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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当凌诩在万众瞩目中,隐秘地送给他一个飞吻的时候,宋航的心便疯狂地为这个天才吉他手鼓动了起来,燥热的音乐,潮湿的喘|息,一切都好像倏然退远。

他眼中只有一个在独奏的自信乖张的凌诩,舞台上的他光芒万丈,解放天性,有着冲破重重阻碍关锁的决心与意志,看不惯世间万物的嚣张气焰,那张脸是那么的欠扁,但你又一定会承认,为他心动不已。

音乐节不是凌诩的主场,他只是上了兴头想表演一番,完成自己的part之后就想着要下台找宋航讨要“小狗的奖励”,可观众并不打算就这么放他走,一直叫着“再来一首”。

他看了眼他妈,后者捂嘴偷笑,先一步离开了舞台,其他乐手也纷纷效仿,不一会儿,台上就只剩了他一个人。

无法,凌诩只能带着笑坐上台中央的高脚凳。

“再来一首,我母亲的成名曲《宝贝晚安》,”他轻轻地问,“好吗?”

“好!!”

“凌诩啊啊啊我爱你!!”

仅仅一首曲子,他们就已经完全为这个年轻的吉他手倾心不已,受教于大师级别的老师,他的专业水平毋庸置疑,颜值更是一大加分项。

高脚凳可以360度旋转,凌诩每次唱到“宝贝”的时候就故意转向后台入口,他知道宋航在那儿凝望着自己。

一曲终了,他赶紧跳下舞台,不仅是为他,也为后面接着演出的其他乐队,占用太多时间可不是个好的合作对象。

“怎么样?”一步跃到宋航跟前,他意气风发,张扬地笑着问。

宋航站起来,眉眼含笑:“很好,非常不错,还想听什么?总觉得拿什么夸你都不够。”

张寒枫签完了名,加入了他们的话题:“你刚才在和航航表白啊?太浪漫了,不愧是我的儿子。”

注意到另一个当事人懵懂的眼神,她笑着补充说:“这首歌是我当年为了追求他父亲写的,航航如果有意,可以研究研究歌词。”

这一家子的性格都挺热情奔放,偏偏凌诩在校内装得人模狗样的,忽悠了别人两年。

“还想继续看吗?”等他妈走了,凌诩毫不客气地坐到他给宋航搬的椅子上歇气,顺便问,“不想看的话我们可以走了。”

宋航弹了一下他脑瓜崩:“我想看的已经看过了,走吧。”

凌诩原地复活,背着吉他也不嫌累,拉起宋航冲出了狂乱的音乐节。

漫步回酒店的路上,他说:“我只表演今天晚上,明后天都是我妈的主场,你要是还想来就叫我。”

觊觎了那把吉他很久,宋航提出了一个请求:“我能弹一下吗?”

换作其他人,凌诩肯定想也不想地拒绝了,可对方是宋航,他求之不得。

“给。”他爽快地拿下吉他,套在宋航身上,“别人不行,但你可以,随便弹,多难听我都受着。”

依稀记得,他小时候应该玩过吉他,宋航胡乱拨了两声,是吉他的音,但完全不成调,他耳根一热,看来还是没学好。

“我教你。”凌诩扬着眉梢说,“不要学费,陪我谈个恋爱就够了。”

《告白》

照常没有回应,宋航自顾自玩着吉他,问了一句:“这琴弦的颜色好漂亮,你特意定制的吗?”

说起这六根琴弦,故事可就太远了,所以凌诩简单概括为:“我爸给我妈的求婚礼物,我妈留给我了,是国内名匠特制的蚕丝琴弦,火烧不断,水浸不锈。”

“这么神奇?”宋航惊异地抬起头,一副好骗的样子。

“对啊,”凌诩忍笑失败,眼里泄露了笑意,“不过你别试,我编的。”

玩了半天,试错了好几个音,宋航脑袋都大了,果然,这种东西还是看别人弹比较有意思。

寻到之前的人造沙滩,音乐节的缘故,这儿空无一人,凌诩一屁股在地上坐下了,拍拍身边的沙地说:“坐下,想听什么我都给你弹,像我妈说的那样,继续用吉他对你表白。”

“那就谢谢凌哥了,我血赚。”宋航打趣着坐下,双手向后抓着沙子,放松地撑着上半身,眺望着远处的喧嚣。

与方才的台风完全不一致的轻缓的吉他声慢慢流过他的耳边,凌诩温柔地低声哼唱,耷拉着眼角,制造出一个专属于他们二人的浪漫晚会,这里的一个乐手就是一只乐队。

这一次,凌诩特意把《宝贝晚安》的歌词咬得很是清晰,他怕宋航回去以后忘记这首歌,也忘记张寒枫对他说过的话。

夜风吹荡彩旗,猎猎作响,夜莺在鸣唱,宛转悠扬。宋航还是第一次知道,刚柔并济可以用在一首歌里。

因着母子俩的前言,还有凌诩特别的提醒,他不得不注意起歌词,引而不发却热足够烈的嚣张爱意,或许不太适配它的名字,却无愧它曾为一名天才吉他手做奠基。

按下琴弦,吉他和他一起安静了下来,身后有人路过,讨论着刚才那激动人心的演奏,语气兴奋。

宋航这才稍稍回神,感叹道:“真的很棒,凌诩,你就是为吉他而生的。”

“以前我也这么认为,”凌诩轻飘飘地看过来,“不过现在,我想为你而生。”

每次抓住机会,他就告白,管他成不成功,他喜欢宋航注视他时专注的眼神,为自己着迷的视线,母亲说过,什么时候,他的吉他告诉他那个人来了,他就该告白。

而现在,吉他低音咆哮着告诉他:那个人就在你眼前。

心跳声越发强烈,鼓动不息,如果再不找到发泄口,说不定他会心悸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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