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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清河浑水间的少年(第1页)

(凡人修仙,前期剧情推进很慢主要是为主角成长做铺垫,请耐心观看)

双水村这名儿起得实在,村子就夹在两条性子截然不同的大河中间。

东边那条,叫上清河。水是当真清凌凌的,即便入了夏,水里也带着股沁入骨子里的凉意。河底铺满了被岁月磨圆了的鹅卵石,水草悠悠地晃着,时常能见着巴掌大的鱼儿成群掠过。

村里的婆娘们最爱聚在这河边捶洗衣裳,“梆、梆”的棒槌声,混着些家长里短的闲话,成了这村里最寻常,也最让人心安的调子。

西边那条,唤作下浑河。这名字更是半分没掺假。河水终年浑黄,卷着上游下来的泥沙,打着不安分的旋儿,水势急,性子也野。尤其到了雨季,河面能豁然宽出好几丈,浑浊的浪头闷声拍在岸上,听得人心头沉。

村里的汉子偶尔会壮着胆子在河边撒几网,运气好了,能捞上些耐活的河鲜,但大多时候,只是远远望着那翻滚的黄汤,再三叮嘱自家娃儿离远点。

双水村,就嵌在这清浊交汇的犄角旮旯里。像这样的村子,沿着两条河岸,还散落着四五个,彼此隔不了几里地,鸡鸣狗吠都能顺着风传过来。村子都不大,几十户人家,土坯墙,茅草顶,日子过得就像那下浑河的水,混混沌沌,却也带着股泥沙俱下也要往前奔的韧劲儿。

活路不多,可人总得想法子活下去。

春雨贵如油。细雨刚停,汉子们便扛起磨得光滑的木犁,吆喝着同样精瘦的老牛,在村子周遭那些算不得肥沃的坡地上,深一脚浅一脚地翻土、下种。种的多是耐旱的粟米、高粱,间或点缀着小片的豆子。妇人们则挎着柳条筐,在地头田埂、山脚林边,仔细搜寻刚冒尖的野菜嫩芽。

夏日里,日头毒辣。锄草,捉虫,眼巴巴地盼着雨水。汗水砸在干裂的土坷垃上,“滋”地一声就没了踪影。半大的娃儿也闲不住,年长些的跟着爹娘下地,年岁小的,如洛灿这般,便被派去看护田垄,驱赶那些来偷嘴的雀鸟。他多半时候会带着妹妹洛小语,躲在田埂那点可怜的树荫下,拿根树枝,在泥地上反复划拉着什么。

秋日,是双水村最忙,也最让人心头紧又带着一丝期盼的时节。金黄的粟米穗子沉甸甸地弯了腰,高粱也涨红了脸。家家户户老幼齐出,镰刀挥舞,汗水浸透补丁摞补丁的衣衫,空气里弥漫着庄稼成熟的干香和呛人的尘土。

打下的粮食,紧巴巴地留足口粮,若有富余,便由几户壮劳力结伴,推着吱呀作响的独轮车,跋涉几十里土路,送到平安县城的官家“粮局”,换回几串磨损了边角的铜钱,或是几块粗盐、几尺耐磨的土布。

冬日,大地封冻,农事暂歇,另一项营生便顶了上来——进百兽山。百兽山这名字听着唬人,实则只是横亘在金水郡北面、那绵延万里的万妖山脉最外围的一小段尾巴尖儿,贫瘠得很。

山里九成九都是寻常野物:傻狍子、野兔、扑棱棱的山鸡,运气“好”到极点,才能在最深最险的山坳里,撞见一两只最低阶的、约莫比野猪凶悍些的“猛兽”,那也足够让最有经验的老猎人头皮麻,扭头便走。

村里的猎户们会搭伙进山,布设陷阱,寻觅兽踪。一张完整的狐狸皮,或是一对品相好的鹿茸,在县城的皮货铺或药铺里,能换来不少钱财。

除此之外,天气稍暖时,妇孺们也敢结伴去山外围,采些车前草、益母草之类的寻常草药,晒干了,好歹也能换几个铜板贴补家用。

洛灿的家,在村子西头,离下浑河的咆哮声更近些。三间低矮的土坯茅草屋,围着一个不大的、总显得有些杂乱的小院。父亲洛大山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骨架宽大,手掌粗糙得像老树皮,是侍弄田地的好手,农闲时也敢跟着猎户进百兽山外围碰碰运气。母亲陈氏,手脚麻利,操持着一家大小的吃喝拉撒,脸上总带着抹不去的愁苦,那是被穷日子一点点刻上去的印子。

家里还有个小妹,洛小语,刚满七岁。丫头瘦瘦小小的,像棵没长开的豆芽菜,唯独一双眼睛亮得惊人,像是把上清河最清的星光揉碎了嵌在里头,看什么都带着新鲜。她是洛灿的小尾巴,也是他心头沉甸甸的责任。

这日清晨,天光未大亮,上清河面的薄雾还没散尽。洛灿是被灶房传来那股带着焦糊味的稀粥香气唤醒的。他揉着眼坐起身,就见小妹小语已像只勤快的雀儿,踮着脚帮娘亲往灶膛里添柴火,小脸被跳跃的火光映得红彤彤的。

“哥,快起!娘的糊糊要焦啦!”小语瞧见他,立刻脆生生地喊。

洛灿应了声,利索地套上那身打了好几个补丁、洗得白的粗布短褂。九岁的少年,身板还带着孩童的纤细,眼神里却已有了点小大人的沉稳。他走到水缸边,舀起半瓢冰冷的河水,胡乱往脸上抹了一把,寒意激得他打了个哆嗦,残存的睡意也彻底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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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是照得见人影的粟米野菜糊糊,外加一人半个黑黢黢的杂粮饼子。洛大山蹲在门槛上,闷头喝着糊糊,眉头习惯性地拧成个疙瘩,像是在琢磨开春后哪块地的墒情。陈氏把碗里稍微稠点的那份推到洛灿面前,又把饼子掰开,明显大些的那半塞进他手里:“灿儿多吃点,正抽条呢。”

“娘,我够了,这个给小语。”洛灿想把那半块饼子推给眼巴巴望着的妹妹。

“哥!我吃不下那么多!”洛小语立刻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小手紧紧护着自己那小半块饼子,“你看我肚子都圆啦!”说着还努力吸了吸并不存在的小肚子。

陈氏看着兄妹俩,枯黄的脸上难得扯出一点笑意,眼角的皱纹也舒展了些,“行了,都吃自己的。灿儿,你那份必须吃完,待会儿还得去张先生那儿。”

听到“张先生”三字,洛灿眼睛明显亮了一下,赶紧低头,大口扒拉起糊糊。

吃过早饭,洛大山扛着锄头下地了。陈氏收拾着碗筷,洛小语则在院里喂那几只瘦骨伶仃的老母鸡。

洛灿没急着走。他跑到屋后一个避风的角落,那儿用几块破瓦片小心压着一小叠粗糙的黄麻纸,和一小截用得只剩指头长的炭笔。

这是他最金贵的家当。他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纸,拿起炭笔,在纸上认真地划拉起来。纸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人”、“口”、“手”、“田”、“河”,还有他自己的名字“洛灿”,字迹虽如蚯蚓爬,却看得出是下了功夫的。

“哥,你又在写字啦?”洛小语不知何时凑了过来,小脑袋好奇地探着。

“嗯,张先生教的。”洛灿头也不抬,继续专注地写着“双水村”三个字,反复写了好几遍,才勉强觉得顺眼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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