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怎样?”
“明知故问,我当然是来拔钉子的。”云斓也给自己倒上了茶,“天天挖石头,我也挖烦了,咱们干脆开诚布公,到底还要死多少人你才肯放手?你说个数,如果做不到,我立刻就走。”
男人闻言当真计算起了徭工人数:“除去军队占额,就算五州全境三丁抽一,你又能再找来多少人?顶格五十万罢了。”
云斓用手指蘸着茶水在桌面上画出一条长长的线:“我还能活很久呢,每年五十万,一百年够吗?”
男人眼中杀意一闪而过,终究没有出手:“你是神的侍者,我赢不了你,但你会等来一个与你旗鼓相当的对手。”
“不必妄自菲薄,你若铁了心不管凡人死活,我也破不了你们的阵法。”
男子沉默片刻,自语道:“我不该管那场鼠疫。”
云斓举起茶杯与他碰了碰:“确实如此。”
男子仰吞尽茶水,而后徒手捏碎茶杯,割裂出的血立刻燃烧起来,并将沾染上的一切化为灰烬,也包括自己的身体。云斓注目着男人死去的过程,直到最后一缕青烟消失,都没看到他的魂魄离壳,他的魂魄已经和□□一起燃烧殆尽,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云斓起身离开,身后的帐篷经不住烈火舔舐,轰然塌落。
这日之后,工程继续,但矿上的水泡病却离奇不见了,人们私下传言是云斓杀死了从山里挖出来的瘟神,从此更加对云斓敬若神明。
徭工们从“瘟神”现身的矿道里挖出了一根黑色岩柱,那东西比铁还要坚硬,最坚固的凿子也无法在上面留下一道划痕,云斓命令他们搁置采矿进程,全力沿岩柱挖掘,好像要剥开连山的皮肉剔出它的骨头。
官兵和徭工们终于意识到云斓意不在铁矿,但此时已无人有胆量挑战她的权威,他们不得不的一锄一锄地亵渎起这座被信仰守护了亿万年的神山。
远方连山腾起火焰的时候,燚都一座小小的土地庙里,有位年轻的女人方与庙祝辞别。
她提着一把黑色的长刀走出庙门,那柄长刀刀身微微弯曲,有着睫毛一样的弧度。
村头闲坐的村民们斜窥着她,窃窃议论着她的举止。
那毕竟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
她的脸比画像上的仙女还要美丽,皮肤像芦花一样白,又穿着一身芦花般轻盈的衣服,在芦花盛开的季节来到这个白絮纷飞的村子,靠着编制芦篾的手艺换些铜板,那点钱只够三餐,租不来房子,可女人也不投奔亲友,竟然住进了这间土地庙,庙祝问她来处,她却说自己四海游历,走走看看,并不打算长住,所以他也不需知道她的来历。
那至少要留下一个名字吧?
结果也没有名字。
女人看见了河边的芦苇,于是说,那我就叫芦篾儿吧!
芦篾儿上午从土地庙里清理出一间杂物房,中午就开始收割芦苇,晾晒劈篾。
她工作很认真,编出来的芦席比别人都要平整光滑,席子上还有美丽的编织图案,所以卖得极快,十来天后,周边人家陆续研究明白了她的编制技巧,也开始卖一样的花席子,价格甚至更低,但她并不恼怒别人偷师,转而兴致盎然地编起了梳妆盒、车帘、背篓,轻飘飘的竹篾在她手里翻飞出了珠宝般美丽的花样。
渐渐的,大家都习惯了芦篾儿的存在,这日她忽然说自己要走,大家才方想起她本就不打算长住的。
芦篾儿把所有钱都留给了庙祝,提刀离开了土地庙,乌云洒下细雨,润湿髻与衣衫,她却一点也不着急,脱了鞋子在渡口坐下,一边踢水,一边揪下一把芦苇,开始给自己编斗笠,她把第一只斗笠扣到自己头上,然后继续编第二只、第三只……且编且估算要卖几顶才能抵得船费。
不待斗笠成串,一艘精致的游船忽然顺流而下,船头破开水面,涟漪荡漾至芦篾儿脚下,温柔的水花上下摩挲起她的脚踝。
游船上的程享无心一望,悦耳的乐曲便消没了声音,精致的点心也消散了气味,锦绣的美景亦褪去了颜色,唯独那坐在渡口上白如芦花的女人,在朦胧烟雨里深深照进了他的眼睛。
游船靠岸,芦篾儿携着程享的手登上了甲板。
程享出身皇族,甫一落地便是世上最尊贵的人,除了他的父亲,宫闱内的每一个人都要恭维他,可遇见芦篾儿之后,他竟然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卑微,私下相处时,甚至没胆量碰触芦篾儿的衣角。
程享总觉得她美的不真实,似是花香月影,风一吹就要消散,因此盼着她能被红尘迷住,长久驻留人间,可即便锦绣华服、琳琅珠宝流水般送到眼前,都不能劳烦她多看一眼,好在这样出尘的人物也是有愿望的。
芦篾儿说燚都有座红玉山,山顶有一块红玉,那是神仙从异界带回来的宝物,她给了程享一根木簪、一道金符、一根芦苇,叫他派人将这道符贴在红玉上,然后用簪子刺破石头,将芦苇插进簪孔里,用一个碗接着,一日一夜能接满十二滴玉髓。
程享郑重应下,即刻吩咐自己最得力的干将去办这件事。
大将军方晋虽觉得皇帝色令智昏,却不得不奉命拿着那三样物品来到了红玉山,他抽出剑来砍断红玉周遭的藤蔓,剑锋碰上玉石,顿时卷了刃,可石头上却一点划痕都没有,他惊讶于这块红玉质地之硬,拿着木簪比划两下,想不通如何以木破石,随行的太监赶快捧着盒子奉上了金符。
方晋把金符贴在石头上,一点变化也没生,可当他再将簪子刺向石头,竟然跟刺豆腐一样轻松地刺进去了。他目光骇然,片刻后才想起换上芦苇,然后亲自端着玉杯等在苇管下,约过了一刻钟,一滴如水银般的液体流淌下来,叮然一声落在了玉杯里,钟磬般悦耳。
“把承露盘抬上来!快些动作!”
随着方晋一声令下,士兵连忙抬上来一只立地莲花形制的黄铜托盘,仔细找平土地,稳稳地把莲花放在了芦苇下,方晋背过身,趁无人注意,偷偷将杯中的一滴玉髓吞了下去,随后他混若无事地把玉杯放回承露盘,并安排士兵日夜看管。
玉杯一日一换,芦篾儿每日服用一杯玉髓,从此再没有吃过其他东西。
她的眼珠变得像玉髓一样晶莹灵动,摄人心魄,皮肤也逐渐褪去血色,像是羊脂玉一样润泽透明,躺椅上午睡的身影仿佛轻飘飘的云朵,好像只要阳光再炽烈一点,她便要从地面蒸回天上。
程享现这一点后很是恐惧,感觉自己终要留不住她了,好在有一天,芦篾儿对他说,她想去和州看看。
那就兵和州。
程享本就准备拿下程樵,如今美人想去和州,此时出兵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但程享的丞相不这样认为。
丞相早在程享做太子时便担任起他的老师,及至程享登基,又顺理成章位列三公,这位重臣素有公正忠义的贤名,程享在外肆意杀伐,却依然能稳坐江山,其实全仰仗这位老师替他贴贴补补,镇抚民心。
丞相倒不是心慈手软,只因程樵的属地近些年五谷丰登,积攒了不少余粮,眼下正是兵强马壮、人心顺服的时候,现在兵乃是针尖对麦芒,实在占不到便宜。
他几次上书请求静待战机,仍不能叫程享回心转意,便决定想法子治治那个魅惑君主的妖精。
那妖精不吃人间的水米,定然不是凡物,也不能叫凡人来对付她。
丞相门下养着不少奇人异士,自有精通法术的刺客,其人身法高妙,于百人阵中穿梭如入无人之境,还可以将画在手腕上的兵器化为实物,每次行刺都能够一击必中。他将刺客安排为朝中近侍,预备等进酒时刺杀芦篾儿,想来该是万无一失的。
当日夜里,程享传酒,刺客潜至芦篾儿身边,趁人不备,右手向后一抖,画在手腕上的匕便变成了一把真正的刀,悄然滑进掌中。刺客目光一厉,猛然刺向芦篾儿后心,然而预想中血光四溅的场景并非生,那匕在碰触到芦篾儿身体的刹那又变回了手腕上的画,于是情况就成他无缘无故捶了芦篾儿一拳。
行刺失败,刺客转而去抽芦篾儿从不离身的黑色长刀,可芦篾儿也已经出手按住了刀鞘,两边各自用力,刺客只感觉这把刀像铸进了刀鞘里一样紧,根本就拔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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